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司法解释 1、9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解释(一)》公布,自2024年9月27日起施行。 二、典型案例 1、9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支持香港仲裁典型案例 案例一 优化机制高效办理保全协助案件 保障香港仲裁裁决顺利执行—— G公司申请协助仲裁保全案 案例二 尊重当事人仲裁程序选择权 认可和执行香港仲裁裁决——某金融公司申请认可和执行香港仲裁裁决案 案例三 正确认定仲裁协议准据法 支持当事人选择香港仲裁——天津某酒店管理公司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案 案例四 准确适用香港法律 认定合同所援引文件构成有效仲裁协议——W公司申请认可和执行香港仲裁裁决案 案例五 积极查明和适用香港法律 认定瑕疵仲裁协议效力——柳某申请认可和执行香港仲裁裁决案 案例六 合理解释仲裁规则 认可和执行外国仲裁机构在港作出的裁决——德国SE公司等申请认可和执行香港仲裁裁决案 2、9月25日,“两高”联合发布依法严惩危害食用农产品安全犯罪典型案例 案例一:孙某结等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使用工业用甲醛溶液浸泡银鱼并销售 案例二:顾某国非法经营、潘某栋等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非法屠宰和销售生猪,检出“瘦肉精” 案例三:李某钦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生产、销售兽药残留超标的三黄鸡 案例四:陈某辉等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生产、销售染色小黄鱼 3、9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涉产品质量典型案例 案例一 非直接购买缺陷产品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生产者、销售者承担赔偿责任——奶某某诉某烟花爆竹专营店产品责任纠纷案 案例二 销售有效成分含量与包装标识严重不符的化肥构成消费欺诈的,应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敬某诉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魏某产品责任纠纷案 案例三 经营者销售假种子未尽质量查验义务应担责——某种子商场诉某县农业农村局行政处罚案 案例四 经营者对于产品存在缺陷造成的损害不因产品过保修期而免责——檀某某诉某农业机械销售有限公司产品责任纠纷案 案例五 制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构成犯罪的,应依法承担刑事责任——谢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案例六 空调产品生产者对于产品缺陷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某奶粉店诉某空调股份有限公司产品责任纠纷案 4、9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人民法院依法审理旅游纠纷典型案例 案例一 张某与峨眉山管委会健康权纠纷案 案例二 朱某欣诉某旅游公司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案 案例三 胡某某诉某旅游公司旅游合同纠纷案 案例四 江某卫等诉某旅游公司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责任纠纷案 案例五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人民检察院诉晋某等三人生态破坏民事公益诉讼 三、重大案件发布 1、9月6日,浙江省政协原副主席朱从玖受审。 赣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02年至2022年,被告人朱从玖利用担任上海证券交易所党委副书记、总经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委员、主席助理兼发行监管部主任,浙江省政府党组成员、副省长,浙江省政协党组成员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公司上市、融资贷款、企业经营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05亿余元。 2、9月20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原党组副书记、副总经理徐文荣受贿案一审宣判。 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徐文荣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五十万元;对徐文荣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1998年至2023年,被告人徐文荣利用担任石油地球物理勘探局副局长兼国际勘探部总经理,中国石油集团东方地球物理勘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党组成员、党组纪检组组长、副总经理,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党组副书记、副总经理,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党组副书记、副总经理,中央企业专职外部董事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项目承揽、设备采购、企业经营、职务晋升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5329万余元。 3、9月25日,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唐双宁贪污、受贿案一审开庭。 唐山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03年4月,被告人唐双宁利用担任中国人民银行银行监管一司司长职务上的便利,将其保管、使用的价值人民币301.5万元公共财物据为己有。2000年至2017年,被告人唐双宁利用担任中国人民银行银行监管一司司长,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委员、副主席,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职务调整、贷款获取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者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人民币1102万余元。检察机关提请以贪污罪、受贿罪追究唐双宁的刑事责任。 4、9月26日,重庆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熊雪受贿案一审开庭。 郑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1999年至2023年,被告人熊雪利用担任重庆市南岸区副区长,重庆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重庆北部新区管委会副主任、主任,重庆两江新区管委会副主任,重庆市永川区委书记,重庆市商务委员会主任,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重庆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重庆高新区党工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揽、用地审批等方面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48亿余元。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追究熊雪的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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