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摩托车登记全国“一证通办” 跨省异地办理无需再提交暂住地居住证明 便利群众异地购车登记 更加方便群众异地生活、工作、学习 快来了解一下吧! 摩托车登记“一证通办”政策优势: ![]() ![]() 1.简化手续:省去了办理暂住证(居住证)的繁琐流程,让摩托车的登记上牌等业务更加便捷高效。 2.方便异地购车:对于在异地生活或工作的消费者,可直接在当地购买摩托车并上牌,无需再受暂住证明的限制。 3.促进流通:有助于摩托车在不同地区之间更自由地流通,方便人们购买和使用摩托车。 实施范围: ![]() ![]() 1、该措施适用于机动车所有人办理摩托车注册登记、转让登记、住所迁入以及共同所有人变更登记业务; 2、该措施适用车辆类型为普通三轮、二轮以及轻便摩托车; 3、地方对摩托车实行单独管理政策的,按当地规定执行。 所需材料: ![]() ![]() 1.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属于企业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营业执照); 2.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 3.车辆购置税(已联网的无须再提交纸质凭证,但150CC排量以下的免税); 4.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已联网的无须再提交纸质凭证); 5.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温馨提示: 1.对内陆居民跨地市申请的,只审核居民身份证,不再审核居住证明或者居住登记证明。 2.对港澳台居民,申请时提交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只审核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对未取得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以及华侨、外国人申请的,仍按照原规定审核相关证明凭证。 3.机动车所有人为企业的,还需要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原件。 ![]() 我们用心 ![]() 为您省心 有需要的办理的 赶快办理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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