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华新韵 1941年10月,中华新韵由国民政府公告,共列出十八个韵。 为适应现代汉语普通话的语音变化,简化传统韵书(如《平水韵》)的复杂韵部,方便当代人创作诗词,2004年中华诗词学会提出“倡今知古,双轨并行,今不妨古,宽不碍严”四条诗词创作用韵方针,经集体讨论,整理发布《中华新韵(十四韵部)简表》试行版。后修订为2010年《中华新韵(十四韵)》。其制定原则如下: 1.韵部划分标准:同身同韵。 2.平仄区分原则:只分平仄,不辨入声。为了同时使用《平水韵》更加方便,在每个韵部的后面标出该韵部平声字中所含的原入声字。仄声部分中的原入声字不再标出。 3.多音字归属:音随意定,韵依音归。 4.与旧韵的关系:倡今知古,双轨并行,今不妨古,宽不碍严。 创作旧体诗,提倡使用新韵,但不反对使用旧韵,如《平水韵》。但在同一首诗中,对于新旧韵的不同部分不得混用。为了便于读者欣赏,便于编者审稿,使用新韵的诗作,一般应加以注明。 《中华新韵》基于现代汉语普通话的发音体系,对传统韵书(如《平水韵》)进行简化和调整,主要面向诗词创作者,强调声韵的现代感和多样性。以普通话四声(阴平、阳平、上声、去声)为基础,合并相近韵母,分为14个韵部。保留“入声归派”的灵活性,但未严格区分入声字(普通话中入声已消失)。 附录:中华新韵(十四韵)韵部表 韵部 韵母 一麻 a、ia、ua 二波 o、e、uo 三皆 ie üe 四开 ai uai 五微 ei ui 六豪 ao iao 七尤 ou iu 八寒 an ian uan üan 九文 en in un ün 十唐 ang iang uang 十一庚 eng ing ong iong 十二齐 i er ü 十三支 (-i)零韵母 十四姑 u ![]() ![]() ![]() ![]() 中华通韵 2019年11月1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颁布,韵部由原来的十四韵变为十六韵。由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教育部)正式发布,作为国家语委语言文字规范(16韵部)。 《中华通韵》以《汉语拼音方案》为基础,依照《汉语拼音方案》的韵母表划分,分为16个韵部。彻底取消入声字分类,完全以普通话发音为标准,韵部更简洁。 中华通韵的实施不会取代旧韵书,将在尊重个人选择,“知古倡今、双轨并行”的原则下,与当前使用的旧韵书并存。建立统一的诗词用韵标准,推动传统文化教育普及。 《中华通韵》侧重于教育领域,服务于广大师生,强调语言的规范性和教育的系统性。提倡和引导使用中华通韵,将推动中华诗词新韵使用的规范化,更好地满足新时代韵文需求,助力全民族文化素养的提升,促进中华优秀语言文化的传播和发展。 ![]() 附录:中华通韵(十六韵)简表(按照汉语拼音韵母顺序排列) 韵部 韵 母 一啊 a ia ua 例字:花、家、霞、画、瓜 二喔 o uo 例字:歌、波、多、河、火 三鹅 e ie üe 例字:月、雪、别、节、学 四衣 i -i 例字:知、吃、诗、日、机(特指舌尖元音) 五乌 u 例字:书、湖、树、路、初 六迂 ü 例字:鱼、雨、曲 七哀 ai uai 例字:来、开、怀、外、台 八欸 ei ui (uei) 例字:飞、回、水、美、雷 九熬 ao iao 例字:高、桥、笑、草、飘 十欧 ou iu 例字:秋、流、舟、酒、头 十一安 an ian uan üan 例字:山、天、关、园、船 十二恩 en in un ün 例字:云、心、春、文、群 十三昂 ang iang uang 例字:江、光、阳、窗、霜 十四英 eng ing ueng 例字:风、星、空、龙、雄 十五雍 ong iong 例字:公、松 十六儿(零韵母)er 例字:儿、而、耳、尔、迩 注:多音字需根据实际发音归入不同韵部。创作时,建议结合工具书或在线韵书查询系统进一步确认。 《中华新韵》与《中华通韵》的一些区别 ![]() 《中华新韵》分为十四部,《中华通韵》分为十六部。 1.《中华通韵》将《中华新韵》中的“第十一庚 eng ing ong iong” ,分为“第十四英 ing eng”和“第十五雍ong iong”。 2.《中华通韵》将《中华新韵》的“二波 o e”中的e独立开来,划分为“三鹅”中。 3.《中华通韵》将《中华新韵》的“十二齐i er ü” 中的“i”另设为“四衣 i”;将“ü”独立,另设为“六迂ü”;将“er”独立另设为“十六儿 er”。 《中华新韵》和《中华通韵》均以普通话为基础,但需注意韵部归类的细微差异。如果创作注重传统诗词意境,可参考《中华新韵》;若需符合国家规范或教育要求,可优先使用《中华通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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