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大简二《曹沫之陈》解析(三) 子居
【宽式释文】 还年而问於曹沫曰:“吾欲与齐战,问阵奚如?守边城奚如?” 曹沫答曰:“【臣闻之:有固谋而无固城,有克正而无克阵。】三代之阵尽存,或以克,或以亡。且臣之闻之:小邦居大邦之间,敌邦交地,不可【以先作怨,疆地毋先而必取□】焉,所以距边;毋爱货资、子女,以事其便嬖,所以拒内;城郭必修,缮甲利兵,必有战心以守,所以为长也。且臣之【闻之:不和於邦,不可以】出舍。不和於舍,不可以出阵。不和於阵,不可以出战。是故夫阵者,三教之末。君必不已,则由其本乎?” 庄公曰:“为和於邦如何?” 曹沫答曰:“毋获民时,毋夺民利。陈功而食,刑罚有罪,而【赏爵有德。凡畜】群臣,贵贱同等,施禄毋倍。《诗》於有之,曰:『岂弟君子,民之父母。』此所以为和於邦。”
【释文解析】 還年【八】而 整理者注〔二四〕:“「还年」,古代「还」「周」都有「环」「绕」义,疑「还年」与「周年」同义,谓过了一年。”[1]此说当是衍生自上博简《曹沫之陈》篇整理者李零先生的原注:“还年:这个词,古书比较少见。《左传·庄公六年》记楚文王伐申过邓,邓侯止而享之,骓甥、聃甥、义甥请杀楚子,邓侯弗从,「还年,楚子伐邓。十六年(鲁庄公十六年),楚复伐邓,灭之」。杜预注以为「还年」是「伐申还之年」,但简文所述似与还师无关,似乎是又过了一年的意思(类似古书常说的「期年」)。”[2]由于《说文·禾部》:“稘,复其时也。从禾其声。《虞书》曰:稘三百有六旬。”段注:“十二月帀为期年,《中庸》一月帀为期月,《左传》旦至旦亦为期。今皆假'期’为之,'期’行而'稘’废矣。”以此则先秦传世文献的“期年”原皆当作“稘年”,“期”只是通假字,《集韵·之韵》:“稘……或作朞,亦书作期。”而《说文·辵部》:“还,复也。”“稘”与“还”在“复”义上相当,所以李零先生推测“还年”“类似古书常说的「期年」”确有原因。不过,笔者在《上博四〈曹沫之陈〉再编连》中曾提到:“'还年’即如现在所说的转年,指到下一年,而其间隔则未必是一年时间。《正韵》:'还,转也。’《礼记·玉藻》:'周还中规,折还中矩。’注:'周旋圆转,折旋方转也。’”据《管子·轻重·山权数》:“还四年,伐孤竹。”尹知章注:“还四年,后四年。”由于《管子》此处所言“还四年”之前并无明确的纪年时间点,所以尚不足以确定“还四年”究竟何指,好在还有另一则使用了“还四年”的文献,《春秋公羊传·僖公二年》:“虞公不从其言,终假之道以取郭,还四年,反取虞。”对照《春秋·僖公五年》:“冬,晋人执虞公。”不难推知《公羊传》此处的“还四年”是指鲁僖公五年,而从鲁僖公二年夏到鲁僖公五年冬显然不是经过了整四年,因此可知“还年”只是指第二年而不会是如整理者所理解的“疑「还年」与「周年」同义,谓过了一年。”据《方言》卷十三:“还,积也。”所以“还年”也可以说是“积年”,“还四年”犹言“积四年”。“还年”在清华简中又作“厌年”,清华简《系年》第23章:“厌年,韩取、魏击率师围武阳,以复郜之师。”清华简《子仪》:“昔羁之来也,不谷宿之灵阴,厌年而见之,亦唯咎之故。”《文选·班固〈东都赋〉》:“原野厌人之肉,川谷流人之血。”李周翰注:“厌犹积也,言人肉积原野,人血流川谷。”故“厌年”也即“积年”。《管子》、《左传》、《公羊传》皆编成于齐鲁文化区,而清华简《子仪》和《系年》第23章则有明显的楚文化特征,因此称“还年”与称“厌年”也当是两个文化区的差异。 整理者注〔二五〕:“「 整理者注〔二六〕:“「
整理者注〔二七〕:“此简残存下半,上半所缺十七字,据《上博四·曹沫》简十三+十四补。”[6]“固城”于先秦传世文献见于《管子·小问》:“公曰:「攻取之数何如?」管子对曰:「毁其备,散其积,夺之食,则无固城矣。」”“有AB而无AC”句式,先秦文献又见于《韩非子·难二》:“此有其臣而无其君者也。”《韩非子》是标准的战国末期文献,由此自然也可推知《曹沫之陈》最可能成文于战国末期。
