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类执行案件六个查不到 一,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后,申请执行人就以为万事大吉了,以为查找财产都是法院的事情,甚至刚入行的律师也是这种想法,要么不接执行案件,要么帮当事人写一份强制执行申请书,递交给法院启动程序就完了,至于执行回多少钱,那是法院的事,因为法院有查控系统。 二,法院的查控系统功能是非常强大的,可以查询被执行人名下的银行账户、不动产、车辆、工商、婚姻等,但是也不是万能的,以下的六种情况是查不到的: 1,可以查到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但是其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的财产查不了; 2,可以查到被执行人的婚姻登记信息,婚姻档案查不了,离婚协议等查不了; 3,可以查到被执行人名下的银行卡余额,但交易流水查不了; 4,被执行人未登记的财产查不了,比如说村镇房,没有登记也就查不了; 5,未联网的金融机构查不了,一些小的银行、村镇银行、农商行、信用社等和法院的查控系统没有联网的机构,也是查不到的; 6,异地的房产查不了,只能查本地的,异地一般说的是外省。 三,以上六条可以说是执行的漏洞和盲点,被执行人常用来转移财产,但也恰恰是这些查不到的漏洞,往往也是案件执行回款的突破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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