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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我阅读了挪威、奥地利、匈牙利、西班牙、葡萄牙和英国等几个欧洲国家的历史。有一个比较独特的印象是:在近代以前,由于欧洲各国王室间的跨国联姻,一些国家在君主身故以之后绝嗣,导致其在外国王室的亲戚因此具有王室的继承资格——一个国家被外国人当了国王,甚至由此丧失独立地位 ——葡萄牙的一段历史就是这样的。16世纪70年代,因葡萄牙王位继承问题导致的战争,使葡萄牙被西班牙接管,失去独立地位。后来葡萄牙与西班牙进行了艰苦的战争才重新获得独立。参见杰米里·布莱克《重新发现欧洲:葡萄牙何以成为葡萄牙》。
而在更早的匈牙利历史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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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由此想到,即使在匈牙利这样祖先从“遥远的东方”来到欧洲的“外来民族”,人们要想以王室的血统来确认其作为一个“民族”的线索,也是完全不可能的事。 在这个意义上,“民族”只能是一个国家的人民在长期共同生活中,在心理、情感上的认同中逐渐产生的。在这个意义上,民族是属于人民的,而不是属于王室的。 在欧洲各国王室之间因为姻亲的关系继承外国王位的人,往往连这个国家的话都不会说。我们今天很难想象他们会得到人民的接受。 如果已故国王的王位在不同国家的王室中都有人主张继承权的话,则可能出现两个国家因争夺第三个国家的王位而爆发的战争。其中法国波旁王朝与奥地利哈布斯堡家族之间于1700-1715年间的“西班牙王位继承战争”比较典型。 而这种战争竟然似乎与死了国王的那个国家的人民没有关系。 也就是说,这个国家是属于国王自已家的,以及他们家有继承权的外国亲戚的,并不是属于这个国家的国民的。 英国1688年的“光荣革命”特别著名,它被定义为“英国资产阶级和新贵族发动的推翻詹姆斯二世的统治、防止天主教复辟的非暴力政变”。 但从欧洲王位继承案例的角度看,它就是一场典型的王位跨国继承案例。被英国资产阶级和新贵族拥立的新君,就是外国人——老国王詹姆斯二世的女婿荷兰执政威廉。 ![]() 没打起来的王朝更替(王位继承)才叫“光荣革命”。而在更早的英国历史上,1066年英王爱德华去世之后,在“法国”的诺曼底公爵威廉率领军队登陆英国,一战得胜,继承王位,从此统治英国。至于“合法性”的理由嘛,也是因为他是爱德华的亲戚,主张有王位的继承权。 在欧洲历史上,特别善于王室联姻的哈布斯堡家族的一幅族谱示意图,就直接地反映了奥地利与西班牙这两个在地理上根本不挨着的国家之间凭借婚姻纽带可以“横跨着继承”的关系。
“哈布斯堡家族的权力扩张离不开其娴熟巧妙的通婚政策。靠着这种手段,他们继承了很多过早灭亡的王朝的权力。”(《维也纳2000年》73页) 正是为了未来影响国家版图的王位继承,有这样一场很奇怪的婚姻关系被哈布斯堡家族的(神圣罗马帝国)皇帝马克西米连和另一个欧洲王室共同设计出来,由此决定了匈牙利的命运: “在中欧东部,雅盖隆家族占据着波兰、波西米亚和匈牙利的王位。马克西米连皇帝和国王弗拉迪斯拉夫二世于1515年在维也纳宫廷集会上签署了一个彼此继承的协议,并通过了继承人的双重婚姻来加以保障:弗拉迪斯拉夫12岁的儿子匈牙利的拉约什与10岁的奥地利的玛丽亚结婚,同时马克西米连出面代表他的孙子卡尔和费迪南,承诺他们两人中的一个未来会迎聚匈牙利的安娜为妻。”