三弋(代)之 整理者注〔二八〕:“「
𠭯(且)臣之𦖞(聞)之:少(小)邦凥(居)大邦之 整理者注〔二九〕:“「凥」,《上博四·曹沫》简十四整理者读为「处」。高佑仁说:「依古籍的习惯,此字读『居』较佳。《左传·文公十七年》:『居大国之间,而从于强令。』《昭公三十年》:『以敝邑居大国之间』。」(《〈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四)〉读本》第一七一页)”[9]安大简的“臣之闻之”在上博简中只作“臣闻之”,与之前的“臣闻之”一致,因此当可推知安大简此句的前一个“之”字有可能是衍文,“交地”抄成“立陀”,“大邦之间”的“之”是补写的也都说明安大简抄手讹误情况较多。“小邦凥大邦之间”的“凥”读“居”或“处”皆可,而且读为哪个实际上也完全不影响对文意的理解,《国语·鲁语下》:“今我小侯也,处大国之间,缮贡赋以共从者,犹惧有讨。”即是可以读为“处”的辞例,所以整理者此注盖只说明整理者对先秦文献的陌生程度而已。鲁庄公时的鲁国实力并不比齐国差多少,自然远谈不上是“小邦凥大邦之间”,这同样说明《曹沫之陈》的作者只是在以自己身处战国末期时的鲁国状况来假想鲁庄公时的情况。 整理者注〔三〇〕:“「立陀」,《上博四·曹沫》简十七作「交堕」。按:「立」「交」二字形近易讹,疑本简「立」是「交」的讹误。「陀」即「地」。「立〈交〉陀」当从上博简读为「交地」,指边境与他国交接之地。《孙子兵法·九地》:「我可以往,彼可以来者,为交地。」杜牧曰:「川广地平,可来可往,足以交战对垒。」”[10]《孙子兵法》中的“交地”是指双方皆可往来交战之地,此点由杜牧注即可明确看出,所以《孙子兵法》的“交地”与《曹沫之陈》的“交地”并非同义,不知整理者何以在说“「立〈交〉陀」当从上博简读为「交地」,指边境与他国交接之地”又引《孙子兵法》及杜牧注后,却依然没有意识到二者的不同。《曹沫之陈》所言“交地”可对应于《战国策·赵策二·王破原阳》:“昔者先君襄主与代交地,城境封之,名曰无穷之门,所以昭后而期远也。”高诱注:“交犹接。”“不可以先作怨”可以比较于银雀山汉简《三十时》:“……不可以先入,此天地重闭之……”由此可说明《曹沫之陈》的措辞特征可印证于齐文化区,且成文时间当接近银雀山汉简《三十时》。
疆 整理者注〔三一〕:“简十自「不可」下残缺,释文据《上博四·曹沫》简十七补。”[11]“疆地”于先秦文献又见于《周礼·地官·载师》:“以小都之田任县地,以大都之田任畺地。”《周礼》为齐地文献,由此也可见《曹沫之陈》在措辞方面深受齐文化影响。 整理者注〔三二〕:“「佢」,读为「拒」或「距」,捍拒。《孙子兵法·九地》「是故始如处女,敌人开户;后如脱兔,敌不及拒」,杜牧注:「如兔之脱走,不可捍拒也。」《汉书·高帝纪上》「沛公虽欲急人关,秦兵尚众,距险」,颜师古注:「依险阻而自固以距敌。」「
毋炁(愛)貨 整理者注〔三三〕:“「 整理者注〔三四〕:“「
成(城)𩫏(郭)必攸(修),纏(繕) 整理者注〔三五〕:“「缠 整理者注〔三六〕:“「必又
𠭯(且)臣之【十一】〔𦖞(聞)之:不和於邦,不可以〕出 整理者注〔三七〕:“简十二自「出
是古(故)夫 整理者注〔三八〕:“「三 整理者注〔三九〕:“「君必不已」,高佑仁说:「古籍中的『不已』大多解释成『不停止』『不断』之义。」(《〈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四)〉读本》第一七六页)”[21]“君必不已”指的就是不放弃前文的“欲与齐战”。“必不已”可以比较于先秦文献中的“必不得已”,如《韩非子·外储说左》:“仲父曰:必不得已,楚之菁茅不贡于天子三年矣,君不如举兵为天子伐楚。”《论语·颜渊》:“必不得已而去,于斯三者何先?”二者都不早于战国末期,因此也可推知《曹沫之陈》的成文时间当在战国末期。 整理者注〔四〇〕:“「则繇亓
