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小见大的封泥 ![]() 封泥从两千多年前就存在于中国的古代社会生活中,直至南北朝后期封检之制为纸张的普遍使用所取代。封泥与古玺印制作的由盛转衰过程相重合,因此这段延续千年的时光也在中国印章史上有了“封泥时代”的别称。 封泥承载并完整传达着古玺印印文中的各类信息,是近代以来印学研究的一个重要指向。作为官署、官吏执政凭信或职权象征,古玺印与历代官制、印制、地理、文字沿革乃至朝代更迭、民族关系相联系;官印文字包含大量官名、地名等信息,与古籍文献相印证的同时又能为其提供补阙正误的实物依据;它对于还原秦汉职官体系,特别是还原史籍中阙载的中低官阶名,作用尤为明显。不同时期的封泥文字还保存了不同时期的文字形态,对于书体演变和篆刻艺术的取法借鉴,也有着重要作用。可见封泥作为一种文字遗存,有着独特的多重价值。 西汉“河间王玺”封泥 封泥的辨伪——封泥文字和印式的时代风格 文|孙慰祖 文字的演进具有其自身的规律。首先,同一时代的文字风格既不能超然于一般文字外,时代推延亦难以回复。在封泥之制存续的秦汉时代,由于篆隶的交替成为汉字发展史上字、书体变动相对活跃的时期,随隶变趋势而出现的某些体势、笔形改变具有不可逆性。其次,我们也曾指出,印章文字的书体又具有强烈的稳定性,它受到制度和社会习尚的约定成为专用字体后,演变的活性又趋退化,印文风格通常表现为微观方面的缓慢变动,它与同时的其他文字载体上所呈现的风格不能简单地对应,这是一个明确的事实。再次,一定程度上影响印文书法形态的因素还包括印制的变革、制作机构不同及匠者的变化。这是表现在印文书法风格形成上的一般与特殊的关系。这几个方面因素综合作用,决定了封泥文字结构、体势、笔形及印式风格具有一定时代的标识。这是鉴别中首先须要作出判断的一个方面。 封泥是各个时期实用印章抑出的遗迹,文字一般比较规范、严谨。战国封泥中不同国别的文字,多与其他器物铭文、墨迹相一致;秦的官印封泥,与秦刻石、诏版文字同一体系,而与秦简文字差别很大,这是社会一般书写文字隶变趋势与“摹印”篆产生分野的表现。官印由于其制作的法定性,又与私印、诏版文字具有工、放之别。但它们的基本结构、基本笔形仍具有共性,如“印”字作“ 未央卫丞 在鉴别实践中,不仅要观察单字的形体风格是否合乎特定时期的固有法度,字与字之间的风格也必须是统一协调的,如果单字的形体出现不合古代文字规范,或者同一印中的文字相互间风格不能一致,就须要考虑伪品的可能。如“未央卫丞”封泥,“未央”二字书法与秦汉魏晋时期的规范不相企及,“卫”字结体颇奇异,既违疏密匀洽,笔画亦有缺失,作为未央宫官印章,绝不至如此漫无矩度,可知制作封泥者缺乏起码的篆书技能。又如“殿中司马”,在古玺印印文序列中绝无类此“殿中司”三字形体的书法,秦印“中”作“ 殿中司马 但有时伪造封泥的文字系类比其他印文拼凑而成,其形态就具有似是而非的迷惑性,须要细致地进行比较。《封泥考略》所录陈介祺旧藏“新城令印”中,“令印”二字皆有所本,尚差强人意;而“新城”的“新”字“斤”部在西汉印中应作“ 胶东太守章 伪造秦封泥文字的水平也有渐趋精进之势。下列均近年以相家巷所出封泥为蓝本伪造,其又可粗分两类。 一、摹刻印文后抑泥,如同上例。伪品“诏事丞印”“特库丞印”“西共丞印”“郎中丞印”印文摹刻均达近真程度,但文字体势的犹疑与软弱在一些细微之处仍不能避免,如“诏”之“言”部,下“口”作“ 西共丞印(附封泥) 二、真泥而文伪。又有两种情况,其一是印文全系伪刻,如“马府丞印”,“马府丞”已属杜撰官名,姑且不论,其印文生硬峭折,亦与秦印文字不合。观察泥坯,系利用残失文字之封泥块补上新泥,再伪刻文字,故其泥胎可见新旧不同层次。作伪者虽加抹浆处理,仍难以掩其败迹。