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写《陆文夫先生的烟火人生》一书,等于把新时期文学史,重新捋了一遍。 有一位作家,一直在脑海中挥之不去。 这个人,就是叶蔚林。 叶蔚林,以忠厚、善良、自律,闻名于文坛。 又以“剽窃”的污名,被世人瞩目。 既忠厚善良,又抄袭剽窃,这两件事放一起,不是挺矛盾吗? 是很矛盾。 所以,我觉得,此事需要反思一下。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 1984年,某天,有人告诉叶蔚林,《太原日报》刊文检举你了。 叶蔚林一听,检举我?检举我什么呢? 他把报纸找来,认真看了看。 报上说,叶蔚林的小说《遍地月光》,抄袭了俄国作家蒲宁的作品。 叶蔚林就笑了,没当回事。 他的风景描写,有些地方,确实很像蒲宁。 一个月后,又有人检举叶蔚林。 说他的获奖小说《在没有船标的河流上》,抄袭了契诃夫的小说《草原》。 具体地说,就是叶蔚林的风景描写,太像契诃夫。 紧接着,某出版社站出人来,说,我是《在没有船标的河流上》单行本的编辑,竟没有发现叶蔚林的“抄袭”行为,很惭愧,现在要作自我批评。 一时间,大家的目光,都盯住了叶蔚林。 叶蔚林呢?依然笑笑。 他确实没有抄袭。他也不屑于抄袭。 抄袭,剽窃,刻意模仿,这些行为,基本上都是文学门外汉所为。 ——写不出来嘛,只能做做“文抄公”。 叶蔚林是什么人? (一)著名作家。(二)已经发表许多作品。(三)在全国获了奖(而且是一等奖)。(四)他的小说《在没有船标的河流上》改编成电影,几乎家喻户晓。 也就是说,以叶蔚林的创作能力,随便写一篇什么,可以信手拈来。干嘛要抄袭别人啊? 但,那个年代,确实有一些作品,能看出模仿痕迹。大家只是心照不宣。 新时期之初,文坛凋敝,百废待兴,少见高质量的文学作品。 长期以来,作家们受“三突出“禁锢,不知道写什么,怎样写。因此,就会情不自禁地,借鉴一下前辈的创作经验。 陈国凯的小说,《我应该怎么办》,发表于1979年,大家知道吧? 你再读一读,莫泊桑的《归来》(1884年),许地山的《春桃》(1934年),看看它们在情节上,是不是很相似? 《归来》中的马丹大婶,改嫁给莱维斯格,生了两个孩子,加上他们原来各自的孩子,一共五个。生活虽清苦,还马马虎虎过得去。谁知,12年后,那个当水手的前夫马丹(本以为他触礁死亡),却回来了。马丹大婶同时面对两个丈夫,她该怎么办?…… 《春桃》里的春桃,和李茂的新婚之夜,遇上乱兵抢劫,两人在逃亡中,互相走散,以为再也见不到了。所以不久,春桃和另一个青年刘向高,走到了一起。他们来到北京,以捡废纸为生,生活逐渐好起来。就在此时,李茂突然回来了。你说,春桃如何是好?…… 《我应该怎么办》的主人公薛子君,在动乱中失去丈夫,没有活下去的勇气。自尽时,被刘亦民救起,二人遂产生感情,组成了新家庭。时代骤变,生活越来越好。谁知,薛子君前夫李丽文,突然回来了。看到失踪多年的丈夫,薛子君悲喜交加。这二位丈夫,都是她的爱人,此时真不知该如何是好…… 为什么,陈国凯的《我应该怎么办》,与《归来》《春桃》,写得很相似? 确实因为,当时的中国作家,都是白手起家,或多或少会模仿别人的作品。就像练习书法,是不是都是从描红开始的? 这有什么好奇怪的! 当时,评论家们探讨这些现象,也都为中国作家点赞。 为什么? 因为,学习和借鉴,并不是一件坏事。 所有的起步,都要借助外在力量。 所有的婴儿,就要在前辈的扶持和哺育下,才能茁壮成长。 但,十三年后,形势变得不一样了。 1997年,叶蔚林再一次被检举。说他的小说《秋夜难忘》,抄袭了山东作家,尹世林的小说《遍地萤火》。 《遍地萤火》发表于《莽原》,1990年第四期。 《秋夜难忘》发表于《湖南文学》,1997年第一期。《小说选刊》同年第三期转载。 这个时候,再听到检举声,叶蔚林就坐不住了。 他首先就想—— 会不会是,别人搞错了? 他真是这么想的。 因为,他根本就不记得,这世上,还有一个名叫“尹世林“的作家。自己压根就没读过,他的任何小说。