1526年,匈牙利国王拉约什二世20岁的时候在与土耳其的战争中死亡,没有留下任何继承人。 “如此便意味着在11年前通过谈判达成的继承协议生效,哈布斯堡家族将从中获利,现在费迪南顺理成章登上波西米亚和匈牙利的王位。”(75页) 我想到,当年由七个部落首领率领,从乌拉尔山以东的草原跃马扬鞭来到中欧平原上定居的马扎尔人,他们所建立的国家的归属竟然在数百年后由别的国家两位君主设计的一场儿戏般的“儿童婚约”所决定,真是令人叹息! 也是凭着这样的婚姻纽带,身在奥地利维也纳的奥匈帝国亲王斐迪南·马克西米利安(茜茜公主的小叔子)甚至可以跨越重洋,去南美洲墨西哥做皇帝。因为墨西哥是西班牙的殖民地。而西班牙属于哈布斯堡家族。
马克西米利安,这个来自奥地利的墨西哥皇帝的结局是被墨西哥共和国枪决。就像嫁到法国做皇后的玛丽·安东瓦内特被推上断头台一样,他们的母国鞭长莫及。他们都是哈布斯堡家族跨国政治联姻的牺牲品。这个家族的儿女血脉是领土扩张的工具,也是领土扩张的祭品。 ![]() 其实,自传说中的尧舜时代以后,中国古代也是父死子继的“家天下”——属于皇室自已的。只不过皇帝三宫六院,妻房甚多,很少出现皇帝绝嗣的情况。更多的情况是被拥兵自重的将军、拥权自重的大臣甚至外戚“篡位”,还有就是被农民起义推翻。都轮不到外国人凭着亲戚关系前来继位。 可能我对自已国家古代的情况习以为常,又潜在地置入一个当代民族国家的理解前提,所以才对欧洲古代由已故国王的外国亲戚来继承王位的情况感到比较奇怪。 另外一种情况是,在两个以上的国家形成国家联盟或者“君合国”的情况下,一个国家也没有自已的国王,它的国王也是外国人,并不住在这个国家。 比如北欧的挪威,在与邻国丹麦、瑞典结成联盟,或者成为后者附庸的一段历史就是这样。挪威有两百多年只是丹麦的一个省,丹麦国王也是挪威国王。而在那之前,1397之后的丹麦、瑞典、挪威“卡尔马联盟”时期,挪威就已经不是一个完全独立的国家,国王也是丹麦国王。 而中欧的匈牙利,在哈布斯堡家族统治的神圣罗马帝国、奥地利帝国乃至奥匈“二元帝国”体制内,就长期没有自已民族的国王,国王都是由帝国的皇帝兼领。(参见我今年的游记《在布达佩斯感受叠加的历史印记》) 这在挪威和匈牙利都比较典型。 在匈牙利和斯洛伐克旅游,参观到布达佩斯的马加什教堂或布拉迪斯拉发的圣马丁教堂的时候,导游和旅游指南会告诉,这里曾是多少代匈牙利国王加冕的地方。其实那些国王都是神圣罗马帝国和后来的奥匈帝国的皇帝,按现在说是奥地利人。
其实匈牙利民族——来自乌拉尔山的游牧民族马扎尔人在中欧定居建国的最早的国王,是圣伊斯特万。他的塑像就在马加什教堂外边的广场上。 ![]() 当然,因为没有自已民族的国王,也就谈不到“国王的国家”。但实际上,在那些时代,没有自已国王的国家掌握在贵族手中,外国的国王或皇帝则通过该国的贵族来管理那些国家。外国的国王或皇帝往往通过与该国的贵族签订某种协约的形式把这种关系固定下来。 在这个意义上,没有国王的国家,也可以说是“贵族的国家”,即由贵族支配国家命运(归属)的国家——本国贵族与外国的君主签订协议,服从外国君主的权威,并代为管理国家——也和人民没有关系。 如果站在现代民族国家的立场上,不免有人也许会说那些贵族是“丧权辱国”的“卖国贼”。但在那个时代,民族国家的意识,甚至民族的意识并没有形成。而且现在那些国家的人也不这么看。 即使到了近代——19世纪后半期,代表匈牙利贵族接受了哈布斯堡(奥地利)皇室的安德拉什伯爵跃马扬鞭的塑像,如今就立在布达佩斯国会大厦广场上。
塑像下面的浮雕表现的是安德拉什伯爵与匈牙利主教一起把匈牙利王冠戴在奥匈帝国皇帝头上——为其加冕的历史场景。 荷兰语言学家加斯顿·多伦的著作《人类语言的故事》有这样一段话: “从1610年—1792年,国王路易十三到十六都以绝对的'朕即国家’态度统治着这个国家。他们独揽大权,是王国的辐射中心……” 我觉得这一段话恰好反映了
