为积极化解历史遗留城镇住宅“办证难”问题,今年以来,中宁县坚持“尊重历史、实事求是、先难后易”原则,聚焦群众“急难愁盼”,排查问题症结,由县自然资源局联合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财政局等部门,对群众反映问题较多的沃尔德都市花园等8个城镇居民小区不动产登记问题进行多方协商会办,通过摸排调查、纠纷调处、分类施策,扎实推进中宁县城镇住宅“办证难”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工作。 “中宁县历史遗留问题主要为划拨用地、欠缴出让金及税费、土地或房屋被查封和抵押、未竣工等难题,导致8个小区住宅部分业主无法办证。”中宁县自然资源局局长吴昊说,县自然资源局围绕彻底解决问题的工作目标,根据8个城镇住宅小区在用地、规划、竣工、契税票据等环节问题,加强调查研究,摸清底数,做到情况明、责任实,健全完善工作台账,依据相关政策文件,研究提出有效的解决措施与途径,做到应解尽解、能办尽办、应登尽登,以优质的服务打通“办证难”问题“最后一公里”,进一步提升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同时,中宁县自然资源局联合县人民法院、县税务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等部门,建立问题会商解决、协调处理等工作机制,打通办证堵点,疏通各个环节。各部门坚持依法依规,紧盯关键症结,查明具体原因,以小区为单位,按照“一小区一方案”、分类施策,分步实施销号,加快化解登记难题,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我们针对小区用地、房屋被法院查封,抵押的房屋和土地,由开发企业解除查封或协调置换查封标,无法置换且当事人无法协商一致的,由购房人通过司法程序,对开发企业进行诉讼等法律途径解决,由自然资源部门依据法院判决书及完税证明给权利人办理不动产登记。”吴昊说,针对欠缴土地出让价款、相关税费问题,按照“证缴分离”原则,在税务部门依法追缴的同时,对持有购房合同的住户,按照原合同金额予以核定计算征收购房人应缴纳的契税和印花税,购房人持购房合同和发票即可办理不动产登记。 此外,针对用地为划拨性质的住宅,开发公司按照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认定的房地产项目开工日期作为土地价款评估基准价,在县自然资源局规划部门补办用地出让手续,因企业资金困难,不能缴纳土地出让金的,由县税务局进行挂账处理并进行追缴,不影响住户办理不动产登记。针对未办理竣工验收的住宅,对因施工技术资料缺失、相关参建主体灭失或不配合等原因无法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的,由开发公司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质量鉴定机构进行房屋质量安全鉴定,住建部门对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房屋质量鉴定报告进行认定并出具验收合格意见书后,给住户办理不动产登记。 “我们将继续深入分析剩下的疑难问题,进一步细化措施,对症下药,全面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各项举措,以拖不得的危机感、等不得的紧迫感、慢不得的责任感,对照上级要求、群众诉求和问题清单,对城镇住宅'办证难’问题再梳理、再细化,全力以赴化解历史遗留问题,妥善解决住户的合理诉求,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确保历史遗留城镇住宅'办证难’问题办理取得实效。”吴昊说。(记者 梁旭强 谭勋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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