怎么可能抄袭呢? 他对《文学报》记者,这样说—— 在我的印象中,好像没有看过他(尹世林)的小说,手边也没有这部作品,他的小说题目,我也记不住。所以说,抄袭好像不太可能。但也不排除,题材上的撞车,以及两篇小说生活细节的相似。 注意了吗? 有意作为,无意作为,二者的表态,是不同的。 如果他执着于狡辩,那么,有可能就是做贼心虚。 但叶蔚林,没有狡辩,也没有把话说死。他真的不了解,尹世林的这篇小说。不过他说,如果两个作品,确实很相似,他也不否认,这两篇作品可能真“撞车”了。 叶蔚林说—— 把两篇小说核对一下后,我会给出一个具体的说法。如果发现,的确如尹世林所说,有“抄袭”之嫌,我会坦诚面对现实,实事求是作出检讨。因为,有可能我曾经读过这篇小说,无意中套用了他的情节。 倘若,真的出现这种情况,我会负起应有的责任。该作检讨,就作检讨;该作批评,就作批评;该向作者以及读者道歉的,就真诚道歉。(陆梅《叶蔚林如是说》) 注意没有? 叶蔚林并不怕“认错”。批评与自我批评,本来就是我们的优良作风。 如果真错了,有错就改嘛,这是一件好事啊! 后来,经过认真核对,叶蔚林承认,这两篇小说,确实高度相似。 他立刻致函《小说选刊》编辑部,确认自己有责任。 叶蔚林说—— 我必须坦白承认,尹世林同志这篇小说,我是读过的。读于何时何地,却记不起来了。但可以肯定,文中的一些细节,是进入我的脑海了。因为,它们与我所熟悉的生活,非常相似。不幸的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我淡忘了它们的出处,并与自己构思中的文学细节,相互溶合、混淆,把别人的东西,错当成自己的了。这样,在落笔《秋夜难忘》时,便毫无分辩地使用了它们,铸成严重的错误。 又说—— 我无意依据上述情况,为自己解释和开脱。我只能,勇于正视既成事实。无论自觉或不自觉,不管程度如何,《秋夜难忘》确实套用、抄袭了,《遍地萤火》的一些细节。在此,我怀着沉重的心情,郑重地向尹世林同志道歉,请他予以宽容和谅解。尹世林同志所受到的损害,我将承担合理补偿。与此同时,我也向贵刊,及广大读者,表示深深的歉意。诚恳地接受来自各方面的批评。(陈子甘《叶蔚林致信<小说选刊>认错》) 一个著名作家,面对“抄袭”尴尬,能够坦然面对,其情可叹! 按照剧情发展,后面的戏,应当这样收尾—— 文人之间,要个面子。做错事了,道个歉,赔点钱,双方坐在一起喝喝茶。这事,也就算过去了。都是舞文弄墨之人,人情留一线,日后好相见。 但,尹世林坚决不同意道歉,也不同意赔偿。 他要诉诸法律! 记者说—— 尹世林已致信,中国作家权益保障委员会。尹世林的态度很明确:如今有著作权法,又有版权试行条例,此事应该依据法律裁决!(陈子甘《叶蔚林致信<小说选刊>认错》) 《羊城晚报》不嫌事大—— 3月27日,发了一篇:《叶蔚林已承认错误,尹世林要法律裁决》; 4月11日,又发一篇:《叶蔚林作检讨,尹世林不原谅》。 这一炒作,就炒成了万众瞩目的,全国第一“剽窃”大案。 迫于舆论压力,中国作家权益保障委员会,出面作了协调,让尹世林和叶蔚林,共同签署一份合同文本。 合同明确:叶蔚林的作品,属于抄袭行为。 合同规定:“叶蔚林退出两次发表《秋》文的稿酬2000元,支付尹世林的补偿费。” 叶蔚林同意签署这份合同,主要是为了,息事宁人。他想快刀斩乱麻,早早结束此事。否则就会陷入,永无休止的口舌战。 抄袭就抄袭吧,有“错”就改嘛! 这下,尹世林该满意了? 你想多了。 《作家报》透露—— 发表叶蔚林小说的《湖南文学》,一直未向尹世林道歉。所以,尹世林对《湖南文学》的态度,一直耿耿于怀。因而,现在说该案划上句号,还为时过早。(陈子甘《叶蔚林“抄袭”一事有定论》) ——以上,就是叶蔚林“剽窃”案的全部剧情。 藉此,尹世林扬了名。 因为此事,叶蔚林从此“臭名远扬”! 这件事,后来一直在网上炒作,从上个世纪,一直炒到本世纪,弄得叶蔚林抬不起头来。1999年,鹭江出版社推出一本,《中国文坛纷争公案》,将叶蔚林“剽窃”事件,列入当代案例首位。从此,叶蔚林成了反面教材。