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的行政区划经历了漫长的发展演变历程,春秋一级制,战国二级制,秦汉二级制,魏晋南北朝为三级制,隋朝为二级制,唐、宋为三级制,元、明是三级和四级行政区混合制,主要是四级制,清代是三级制。总体来说,中央集权制的前期行政区划以二级制为主,中后期以三级制为主,“道”“路”最初都是监察区,后转化为行政区。 1.萌芽时期(先秦) 公元前21C~公元前3C 商周实行“分封制”,不存在行政区划。“大道之行,天下为公”《国语·晋语》“君实有郡。夏商西周时期没有完善的地方行制度。郡、县均出现在春秋前期,且设郡晚于设县,地位也低于县,经济开发程度低于县,不如县那么富裕。《左传》赵简子曰:“克敌者,上大夫受县,下大夫受郡。” 2.郡县制时期(秦、汉), 历时四百多年(前3C~公元2C) 中国最早的行政区划是郡县制,它萌生于春秋,演进于战国,正式确立于秦朝。秦始皇采纳廷尉李斯的建议“不立尺土封,分天下为郡县(《汉书、地理志》)”“分天下作三十六郡”,京师为内史。郡县制在中国确立。 3.州制时期(魏晋南北朝~隋),“州”延续了四百年左右。 行政区划的“州”一级出现于西汉武帝,《汉书·武帝纪》说,元封五年(前106年)“初置刺史,部十三 州 。”灵帝中平五年(188年),改制史为州牧, “州”开始成为一级行政区实体,出现州——郡——县的三级行政区别制度。 4.道(路)制时期(唐、宗) 7C初至13C后期,达六百多年。 唐太宗贞观元年(627)年)划全国为10道,道下辖府、州,府、州下统县。后在内陆重要地区置都督府,边地置都护府,形成都护制。形成道——府(州)——县三级制,后期道——节度使——府(州)——县制。节度使原为边关的军事制度,后演变为内陆行政区划单位。 宋太宗时改道制为路制,路下为府、州。府与州同级,但地位受略高于州。后还出现军、监行政单位。宋代最基本的是路——州——县,州级单位有府、州、军、监,县级单位有县、军、监。 唐宋始终实施三级行政区划,道(路)——府(州)——县。 5.省制时期(元、明、清) 13C后期至20C初 元 行省——路——府(州)——县 明 太祖改革行省制(废除),设布政使司,罢中书省,原中书省所辖地区归六部,名为直隶(即京师),形成市政使司(省)——府——州——县四级区划。 清 康熙初改布政使司为省,省下辖府和直隶州,府下领数州和县。形成三级行政区划:省——府——县和省——直隶州——县为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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