其二是真伪文字相接,即以残灭部分文字的真泥填补后加刻,如“郡左邸印”,左侧二字为真,“邸印”系填补伪刻,形成了文字风格不能合调的现象。“私南口丞”也属于填补伪刻。左下大部分为原坯,作伪者为射利而补出上半部分,上、下文字风格也就判然不同。经补填的部分,背面绳纹自然也难以相贯。 近年新伪的秦封泥数量不少,又因其手法更新,并以相家巷秦封泥流散品的名义欺人炫世,迷惑性很大,故有的新谱中辑入的资料,也面临着去伪存真的任务。 郡左邸印(附封泥) 由此可见,把握各时期文字演变的轨迹,是针对印文入手鉴别伪品的基本条件。当然,文字风貌合于规范的也不能完全排除伪品的可能性,需要结合其他方面特征才能最后作出判断。若干传世封泥印文存在真印所抑出的情况。如“周衍”“丁武之印”“晋卢水率善佰长”,印文几乎无懈可击。“周衍”系做同文汉玉印摹刻后抑泥,原印见《十钟山房印举》,文字不下真品。“晋卢水率善佰长”真印亦见前书,故仅从文字辨析易于受惑。因此,封泥的辨伪还须要与形态的标识联系起来。 晋卢水率善佰长(附封泥) 印式与文字的具体时代属性是否一致,也是鉴别上须要细致观察的一个方面。如秦的界格形式在汉代南越国地区存在短促的因循时期,但中央及其他诸侯国所颁官印未有此种印式;又如西汉中期以后印面稳定地保持在2.3至2.4厘米见方,至东汉晚期印面又大多增至2.5厘米见方;武帝太初元年以后比二千石以上高级官吏并采用五字印式,后者虽属印制变革,但也表现在印文排置、字形体态方面的变化。再如,在东汉官印中,又出现若干印文作“1—3—2—4”式的排列方式,但在西汉中晚期极少出现;西汉封泥见有半通印文的县名、县丞,多属早期。诸如此类,都是不同时期有关印式的标识,因而具体的文字必须与这些印式特点相谐。掌握了这些规律,遇到具体的封泥就要将印式置于其文字所表现的时代中去衡量。《古匋封泥选集》录入“齐郎中丞”、《齐鲁封泥集存》录入“齐左尉印”,与齐国官印不施界格的特点相悖,而且齐地无论为国为郡,均不可能有“左尉”,王国中尉只有“丞”,郡都尉亦然,“左尉”乃为县制。据此就足以说明封泥出于伪制。而如果文字近于盛汉的风格而又有“田”字界格,则也明显属于张冠李戴。“长子丞印”,其“长”“印”都是西汉中期风格,“丞”字却从秦印中摹入,文字风格相悖,泥背又出现类于C2式的形态,这些矛盾说明是为十足的赝品。 丁武之印(附封泥、泥背) 文字的错讹也是早期伪作中常见的现象,《古匋封泥选集》所见“曲侯邑丞”,“曲”字完全是隶、楷写法,与其他三字不合腔板。“上当(党)太守章”不仅“党”字错讹成“当”,而且印形太小,与西汉中期以后的规格不成比例。而《双剑簃古器物图录》所收“上党太守章”硕大无朋,印文风格也无可依归,既非汉世格调,又非南北朝作风,是作伪者不明印章制度和文字规范所致。其中“党”字占据特大位置,与西汉武帝以后五字印等分为六,“章”字独占其二的形式不合。这些印式的规律,是早期作伪者往往忽略的。“定阳市丞”添加界格,与“齐左尉印”一样,也是蛇足之病。 “泥封”“封泥”称谓辨 文|周晓陆 现在大多数的考古学、文物学及书法印章学著作中,把东周到秦汉时期的一种重要文物——印章打在胶泥上,用于封缄文件、钱币和财物等形成的泥块,称作“封泥”。本人曾经从众,也长期采用过“封泥”这一称谓,但近年来渐渐觉得这一称谓是不妥当的,应当以“泥封”称呼为宜。文物制度之研究,“必也正名乎”是基础性的工作,因此提供愚见于下。《汉语大词典》中对“泥封”的解释是:“古人封缄书函多用'封泥’封住绳端打结处,盖上印章称'泥封’。”从其中可以看出,“封泥”是未加盖印章的待用的胶泥,而加盖印章后称“泥封”,这样的解释是不错的。《汉语大词典》中“封泥”的含义解说则有两种,其一是作动词用,“谓用泥封缄文书”;第二种为引申意:“谓守关如封泥,后因以'封泥’喻据守雄关。”