后人如果再研究,20世纪文坛剽窃现象,一定会提到“叶蔚林”这个名字。 那么,问题来了—— 叶蔚林,真的“抄袭”了? 我不想说,自己有什么倾向。 但我想聊一聊,围绕此事,大家应当知道的一些信息。这或许对我们,以及后人,来判断此事,会起到一些参考作用。 先说说,叶蔚林是什么样的人? 给叶蔚林下定论,说实话,我这个外人没有资格。 那就先听一听,叶蔚林周围的人,是怎样评价他的。 归纳一下,大概有以下几点。 (一)优雅自爱,生活检点。 湖南作家肖建国说—— 在当年的湖南作家群里,叶蔚林先生很另类。 他不怪异,穿着打扮,都很平常。可他的衣架子好,什么衣服穿在身上,都十分得体,都有一种派,十分儒雅、睿智。举手投足,都散发着一股,逼人的成熟和高贵气息。他一出现,就把周围朋友身上的土气,给衬托出来了。 叶蔚林和妻子,住在湖南省文化厅宿舍五楼的三房一厅。陈设简单,但干净整洁,窗明几净。随时进去,都像刚擦洗过一样,纤尘不见。 叶蔚林对吃,也讲究。他也抽烟、喝酒、饮茶。量都不大,要求很高。那时候,我在卷烟厂做工,朋友见面时,总会拿出从厂里带出来的次烟,分发给大家抽。叶蔚林接住,放在眼前看一看,转手就给了别人,不抽。 对于饭菜,尤其讲究。讲究精细,讲究色香味。他特别不能容忍,莫应丰(湖南作家)什么都可以作下酒菜。为此嘲弄莫应丰——“这样粗糙的东西,吃了有什么味道?”(《怀念叶蔚林》) (二)酷爱苏俄文学,记忆力超强。 肖建国说—— 50年代、60年代,叶蔚林读得最多的,是俄苏文学。比如,托尔斯泰、契诃夫、陀思妥耶夫斯基、普希金、高尔基、肖洛霍夫……。不少作品,反复诵读。尤其喜欢屠格涅夫、蒲宁等人的作品。他觉得,他们的作品,文字优美,意境淡雅,炫丽而不失厚重,苦难深重却不失幽默,是一种独特的艺术表现。 他的记忆力,惊人地好。读过的书,概莫能忘。一二十年后,他还会背诵,屠格涅夫作品中的一些片断。(《怀念叶蔚林》) (三)写作严谨,没有功利心。 肖建国说—— 叶蔚林对自己的创作,要求很严,近乎苛求。每有构思,都要跟朋友们谈。一但进入写作,不再让人看到。稿子出手,干干净净,整整洁洁。我(肖建国)至今保存着,他给我写的一篇序的原稿。稿纸上的字,一笔一画,工整飘洒,一丝不苟,给人一种美的享受。他喜欢用,美的文字、美的意境、牧歌般的谐趣,把人引向光明,有一种引领的精神力量。 叶蔚林一生,没有发表过长篇小说。有一次尝试长篇创作,已经写了十余万字。巴金老人看过原稿,跟他说,写得太惨烈,文学不应只表现惨烈。叶蔚林回到宾馆,想了一天一夜,一把火将稿子烧掉了。这个题材,他放在心里,已经琢磨了几十年。以他在80年代的盛名,稿子发表和出版,都没有问题。但他还是毅然地,把稿子投到火里,自断退路,另寻出途。使人不能不肃然起敬。(《怀念叶蔚林》) 叶蔚林自己,也说—— 我的主要作品,往往都酝酿几年以上。《在没有航标的河流上》,最初感受和写作契机,产生于1970年,动笔却在十年之后。我还有一个习惯,作品写出之后,如果编辑部不催,我往往要搁上一段时间。搁一搁有好处,可以冷静下来,纠正缺点。如发现新的东西,还可以补充。我的短篇《蓝蓝的木兰溪》,写出后放了一个月。结尾处,养猪姑娘莫翠花,向盘金贵请假买针,这一小段,原稿上没有,是后来加上去的。多了这一、二百字,对于深化主题,完成人物性格,颇有好处。一个作品多那么一笔,就可能使全篇,发生质的变化。而仓卒发表出来,过后会后悔的。(《思想境界及其他》) (四)珍视友情,以诚待人。 姜贻斌说—— 想当初,湖南十几个作家,像一群鸟,飞到了海南岛。结果,先前去海南的叶蔚林、韩少功等人,当了一回又一回接待员和炊事员(当时,叶蔚林担任海南省作家协会主席)。天南海北的人,三教九流的人,熟悉或不熟悉的人,一冲上海南岛,都会慕名往他们家里钻,简直就把他们的家,当成了大食堂。从此,他们的家,几乎天天开流水席。这拨人还在吃饭,那拨人又流着汗水赶来了。赶紧淘米炒菜,赶紧洗碗筷!仿佛一下子,回到了 1958年。——据叶蔚林提供的一个可靠数据,他家里一个月,竟然吃掉了三百斤大米! 叶蔚林对湖南的感情,也很深。