“国王的国家”的“家天下”意识。因为彼时的法国与中国古代相似(也许程度不如),都是中央集权制的王(皇)权体制。 “朕即国家”虽然是“国王的国家”的典型宣言,但中央集权制却把法国凝聚成一个民族国家。而法国大革命,则最终使国家抛弃国王,把国家还给民族。 但我文中所谓“国王的国家”,在欧洲并不仅仅体现在中央集权体制中,而甚至体现在“神圣罗马帝国”这种松散的帝国体制和1397之后的丹麦、瑞典、挪威“卡尔马联盟”这样的国家联盟体制中。因为欧洲古代典型的政治体制是封建制度,而不是中央集团的专制制度。 欧洲中世纪“国王的国家”现象往往还体现在,一个国家的国王所拥有的领土在地理上并不相连,而是隔着大洋或者别的国家,像是一个国家的“飞地”。这样,不同土地虽然拥有同一个君主,但是不同土地上的人民却因为种族、文化和语言的差异,难以形成同一个民族的认同感。 这种情况不仅体现在西班牙、葡萄牙与它们在拉丁美洲的殖民地的关系上,也体现在欧洲境内。 《重新发现欧洲:西班牙何以成为西班牙》一书写道: 1380年,阿拉贡国王佩德罗四世(1336-1387年在位)对他的继承人说:如果撒丁岛陷落,马略卡失去了来自西西里岛与撒丁岛的食物供给,人口将会减少,进而失守。此外,巴塞罗那的人口中也会减少,它不可能在丧失西西里岛与撒丁岛的情况下独活。如果这些岛屿都会攻破的话,巴塞马那的商业贸易也会中断。(63页) 巴塞罗那是西班牙南部的城市。西班牙在欧洲西南角的伊比利亚半岛上。而撒丁岛与西西里岛则在地中海里,后来是“民族独立”后的意大利领土。
从地图中就可以看到相隔甚远。尽管国王的这一段话反映着它们因为王室的统治而有着实际的关联。 “费尔南多与伊莎贝拉之女、神圣罗马帝国皇帝查理五世之母胡安娜一世(1504-1555年在位),在文艺复兴时期欧洲王朝政治中是个关键人物。凭借王位继承,丧夫后的胡安娜成了西班牙、美洲大陆、那不勒斯与西西里岛名义上的统治者。”(同上书87页) 而至少在19世纪末,王室在奥地利的奥匈帝国还占有现在意大利的威尼斯。
奥地利历史故事影片《茜茜公主》第三部《皇后的命运》就反映了奥匈帝国皇帝弗朗茨·约瑟夫与茜茜公主一同视察威尼斯的场景。 ![]() ![]() 他们受到了威尼斯人民无声的抗议。因为镇压威尼斯人民独立运动的就是皇帝派出的总督拉德茨基元帅。对,就是每年维也纳新年音乐会上演奏的《拉德茨基进行曲》的那位拉德茨基。 ![]() 而近代意大利、瑞士、捷克和斯洛伐克,以及巴尔干半岛的克罗地亚、塞尔维亚等形成各自民族国家的过程,正是摆脱哈布斯堡家族的奥地利帝国和其后的奥匈帝国统治,争取独立的过程。 欧洲古代“国王的国家”的另一个典型特点是:王朝战争所及的利益,以及卷入其中的外国王室利益,也超出了一个国家人民的利益。 比如,《西班牙何以成为西班牙》一书写到: “王朝权力的模式的特点是:家庭利益和个人意志要与统治疆域内的集体力量形成联动。在对法作战以及其他一些情况中,我们不知道如何更好地去定义'西班牙’,也不知道如何更正确地去看待西班牙的复合君主制。而这一问题也将会在日后关于西班牙国家地位的讨论中反复出现。例如,西班牙从那不勒斯、西西里岛获得了军事支持的能力,以及从热那亚、托斯卡纳与马耳他骑士团委托人兼同盟国那边获取资源的能力,称得上是'西班牙’的实力吗?这些能够用来解释西班牙的民族身份吗?”(91页)
这一段讲得很“绕”的话,不仅意味着“西班牙”王室的力量已超出了我们今天所理解的西班牙的疆域,更在于:王朝战争所及的利益,以及卷入其中的外国王室利益,也超出了一个国家人民的利益。比如上文中提到的那不勒斯、西西里岛、热那亚、托斯卡纳,现在都在意大利的国境以内。 而西班牙王室之所以能和从那些地方获得军事资源,不过是因为它们与西班牙同属于哈布斯堡家族。 近代民族国家的意识是在反抗外来侵略的过程中觉醒和形成的。因而这本书写到: “事实上,西班牙民族身份的界定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在与法国的对抗中逐渐清晰起来的。”(156页) ——这算是一个典型案例。 但是,在此前七十余年的西班牙王位继承战争,却很难看作西班牙人民民族意识觉醒的契机,因为无量生命无量血,无非是为了到底是来自法国的安茹公爵(后来的腓力五世)还是来自奥利地的利奥波德一世来做西班牙的国王。