用“泥封”称呼加盖印章后的封缄胶泥更为合适,可以再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详细考察。 图1 “升平十三年”封泥筒 一、秦汉以来史料中有关“封泥”与“泥封”的记载 秦汉时期相关文献中对“封泥”和“泥封”的称谓比较具体,它们的区分比较明确。所谓“泥封”,“泥”为质地,“封”是动词,指物时动词名词化,它是因为使用而产生的专门名称。如《东观汉记·邓训传》中“(黎阳营故吏)又知训好青泥封书,从黎阳步推鹿车于雒阳市药,还过赵国易阳,并载青泥一幞,至上谷遗训”,用青泥封书,动词化地确立了二者的词序。 后来人将“泥封”误称为“封泥”,可能的来源是《后汉书·百官志》:“守宫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主御纸笔墨,及尚书财用诸物及封泥。”其中讲到守宫令掌管的文具系列中有“封泥”,比较明确。于是许多研究者误以为“封泥”就是“泥封”,现在看来,这种认识是不正确的。守官令本身职官级别并不太高,负责掌管文书文化用品。而抑印过的公私“泥封”是用过之物,严格来说是当时查验并处理文件、财物之后,解下、敲落所遗留的“废物、垃圾”,不会属于当时一切职官包括守宫令搜集、掌管的范围。《后汉书·百官志》守宫令所掌的“封泥”,应当是指准备用印做“泥封”的胶泥。《吕氏春秋·离俗览·适威》中有记载:“故民之于上也,若玺之于涂也,抑之以方则方,抑之以圜则圜。”《淮南子·齐俗训》中亦有记载:“若玺之抑埴。”《东观汉记·隗嚣传》记载:“(王元)请以一丸泥为大王东封函谷关。”其中的“涂”“埴”“丸泥”,指的都是将要被抑印的“封泥”。 从记载来看,“封泥”的胶泥土质种类除了前面已经提到的“青泥”外,还有“紫泥”。《西京杂记》记载:“书以武都紫泥为玺室。加绿绨其上。”《汉官六种·汉官旧仪》记载:“皇帝六玺,皆白玉螭虎纽……皆以武都紫泥封,青布囊,白素裹,两端无缝,尺一板中约署。”这些文献记载说明,最迟到汉代,已有朝廷专门颁发的泥,这就叫“封泥”。反过来说,“封泥”确实有其文物,但不是有文字或图样在上的“泥封”。 西乡(附封泥) “泥封”是指在“封泥”之泥上面加盖了印章后的,表面有文字或图样以供审验的泥块。东汉蔡邕《独断》记载:“凡制书,有印,使符,下远近皆玺封。尚书令印重封。唯赦令、赎令、召三公诣朝堂受制书,司徒印封。露布下州郡。”云梦睡虎地出土秦简《秦律十八种·仓律》:“入禾仓,万石一积,而比黎之,为户。县啬夫若丞,及仓乡,相杂以印之,而遗仓啬夫及离邑仓佐主稟者,各一户,以气,自封印,皆辄出,余之,索,而更为发户。”像云梦睡虎地秦简出土文献也好,或者大量传世秦汉文献也好,都讲“封书”“……封”,这应当是很清楚的,所以应当称抑印后的胶泥为“泥封”为宜。 秦汉时期“封泥”和“泥封”的明确区分,反映了当时完整的泥封制度程序,即:采封泥——藏封泥——取封泥——用封泥封护简牍或财货——在封泥上抑印以及做成泥封——简牍或财货到达之后敲落泥封——读取简牍或财货。汉晋以后,由于纸张应用的普及,传统的竹帛、简牍渐渐地被取代,用于封缄简牍财货的泥封用法逐渐消失,泥封制度也趋向衰微:唐代在大明宫遗址所见的“泥封”,与东周秦汉用法有着很大的区别。可能正是在南北朝隋唐时代,“封泥”和“泥封”的概念开始发生混淆。如唐代李林甫《嵩阳观圣德感应颂》:“目对封泥,手连印署。”以及罗隐《秋晓寄友人》:“手中彩笔夸题凤,天上泥封奖狎鸥。”这两首诗中的“封泥”和“泥封”指的是一样的东西。 从以上分析可知,“封泥”和“泥封”的区别,实际上在秦汉时期的文献中没有什么讹错。如果说后来把“泥封”称作“封泥”的话,不仅对“泥封”是一种误读,而且忽略了真正的“封泥”的存在,忽略了另一种文物。 