每次回到湖南,总是要迫不及待,去各地看望朋友。和他们聊聊天,问寒问暖,颇似上级领导送温暖。分手时,还要抱抱对方,一副依依不舍的样子。每天一到下午,还会翻开电话本,打一个电话,某某,我来了,今下午你请客!但每回吃饭后,他都是把钱一掏,抢着买单。(《叶蔚林二三事》) 从以上的故事中,您看到了什么? 我想,你能看到,一个文人身上所具有的—— 自律、真诚、厚道、优雅、理性。 其中,最关键的,也是最重要的一点是—— 他酷爱,苏俄文学; 也喜欢,抒情的风景描写; 他还有,超强的记忆力。 记忆力好,是一个优点。却也可能,带来另一个问题—— “记忆储备量”较大的人,会在说话与写作中,情不自禁套用他人作品。 能记住原文,这叫用典、借鉴; 记不住原文,会以为是灵感再现。 也因此,在文学史上,经常会出现“互文”现象。 什么是“互文”现象?就是—— 任何一篇文本,都会交叉出现其它文本的表述。 这个概念,是西方学者,朱丽娅·克里斯蒂娃提出的。 1969年,她在《符号学,语意分析研究》中,这样说—— (一)任何作品的文本,都像许多行文的镶嵌品那样构成。 (二)任何文本,都是其它文本的吸收和转化。 据此,我们是不是可以说—— 叶蔚林小说,对他人作品的某些思路与文字,进行套用或复述,也是一种“互文”现象? 当然,臧否大家可以讨论。 其实,在中国文学传统中,作品与作品之间,的确会出现“互文”现象。 举个例子—— 《牡丹亭》里的下场诗,除了第一出和第十六出,不是集唐诗,其余分别来自,唐朝129位诗人的270多个诗句。 你能说,《牡丹亭》在抄袭唐诗吗? 即便从法律角度看,任何判决,是不是也要看一看,“嫌疑人”的犯罪动机? 故意杀人者,当然要杀人偿命。 过失杀人者,比如“正当防卫”,就不应负法律责任。 叶蔚林的“抄袭”,便缺少动机。 他是一个名作家,有能力写作。随便写点什么,都能发表。 不幸的是,在媒体的起哄和炒作下,叶蔚林最终还是,背上了一个“抄袭”骂名。 据说,签署“合同”那天,叶蔚林没到现场,是他的妻子,代他签了名。 之后,他很少出门。 朋友们再去看望他,竟发现,叶蔚林失聪了。 失聪,就是耳聋。 你再说什么,他一概听不到。除非你大声叫喊。叫喊的时间长了,也累啊。老友们也就不再同他多说话。 有一次,一个朋友大声嚷嚷,想告诉他一些事情。 不料,叶蔚林说,你喊什么?我听得见。 大家一听,惊愕了——呀,老叶能听见啊! 那么,他到底有没有失聪啊? 其实,这都不重要。 看得出,此时的叶蔚林,已不想与外界交流。 ——他把信息通道,关了。 2006年,叶蔚林逝世。 他带着遗憾,离开了这个世界。 2022年,尹世林逝世。 他因上告叶蔚林抄袭,被世人所知。 耐人寻味的是,尹世林去世后,有人撰文悼念他。不去总结死者的成就,却用了很大篇幅,来回顾当年的“叶蔚林抄袭”事件。 文章说—— 叶蔚林“抄袭事件”,在处理上是最和谐的,一是叶蔚林态度诚恳,一是尹世林没有穷追猛打的意思。其实,这都是因为尹老师厚道。有朋友问他,为何不借机炒作一把?他说,作家要靠作品说话,炒作有什么用呢?而且,叶蔚林也不易,被打成右派几十年,在牛棚里受过苦,知道错了也就行了。(解永敏《一个人的远行》) 看到“尹世林没有穷追猛打”、“尹老师厚道”,这样的表述,让人很惊讶。 当年报上的新闻,可都是——《叶蔚林作检讨,尹世林不原谅》、《叶蔚林已承认错误,尹世林要法律裁决》……。 叶尹之争,本已侮辱了叶蔚林,此事理当回避。现在,尹先生也走了,有人却借此强调,死者对叶蔚林很“厚道”。——这实在是,此地无银三百两! 说明什么? 这说明,逼使叶蔚林公开承认“抄袭”,本来就是一个错误。错就错在,不该对一个忠厚善良之人,进行精神施暴。也说明,尹先生在生前,很可能因良心发现,曾后悔过。 行文至此,想起了白居易的《放鱼诗》—— 香饵见来须闭口, 大江归去好藏身。 盘涡峻激多倾险, 莫学长鲸拟害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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