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904 每日一税】 账列股东个人消费的大闸蟹、月饼... ...未扣缴个税被处50%罚款 文/李冼 这是《每日一税》为您服务的3791天,愿今天又是美好的一天。 编者按:2024年09月03日,有同学咨询:公司进行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能将股东个人日常消费发生支出在公司报销吗,有无风险?现就该话题与大家探讨。由于水平有限,有不当之处,还请海涵,并敬请指正。 2024年06月23日,本微刊文《小心被查:业务招待费列支的燕窝、鲍鱼、香烟和购物卡等》(已链接,点击可查阅),主要讨论了外购商品赠与非本单位员工的他人所涉个税扣缴风险。 今天,我们再说说股东个人日常消费发生支出在公司报销的税务风险。 结论:股东个人消费支出在公司的报销,应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法规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个人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财税〔2003〕158号) 一、关于个人投资者以企业(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其他企业)资金为本人、家庭成员及其相关人员支付消费性支出及购买家庭财产的处理问题 : 除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的个人投资者,以企业资金为本人、家庭成员及其相关人员支付与企业生产经营无关的消费支出及购买汽车住房等财产性支出,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案例: 2022年11月,***工贸有限公司账列股东左某个人消费电饭锅、月饼、手机、冰箱(家庭用)、餐具合计39,370.67元,股东陈某个人消费30,415.86元。 2023年,***工贸有限公司账列股东左某个人消费手机、化妆品、酒、化妆品、航拍机、手机、大闸蟹、月饼、航拍机合计62,015.52元。 2024年08月07日,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局稽查局对****工贸有限公司作出《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税稽罚〔2024〕6号)披露,该公司应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代扣代缴与企业生产经营无关的消费支出的个人所得税,但实际未代扣代缴,应补扣补缴个人所得税20,277.24元,其中陈某6,083.17元、左某14,194.07元。处以未扣缴个人所得税20,277.24元百分之五十的罚款,即10,138.62元。 ——案例根据税乎网《特殊开票商品小心!大闸蟹、月饼、电饭锅、冰箱、化妆品、手机、烟酒等》(已链接,点击可查阅)整理 提醒: 1.建议各公司勿将股东个人消费支出在公司报销,以管控个人所得税风险。 2.已在公司账列股东个人消费支出的,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有关成本费用因与企业生产经营无关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应在年度汇算清缴时全额调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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