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骨折的治疗有三大原则,即复位、固定和康复治疗。整复骨折使骨折对位接触,是愈合的开始,固定是维持已整复的位置,是骨折愈合的必要条件。 骨折的固定方法有两类,即外固定−用于身体外部的固定(固定器材位于体外)和内固定−用于身体内部的固定(固定器材位于体内)。 骨折外固定类型 常用的外固定有小夹板、支具、石膏绷带、持续牵引和骨外固定器等。 骨外固定器用固定针经皮穿入骨折端周围,并用各种形态的连接杆固定针结合在一起。在ICD-9-CM-3中,其主要分为单相(单平面)、环形和混合装置三种。 ![]() ![]() 骨折外固定编码 ![]() 01 骨折脱位复位(79.00-79.89)同时进行外固定时,建议用脱位复位作为主要编码,外固定术作为其他编码,固定装置的类型(84.71-84.73)只能作为附加编码;79编码中不包括面骨、鼻骨、眼眶、颅骨和椎骨,编码时需核对。 ![]() 02 79类目下提示另编码“使用骨折外固定装置”及类型,但其亚目79.8“脱位开放性复位”包括外固定装置,与类目另编码内容有矛盾,是否进行另编码有待商讨。 ![]() 03 关节融合或固定时,使用外固定装置,分类在80.0-81.99;根据提示已包括外固定装置,无需另编码。 ![]() 04 使用外固定器装置(78.1)中不包括面骨、鼻骨、颅骨、副鼻窦和关节结构、编码时需核对。 ![]() ![]() 骨折外固定编码 以骨折处为中点取小腿外侧切口长约5cm,依次切开皮肤、皮下、浅筋膜,可见软组织内血肿,周围软组织肿胀、淤血,骨折断端不规则,电凝止血,暴露骨折断端,见大量血凝块,清除血凝块并自断端向两端适当游离,点式复位钳钳夹骨折两端,解剖复位骨折断端,4处外骨架固定,见固定稳固,清点器械无误,安尔碘及生理盐水冲洗,依次缝合,清洁敷料包扎,手术结束。 手术编码: 胫骨骨折切开复位术(79.2601) 胫骨外固定术(78.1701) 应用单平面外固定架(84.7100) ![]() - END - 供稿|刘莉婷 编辑| 张 肖 审核|段永涛 责编| 王 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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