祁乡(附封泥) 二、清季泥封文物出土以来的研究命名 最早有关古代泥封文物的出土记录,可见于清代吴荣光的《筠清馆金石》,该书中记载了“道光二年,蜀人掘山药得一窖,凡百余枚,估人赍至京师,大半坏裂”,还收录了“刚羝右尉”等泥封的摹本,一共有6枚。但是当时人们并没有认识到这些泥封的真正用途,而将这些泥封误认为是“印范子”。 最早在研究中对这类遗物提出命名为“封泥”的是刘喜海。根据对《后汉书·百官志》中“守宫令”注的不准确认识读法,他将这些文物认定为“封泥”,虽然比“印范子”之谓贴谱了一些,但仍然不尽合适。于是,“封泥”的说法流传开来,在此之后,“泥封”和“封泥”两种称法长期并用,但是大多数研究者使用的都是“封泥”这一称谓。 如陈介祺、吴式芬在清代同治、光绪年间编著的《封泥考略》。这是第一部专门研究古泥封的重要著作。书中收录了战国至汉代公私泥封共849件,是书采用“封泥”的称谓。王国维在《齐鲁封泥集存》序中也称之为“封泥”:“窃谓封泥之物与古玺相表里,而官印之种类,较古玺印为尤多。其足以考正古代官制、地理者,为用至大。”在此之后的如周明泰《续封泥考略》《再续封泥考略》、吴幼潜《封泥汇编》、北京大学研究院文史部《封泥存真》、王献唐《临淄封泥文字》等一系列著录以及研究文论中,大多使用“封泥”的称谓。 信宫车府(附封泥) 其间,也有部分学者坚持“泥封”的说法,如刘鹗《铁云藏陶》中提道:“泥封者,古人封苞苴之泥而加印者也。封背麻丝黏着,往往可见。”先师陈直先生也曾称其为泥封,如先生在《汉书新证·百官公卿表》“中尉”条下例举毛子静所藏“备盗贼尉”泥封。即使如此,“封泥”的称谓依然成为主流,并被长期误用。 除此之外,“泥封”和“封泥”,常常被当作是同一种古代遗物。即有抑印痕迹的封缄胶泥。如陈介祺《簠斋藏古封泥》《陈簠斋泥封考略》,将“封泥”和“泥封”混为一谈。此外韩天衡先生给《封泥汇编》所作序中认为:“封泥,亦名泥封,是印章按于泥上作为门户和包裹封口的凭记。”《中国考古学大辞典》中认为封泥“亦称'泥封’'芝泥’”。实际将“封泥”和“泥封”看作一类遗物,还是指向泥封,并不是指的封泥。 公车右马(附封泥 ) 近年来随着研究的拓展,考古资料的丰富和真正封泥的发现。这种观点理所当然受到了挑战。如果在研究中将二者混为一谈,那么准备做泥封的胶泥又该如何命名呢?如前面所提到的,“封泥”和“泥封”的区别,与秦汉之际的泥封制度有关,所以区分“泥封”和“封泥”,可以保证泥封制度和相关文物研究的针对性、准确性。 通过对前人研究中对泥封文物的命名分析可以看出,清代以来有关“封泥”的读法实际上从一开始就是对泥封的误读。同样,将“封泥”和“泥封”混为一谈,也无益于泥封制度及文物的研究。 三、文物考古资料中的“封泥”与“泥封”之辨 从文物考古资料来看,真正的“封泥”已经发现了。 可以先看看“封泥筒”。它从东周一直到魏晋南北朝时期都有发现,就是存放封泥的筒。最华丽的一件封泥筒现藏于陕西历史博物馆(图1),材质是青铜错金银。从自铭为“灵华紫阁服乘金错泥筒”可以看出,它的作用非常清楚。就是盛放封泥或者说盛放泥巴黏土胶泥的“泥筒”。但它的亮点还不止于此。它上面记载的纪年为“升平十三年”,这是十六国的纪年。十六国时期,在中原早已是秦汉泥封制度大势已去的时候,西北却还有如此华丽的“泥筒”,这是十分少见的。 公车司马丞 (附封泥 ) 小型封泥筒(图2),在陕西、河南、山西、山东、甘肃等地出土比较多,一般直径有3厘米左右,长度在20厘米之内。顶部带盖,盖沿有的有企口,只有转到一定角度才能打开;有的附有三足,有的带圈足,有的为平底。盖子的内里面往往有阳起的反字。这些字都较为简单,例如“千万”二字,这是用来试抑胶泥即“封泥”的质量和用泥效果的。有的封泥筒还附有小铜匕(图3),以方便取封泥、填封泥。 图2 陕西清涧出土封泥筒及盖上纹饰拓片 现在再看看考古出土的残存在封泥筒中的真正的“封泥”。