整理者注〔四一〕:“「
整理者注〔四二〕:“「毋 整理者注〔四三〕:“「敚民利」,读为「夺民利」。《尉缭子·治本》:「太上神化,其次因物,其下在于无夺民时,无损民财。」《国语·周语》:「不夺民时,不蔑民功。」《春秋繁露·五行逆顺》:「劝农事,无夺民时。」”[27]“夺民利”在传世文献中最早见于《五行大义·论诸官》引《洪范五行传》:“户曹主民,利户口,夺民利,故悉去之。”因此《曹沫之陈》的成文时间当与《洪范五行传》相近,由此自然不难判断是以战国末期为最可能。《尉缭子·兵教下》:“无丧其利,无夺其时。”所言与“毋获民时,毋夺民利”明显措辞非常接近,《武备志》卷九就直接在引用《尉缭子》此段文字时在“其利”下注“民利”,在“其时”下注“民时”可证,《尉缭子》是标准的战国末期文献,于此也可推知《曹沫之陈》是成文于战国末期。
整理者注〔四四〕:“「 整理者注〔四五〕:“「而」下原简残缺,缺文据《上博四·曹沫》简二一补出。《礼记·表记》:「周人强民,未渎神,而赏爵刑罚穷矣。」”[29]较整理者所引《表记》更为接近《曹沫之陈》此句的是《礼记·祭统》:“古者,明君爵有德而禄有功,必赐爵禄于大庙,示不敢专也。”前文解析内容已言“《祭统》很可能也是成文于战国末期初段的鲁国”,由这些可对比的内容也可以看出《曹沫之陈》的成文时间当是在战国末期。 整理者注〔四六〕:“「贵俴同 整理者注〔四七〕:“「
《詩》於又(有)之〔四八〕,曰:『幾(愷)俤(悌)君子,民之父毋(母)〔四九〕。』此所㠯(以)爲和於邦。」 整理者注〔四八〕:“「《诗》于又之」,李锐怀疑是「于《诗》有之」的倒文,高佑仁以为读作「《诗》固有之」(《〈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四)〉读本》第一八〇页)。”[32]安大简与上博简皆作“於”,因此无论是解释为“倒文”还是通假读为“固”似乎都不是很有可能,前面的“固谋”、“固城”也未写为“於谋”、“於城”,所以此处盖更适合考虑“於”读为原字,训为“其”,《管子·臣乘马》:“谷失于时,君之衡藉而无止,民食什伍之谷,则君已藉九矣。”戴望《校正》:“元本'於’作'其’。”《经词衍释》卷一:“于,犹「其」也。其、于亘相为训。(此义《释词》不载,今补。)《礼记》:「皆淫于色而害其德。」《史记》作「而害于德」。《左传》昭七年:「公室四分,民食于他。」《中论》作「民食其他」,是「于」与「其」义之相同也。《论语》:「三年无改于父之道。」言不改其父之道也。《左传》庄五年,「夫能固位者,必度于本末而后立衷焉。」言度其本末也。二十二年:「而免于罪戾,弛于负担。」成十七年:「乃皆左右相违于淖。」襄二十八年:「犹援庙桷动于甍。」昭十二年:「子产相郑伯辞于享。」十八年:「郑火,子产使司寇出新客,禁旧客勿出于宫。」二十六年:「苑子刜林雍,断其足,鑋而乘于他车以归。」《晋语》:「祁奚辞于军尉。」《韩子·二柄》篇:「臣将乘于贤以劫其君。」《新书·大政》篇:「与其杀不辜,宁失于有罪。」皆「于」之同「其」义。” 整理者注〔四九〕:“「幾俤君子」,《上博四·曹沫》简二二作「幾屖君子」,皆读为「恺悌君子」。此句和下句,上博简整理者注谓出自《诗·大雅·泂酌》「岂弟君子,民之父母」。《礼记》引《诗》作「凯弟君子,民之父母」。《说苑·政理》引《诗》作「凯悌君子,民之父母」。《韩诗外传》《大戴礼记》《孔子家语》等作「恺悌君子,民之父母」。《上博二·民》简一作「幾俤君子,民之父母」,与本简同。”[33]上博四《曹沫之陈》简二一、简二二原整理者李零先生是隶定为“幾俤君子”,与安大简并无不同,而非如安大简整理者注所言“《上博四·曹沫》简二二作「幾屖君子」”,这个情况同样说明安大简整理者实际上并没看上博简原简图片,所以安大简整理者在竹简编连与注释方面的信息究竟是何种来源都非常可疑,笔者在《安大简二〈曹沫之陈〉解析(二)》中已提到过安大简《曹沫之陈》的整理者“学风问题显而易见”,此处的情况自然再次说明这一问题。