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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变化对比分析

 阳光男孩007007 2025-01-11 发布于山西

2024年12月30日,住建部网站发布《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编号为GB/T50500-2024,自2025年9月1日起实施。原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同时废止。

2024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GB/T50500-2024)在多个方面进行了重要修订,进一步完善市场化造价管理规则,减少政府对价格的不当干预,充分发挥企业自身活力。对两方面产生影响:

一是对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的影响。从行业变革看,新版标准的市场化计价方法和风险分担原则的明确化,将对工程造价咨询行业产生深远影响。工程造价咨询人需要具备更高的专业素养和市场敏感度,能够准确理解和应用新版标准,为客户提供更高质量的服务。从技术要求看,新版标准强调工程造价全过程管控要求,工程造价咨询人需要掌握更多的技术和工具,如BIM技术、大数据分析等,以提高计价的准确性和合理性。例如,通过BIM技术,可以更直观地展示工程量和施工过程,提高计价的透明度和准确性。从服务质量看,新版标准的详细规定对工程造价咨询人的服务质量提出了更高要求。咨询人需要在工程量清单编制、投标报价、合同管理等环节中,提供更细致、更专业的服务,确保客户的合法权益。
二是未来政策调整方向的影响。从市场化趋势看,新版标准的市场化计价方法和风险分担原则的明确化,预示着未来政策将继续朝着市场化方向发展。政府将进一步减少对价格的直接干预,充分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提高工程造价的透明度和合理性。从全过程管控看,新版标准强调工程造价全过程管控要求,未来政策将继续加强对工程造价全过程的监管,确保工程造价的合理性和透明度。例如,政府可能会出台更多的政策,规范工程量清单编制、投标报价、合同管理等环节,减少因操作不当引发的争议。从技术创新看,新版标准对技术和工具的应用提出了更高要求,未来政策将继续鼓励技术创新,提高工程造价的准确性和合理性。例如,政府可能会出台政策,支持BIM技术、大数据分析等在工程造价领域的应用,提高计价的透明度和准确性。
一、亮点和变化
(一)计价依据的市场化与多元化。2024版标准进一步推动计价依据的市场化,不再局限于传统的定额体系。引入了市场询价、企业定额、类似工程造价等多种计价依据,使工程造价更能反映市场实际价格水平,增强了计价的灵活性和适应性。与2013版相比,2013版主要依赖国家或地方统一发布的定额作为计价依据,计价相对固定和统一。而2024版打破了这种单一模式,鼓励企业根据自身技术和管理优势,制定企业定额,并结合市场询价等多种方式确定工程造价,体现了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二)工程量清单编制的精细化。新版标准对工程量清单编制提出了更高要求,强调清单项目的精细化描述。要求清单项目不仅要准确反映工程实体的特征,还要详细说明施工工艺、质量标准、材料规格等信息,使承包人能够更准确地理解和报价。2013版在工程量清单编制方面,虽然也有一定的要求,但相对较为笼统。2024版则进一步细化了清单编制的规则和要求,增加了对清单项目特征描述的深度和广度,减少了因清单描述不准确或不完整导致的报价失误和合同争议。
(三)合同类型选择的灵活性。2024版标准在合同类型选择上给予了发承包双方更大的灵活性。除了传统的单价合同和总价合同外,还增加了成本加酬金合同等其他合同类型的选择,使合同类型更加多样化,能够更好地适应不同工程的特点和需求。2013版主要以单价合同和总价合同为主,合同类型相对单一。2024版则根据工程的复杂程度、风险特点和市场情况,提供了多种合同类型供选择,使合同管理更加科学合理,能够有效平衡发承包双方的风险和利益。
(四)工程变更与索赔的规范化。新版标准对工程变更和索赔的处理进行了更加规范和详细的规定。明确了工程变更的范围、程序和计价方法,以及索赔的条件、时限和处理流程,使工程变更和索赔的管理更加有章可循,减少了因变更和索赔处理不当引发的纠纷。2013版在工程变更和索赔方面也有相关规定,但相对较为原则性和概括性。2024版则进一步细化和完善了相关条款,增加了操作性和可执行性,使发承包双方在处理工程变更和索赔时能够更加公平、公正、合理地维护自身权益。
(五)信息化技术的应用与推广。2024版标准鼓励在工程造价管理中广泛应用信息化技术,如BIM技术、大数据分析、云计算等。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工程造价信息的实时共享、动态管理和精准分析,提高工程造价管理的效率和质量。2013版对信息化技术的应用提及较少,而2024版则将信息化技术作为提升工程造价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强调其在工程量清单编制、投标报价、合同管理、工程结算等全过程中的应用,推动工程造价管理向数字化、智能化方向发展。
二、2024版《标准》主要修订内容
    (一)明确标准的适用范围。建设工程施工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弦外之音就是,形成两种承发包模式(施工承发包/工程总承包),两个标准体系(清单计价标准/工程总承包计价规范)。
    (二)计价风险的范围及分担进行重构。区分单价合同与总价合同下不同的风险分担机制。落实“过错方不能得利”和“法律不保护躺着权利上睡觉的人”的法律精神。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单价合同下由招标人负责其准确性、完整性;总价合同下由投标人负责。措施项目的完整性、准确性不论是单价合同还是综合合同均由承包人承担。
    (三)明确三种合同模式。单价合同中,解释顺序以合同清单优先,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图纸与招标工程量清单有不一致的,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总价合同中,解释顺序以合同图纸及合同规范优先,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合同图纸及合同规范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有不一致的,以合同图纸及合同规范为准。相较于13规范,增加了承包人的风险。
    (四)新增专业术语。新增了“2.0.4安全生产措施费、2.0.10工程量清单缺陷、2.0.21施工过程结算、2.0.12费率计价、2.0.18合同清单、2.0.21合同基准日、2.0.22合同图纸、2.0.23合同规范、2.0.24施工深化设计、2.0.29直接损失和(或)费用、2.0.30新增工程”等术语。特别是合同清单、合同图纸、合同规范、合同单价等概念与原招标工程量清单、标价工程量清单区别。
    (五)工程量清单组成与编制依据。由原5个清单改为4个清单(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增值税),落实有关人工费口径调整(建标2017【209】号)及增值税有关规定(财税〔2016〕36号)。人工费调整为“工资、津贴、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以及特殊情况下工资性费用”,“增值税”是价外税,为抵扣、流转方便,因此,不宜纳入综合单价,单独计列。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统一规则,规范列项与编制。措施项目编制区分三种情况:一种计列入分部分项工程,如模板工程;一种是安全生产措施项目,按规定处理;一种是与完成整体工程项目相关、但与完成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无关的,按项列,由投标人依据自己是施工方案、技术水平、管理水平、工期标准等补充完善报价。其他项目清单中暂列金额增加了未确定工程或服务的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为含增值税价格,分类别和(或)分专业列项。
    (六)总承包服务费的范围和计价方法改变。增加了对发包人直接发包专业工程的配合、服务费。同时明确,总承包服务的相关管理、协调及配合责任等应在招标文件及合同中详细说明。对于总承包人不实施的暂估价专业工程,总承包人到底承担什么责任?亟需引起承包人注意及思考。明确了总承包服务费可以采用总价计价或者采用费率计价,总承包服务费的扣减、调整等方法。
    (七)综合单价的确定需要考虑更多内容,承包人风险明显增加。综合考虑技术标准规范、施工工期、施工顺序、施工条件、地理气候等影响因素以及约定范围与幅度内的风险,完成一个单位数量工程量清单项目所需的费用。清单项目综合单价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管理费、利润和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不包括增值税。
    (八)发包人提供材料的计价方式。明确甲供材本身的价格不进入综合单价,甲供材改为乙供材后综合单价调整的方法。
    (九)取消依据定额编制计价文件后,强调数据(工程价格信息及造价资讯、工程造价数据等市场价格数据)在计价活动中的重要作用。对招投标双方及政府造价管理提出新要求。
    (十)增加建筑信息模型应用,发挥BIM技术在工程造价管控中的作用。
    (十一)健全对投标文件的审查制度,预防不必要的纠纷,降低招标风险。
    (十二)细化合同工程计量,区分不同合同模式下不同清单项目的计量。新增“返工工程计量、新增工程计量”,区分了“工程变更”与“新增工程”的区别。
    (十三)优化合同价款调整因素。清单缺陷价格调整方法;暂列金额价格调整方法;总承包服务费价格调整方法;工程变更价格调整方法;物价波动价格调整方法(附录A与原规范中发生根本性变化);新增工程价格调整方法;工程索赔价格调整方法等变化较大。
    (十四)增加过程结算的规定,细化措施项目及进度款的支付分解方式。
    (十五)完善合同价款争议解决,提倡采用争议评审的方式处理当事人争议,充分化解矛盾。

