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离谱了!江苏,一大爷领了16年退休金,社保部门突然停发了退休金,还要求大爷退还已发的退休金42万。大爷不愿意了:我按规定退休,凭什么退还?法院判了! 01 案情回顾 江苏苏州,76岁的孙大爷又去公园找老伙计下棋了。退休在家,每个月都有四五千的退休金入账,孙大爷的生活过得很滋润。 前些年,还要帮着儿女看孩子,现在孙子孙女也都长大成人,参加工作了,孙大爷只管着享福了。每天睡饱喝足了,就找老伙计聊聊天、下下棋,生活过得那叫一个自在。 可是好景不长,突然有一天,孙大爷的退休金没有按时到账。老爷子开始没当回事儿,以后是系统原因,晚两天也正常,可是过了五六天还没发钱,孙大爷坐不住了。 孙大爷就找家人陪着,去社保局咨询。工作人员查询之后,竟然和他说:“大爷,我这边查着,你的退休金有问题,缴费年限少了5个月,所以停发了。” 孙大爷一听就急了:“什么?不应该啊,我当时办退休的时候,都好好的呀,你再好好给查查,是不是弄错了?” 工作人员又查了一遍,斩钉截铁地告诉他:“系统显示就是这样,因为缴费年限不足,不符合退休条件,所以系统停发了,你找下单位那边看看怎么办吧。” 孙大爷傻眼了,他60岁办的退休,现在都过去16年了,厂子早就改制重组了,去哪里找人呀。 孙大爷的家人就跟他商量:“爷爷,我大概知道,不满足的好像确实没法办退休,要不我们自己把这钱补上吧。” 孙大爷勉为其难答应了,没想到社保局却不同意,还让他退回这些年发的退休金共计423600元。 孙大爷恼了:这不是欺负人吗?退休手续你们给办的,过了这么些年了,跟我说有问题,早干什么去了?我按照规定办的退休,凭什么让我退钱? 孙大爷一气之下,把社保部门告上法庭,要求法律主持公道,恢复自己的退休金。 02 法律分析 《社会保险法》第16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想要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需要继续缴费至满15年,具体缴费方式,可以是后延缴费,也可以是一次性缴纳。 《民事诉讼法》第64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本案中,孙大爷60岁办退休,都是走的正当手续,单位提报,社保审核,孙大爷签字,每个环节都没有漏下,都是合法合规的。 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孙大爷提供了社保部门签发的退休证,现在社保部门一句缴费年限不足就不给他发退休金,还让他退钱,显然不合理。 即便真的有问题,这个责任也不全是孙大爷的,社保部门作为审批部门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因为养老保险都是公司给缴纳的,一般人闲着没事也不会去查,公司要是中间少了几个月没缴,孙大爷还真有可能被蒙在鼓里。 但是办理退休的时候,社保部门会核对缴费年限和缴费金额,并据此计算退休金。当初社保部门没发现问题,正常办理了退休手续,按理说后续即便出现问题,也跟孙大爷没关系了。 最终,法院裁定:鉴于原单位已不存在,孙大爷需自行补足5个月的养老金年限,补足后社保部门需正常发放养老金,已发退休金不用退。 03 案件教训 网友对此议论纷纷:当初的工作人员没算明白,搞错了,现在却要老百姓买单,太不合理了,应该追究工作人员责任。 对于此事,你怎么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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