上博简“俤”字原字形作“ [1] 《安徽大学藏战国竹简(二)》第59页,上海:中西书局,2022年4月1日。 [2] 《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 四》第251页,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年12月。 [3] 《安徽大学藏战国竹简(二)》第59页,上海:中西书局,2022年4月1日。 [4] 《安徽大学藏战国竹简(二)》第60页,上海:中西书局,2022年4月1日。 [5] 《简帛佚籍与学术史》第131、132页,江西教育出版社,2001年9月。 [6] 《安徽大学藏战国竹简(二)》第60页,上海:中西书局,2022年4月1日。 [7] 《安徽大学藏战国竹简(二)》第60页,上海:中西书局,2022年4月1日。 [8] 中国先秦史网站:http://xianqin./pdf/说清华简、安大简、上博简的碳14测年问题.pdf,2024年5月9日。 [9] 《安徽大学藏战国竹简(二)》第60页,上海:中西书局,2022年4月1日。 [10] 《安徽大学藏战国竹简(二)》第60页,上海:中西书局,2022年4月1日。 [11] 《安徽大学藏战国竹简(二)》第60页,上海:中西书局,2022年4月1日。 [12] 《安徽大学藏战国竹简(二)》第60页,上海:中西书局,2022年4月1日。 [13] 《安徽大学藏战国竹简(二)》第60页,上海:中西书局,2022年4月1日。 [14] 《安徽大学藏战国竹简(二)》第60页,上海:中西书局,2022年4月1日。 [15] 简帛研究:http://www.jianbo./info/1011/1760.htm,2005年9月20日。 [16] 《安徽大学藏战国竹简(二)》第60页,上海:中西书局,2022年4月1日。 [17] 《安徽大学藏战国竹简(二)》第60页,上海:中西书局,2022年4月1日。 [18] 《安徽大学藏战国竹简(二)》第60页,上海:中西书局,2022年4月1日。 [19] 中国先秦史网:http://xianqin./pdf/清华简《管仲》韵读.pdf,2017年01月14日。 [20] 《安徽大学藏战国竹简(二)》第61页,上海:中西书局,2022年4月1日。 [21] 《安徽大学藏战国竹简(二)》第61页,上海:中西书局,2022年4月1日。 [22] 《安徽大学藏战国竹简(二)》第61页,上海:中西书局,2022年4月1日。 [23] 中国先秦史网:http://xianqin./pdf/清华简十二《参不韦》解析(七).pdf,2023年05月30日。 [24] 《安徽大学藏战国竹简(二)》第61页,上海:中西书局,2022年4月1日。 [26] 《安徽大学藏战国竹简(二)》第61页,上海:中西书局,2022年4月1日。 [27] 《安徽大学藏战国竹简(二)》第61页,上海:中西书局,2022年4月1日。 [28] 《安徽大学藏战国竹简(二)》第61页,上海:中西书局,2022年4月1日。 [29] 《安徽大学藏战国竹简(二)》第61页,上海:中西书局,2022年4月1日。 [30] 《安徽大学藏战国竹简(二)》第61页,上海:中西书局,2022年4月1日。 [31] 《安徽大学藏战国竹简(二)》第61页,上海:中西书局,2022年4月1日。 [32] 《安徽大学藏战国竹简(二)》第62页,上海:中西书局,2022年4月1日。 [33] 《安徽大学藏战国竹简(二)》第62页,上海:中西书局,2022年4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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