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前,苏北有位解姓人家,良田千亩、富甲一方,雇了十几位长工,其中有一位从外地逃荒而来的叫陈三,因为人老实勤快,经常受解家人称赞。 时间到1946年秋末,解家在北平(现在的北京)读书的二少爷突然回家,和解老爷商量,将家中的土地,以当时土地一半价格全部出售,包括车马。长工只留陈三,其余都解雇回家。 不到两个月时间,只留下三十亩地,剩下土地全部卖完。留下四合院的十几间大瓦房,是因为价格太高无人接手,还是有其它原因,不得而知。 除夕,二少爷把陈三叫到上房,告诉陈三,全家准备外迁,给他三十亩地,让他好好看护家院,陈三欣然答应。 半夜,在爆竹声中,二少爷带领全家乘坐一辆马车而去,不知所踪。 陈三不负二少爷的嘱托,每天把四合院室内外打扫得干干净净,把三十亩地租给别人耕种。 平时大门紧锁,寸步不离。两年后,有一天,陈三发现大门外饿晕了一位妇女,他好心将这位妇女扶进院子,给些吃的,从此俩人 一起过日子。 1950年土地改革,解家大院被没收,改成了一所小学校,陈三被划为地主成份,被赶到解家场园的两间破房子里,陈三百思不得解,我是长工,怎么就成了地主呢? 陈三划为地主后,在一起生活一年多的媳妇就跑了,尽管他当时身强力壮,再无人敢嫁给他,孤老终身。 八十年代,解家二少爷以加拿大华侨身份回国投资,由侨联(当时各市县接待华侨的组织)安排访问故乡。特别是二少爷见到陈三,俩人相拥,百感交激。临别时,二少爷给陈三留下一笔养老钱说,我们解家对不起你,给你留下一顶地主的帽子。 后来,陈三是“五保户”临终时,还纠结自己是长工(雇农),还是地主。 陈三究竟是长工(雇农),还是地主?欢迎评论。 (笔者曾在那四合院改成的小学校上过小学,为保护当事人的隐私,文中皆用化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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