它们有两种状态:一种就是散装,一层一层沉淀在封泥筒里面。如河北望都二号汉墓中出土的封泥筒,其中有杏红色棒状物9段,应为干裂后的封泥。此外还有山西省朔县赵十八庄一号汉墓出土封泥筒,其中装有暗红色封泥,出土时仍然柔软可塑。这些封泥均没有用过,泥质非常细腻。另外一种是丸状或者颗粒状的,即文献上见到的“丸泥”,做成丸状是为了便于携带。从两京地区到各州郡县,从朝鲜半岛到东南亚半岛出土的汉代中央政权颁发的封泥或者说胶泥泥巴的色泽、细腻程度是非常一致的,说明由中央,甚或就是经“守宫令”统一发放。这是汉代封泥的特点,东周、秦代可能没有做到这一点。 图3 陕西华阴刘崎家族墓出土封泥筒示意图 这些有关封泥的新发现与研究,也要求从名称上将“封泥”和“泥封”二者进行区分,在研究中不至于将二者名物混淆。 广文乡印(附封泥) 在古代印章,起码从汉印中可以看到有“某某印封”字样,比如“周隐印封”。这颗印显然是在泥封上使用的,即周隐用的私印,再用此印抑成为泥封。同例还有汉公印“御府杂封”。此外还见到汉私印“范金封、李封、周封、韩封”等。可能有的研究者认为“封”是人名,但笔者认为是“姓+封”模式。更宽泛一些的例子,见汉印多字印(总印)的句例,如“某某唯君自发封完印信”“某某印完封发之”“原君自发印信封完”“封完请发”“封完印信”“封信原君自发”“封印长乐”等。在这些例子中,如将其中“封”字换成“泥”字,将显得荒唐不经。另一方面,在印文之后缀以“封”字,这个传统一直沿用到元、明、清时期。由印例、印用、抑印遗存本物、沿袭传统等方面也可知,称用过印的胶泥为“泥封”为宜。顺便提及,一些木质、金属质的,原本被大多数研究者称为“封泥匣”的文物,它们不是用来存储封泥的,而是用于固定、防护已经抑印的泥封,因此也应当称作“泥封匣”为宜。 四、余论 本文主张对于有关文物去“封泥”的说法,而使用“泥封”来称呼有抑印痕迹的封缄胶泥。这原本不是什么大不了的问题。习惯使然,可能有的朋友会认为已经叫了近200年,就“约定俗成”从众吧。可是,这就产生了一个绕不过去的坎:《后汉书·百官志》守宫令所掌的“封泥”,在考古工作中已经明确发现了,考古实物与文献记载吻合极好,这真正的“封泥”又应当叫作什么?封泥、泥封,一前一后,一无文图一有文图,二者具体诠释了古代泥封制度。笔者认为,研究者不应当再“将错就错”了,尤其是在古代“泥封”的历史价值、古文献价值凸显,越来越被人们重视之际,应当秉持正确的称谓。本文重申的原因,归纳起来有四点:首先,“封泥”“泥封”二者在秦汉文献记载中的区别是比较明确的,是秦汉泥封制度两个不同的要素;其次,清代泥封文物出土之后,过往研究中“封泥”的说法从一开始大多是采用了误称,现在应当予以改正;第三,从考古资料看,“封泥”确有其文物,是准备制作“泥封”的胶泥,是备料,其上不会有抑印表现,抑印之后就叫作“泥封”了;第四,中国古代文物的常用称谓词组,如商代青铜爵、唐三彩陶俑、宋龙泉瓷盆等,大多是“质地加功用及外形”的模式,因此,此类文物也是命名“泥封”为宜。明确“泥封”的称谓,也便于将“封泥”用以称呼真正的“封泥”,使“用'封泥’制成'泥封’”的古代泥封制度得到更为准确的表达。 上海博物馆藏封泥(选) 南阳乡印(附封泥) 华布(附封泥) 东园主章(附封泥) 即墨太守(附封泥) 牟丞(附封泥) 郁秩丞印(附封泥) 召陵令印(附封泥) 西平令印(附封泥) 女阴令印(附封泥) 北海太守章(附封泥) □武关太尉(附封泥) 河西农都尉(附封泥) 梁于里附城(附封泥) 元(天)帝之印(附封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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