三、对从业人员的影响
1、工程量清单编制
准确性:招标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完整性由招标人负责。专业人员应确保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避免因清单错误给投标人造成损失。
综合单价:新版清单项目综合单价及合价应为不含增值税的税前全费用价格,专业人员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应确保综合单价的计算符合这一要求。
专业工程暂估价:新版专业工程暂估价为含增值税的专业工程费用,专业人员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应确保专业工程暂估价的计算符合这一要求。
2、投标报价
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但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自主选择:允许承包人自主选用施工措施和组织方案,专业人员在编制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自主选择的施工措施和组织方案,确保投标报价的合理性和竞争力。
3、合同管理
合同选择:发包人可根据工程的招标图纸设计深度、技术难度、建设规模、项目实施计划及工程量清单编制时间、计价风险等因素,选择采用单价合同或总价合同。
合同价款调整: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单价可作为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按合同约定应用于工程变更、新增工程等合同价格调整的计价。
施工过程结算:新增了施工过程结算计价与支付规则,专业人员在合同管理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这些规则进行工程款的支付和结算。
4、造价咨询
成果文件:工程造价咨询人出具的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报价、清标、工程计量、合同价款调整和期中支付、工程结算与支付等工程造价成果文件,应由造价专业人员编制,由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审核签字并加盖执业专用章。
质量责任:发承包双方中的任一方,应对自身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的质量向另一方负责。接受委托的承担工程造价文件编制与核对的工程造价咨询人及其从业人员,应对其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的质量向委托方负责。
专业人员应充分理解和掌握新版标准的变化和要求,确保在工程量清单编制、投标报价、合同管理和工程造价咨询等环节中严格遵守新版标准,提高工程造价管理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保障发承包双方的合法权益。未来,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将面临更多的挑战和机遇,专业人员需要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素养和技术水平,以适应市场化的趋势和全过程管控的要求。
2024版与2013版详细逐条对比文件请下载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24版与2013版逐条对比.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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