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附近不少居民印象深刻
今天上午,记者赶到现场做了详细了解
雷大哥告诉记者,去年10月27日,他在同个区域看到野猪:“应该是同一头,当时是晚上9点多快10点的样子。我快下班的时候,看到它非常靠近墙边,这头野猪体型看着很大,估计得有300斤嘞。”
曙光路125号1幢地面和山体的高度差较低
129号附近的口子,可能是野猪下山的道路
相关部门提醒:遇到野猪千万不要招惹!
目前,野猪虽然不再被列为“三有”保护动物,但依然属于浙江省一般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市民要严格遵守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不购买、不饲养野生动物。若遇到受伤、受困的野生动物,请及时救助或寻求有关部门帮助。杜绝非法猎捕、交易、杀害、食用野生动物行为,发现上述违法犯罪行为,请及时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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