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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二手房,合同必须要加上这几句话!

 林中雨露 2024-09-17 发布于广西

近期要买二手房的朋友,一定要注意了,如果你们的合同中没有写这四句话,极有可能会遭受严重损失。

第一,卖方一切债务与房屋无关,若因卖方有查封、抵押等问题,则视为卖方违约;

第二,卖方承诺该房屋具有独立的居住权,并不影响其他人的权益;

第三,买方将购房款存入由市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委托商业银行开立的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监管专用账户,受到监管,待完成不动产转移登记后,按照约定,再向卖方结算房款;

第四,卖方原户籍户口需要在过户10天之内迁出,若因卖方原因导致无法按时迁出户口的,则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卖方承担一切的违约责任。

买套房子可不是小事,快把本文转发给需要的朋友提醒他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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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找法网)

责编:blur  |  排版:blur

素材来源:找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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