这场战争成了两个外国皇室争夺西班牙王位的战争,而似乎与西班牙人民无关。 尽管如此,这本书仍然写道: “尽管腓力信赖的是法国军队,但他的事业仍被视为一场国家独立战争。”(130页) 讽刺的是,不到一百年之后,西班牙真正的民族独立战争,反抗的正是法国的侵略。 在更早的十六世纪,正是由于王位继承的原因,西班牙国王曾经同时是葡萄牙和神圣罗马帝国皇帝。 在这种政治结构中——作者写道: 王朝权力模式的特点是:家庭利益和个人意愿与统治疆域内的的集体力量形成联动。在对法作战以及其他一些情况中,我们不知道如何更好地去定义“西班牙”,也不知道如何更正确地看待西班牙的复合君主制。而这一问题也将会在日后关于西班牙国家地位的的讨论中反复出现。例如,西班牙从那不勒斯、西西里岛获得军事支援的能力,以及从热那亚、托斯卡纳与马耳他骑士团等委托人兼同盟国那边获取资源的能力,称得上是“西班牙”的实力吗?这些能够用来解释西班牙的民族身份吗?(91页)) 而在我们今天一般人看来,西班牙似乎自古以来就完整地存在于比利牛斯半岛那里,就像中国自古以来就存在于东亚大地上一样。其实,西班牙也像欧洲许多国家一样,是逐渐形成的,无论是在疆域方面,还是在民族意识方面。 阅读《西班牙何以成为西班牙》,我才意识到:通常我们往往下意识地以西班牙现有的版图来理解西班牙的历史,但实际上,由于欧洲王位往往跨国继承,西班牙曾经拥有远超过现在版图的国土,是欧洲最强大的国家。 尤其是腓力二世(PhilipⅡ)于1508年获得了葡萄牙王位之后,在世界上的几大霸权国家之中,西班牙帝国的势力范围无与伦比。(85页) 截至1553年,查理五世(西班牙国王卡洛斯一世)的帝国从新占领的秘鲁一直延伸到德国与奥地利。(88页) 当然,那种“帝国”的状态,是近代民族主义兴起之前的状态。而正是近代欧洲的民族主义运动,或曰民族觉醒,确定了欧洲各国目前的版图。 而欧洲国家更早的形成过程,则是在不同文明和宗教之间的战争中。 比如,在中世纪的欧洲西南的伊比利亚半岛,“与摩尔人的战争塑造了葡萄牙和西班牙”(《看得见的世界史——葡萄牙》)
——因为在阿拉伯人占领之前,伊比利亚半岛上小邦林立,并没有一个葡萄牙的国家,也没有一个西班牙的国家。 而在近代,1890年葡萄牙反对王室的共和主义革命,可以看做这个国家由“国王的国家”向“民族的国家”转变的典型节点。因为它的爆发正是因为葡萄牙王室屈服于英国大炮的武力威胁而人民不能接受。尽管这次起义被镇压下去了,但它显示了在与外国的冲突中,本国人民试图自主决定国家命运的自觉意识。 而作为这场内战持久的结果,1910年成立的葡萄牙第一共和国,则成为由“国王的国家”到“民族的国家”转变的标志。 近代以来的民族主义和所谓“民族国家”,也往往正是在这样的战争中形成的。 因王位继承争议而导致国家失去独立,是国家命运完全取决于王室的典型案例,即“国王的国家”的案例。 而所谓“民族的国家”,就是人民或社会公众在王室之外自觉关注并试图影响国家命运,无论国家的政体是王国还是共和国。 这样的“民族”,是境内人民认同自已属于一个国家的民族,即“国族”。拿中国来说,这里的“民族”不是户口本上的“汉族”、“回族”“蒙古族”——五十六个民族,而是“中华民族”。 这样的“国族”我们现在的中国人不免会觉得它在中国历史上早就形成了,虽然“中华民族”这个概念是近代产生的。而在欧洲,它一方面是在几个世纪以来的国家竞争(战争)中形成的;另一方面则是在人民的国家认同和民族心理的“觉醒”中形成的。 其实,正如一些学者所指出的,中华民族的“国族意识”,也是在近代以来反抗外来侵略的斗争中最终普及于全民的。也正是在这个过程中,民族抛弃了皇帝。 至少就欧洲而言,所谓“民族独立”,往往也并不是先有这样一些民族从古就存在,而是民族本身就是在共同的历史生活中逐渐产生的。而它们对自已早期民族历史的“回顾”或者“建构”,无非是为了锻造民族,凝结心理认同和情感认同而需要的精神资源。 至于国王与国家关系的最终脱离,亦即国王被民族抛弃的命运,在欧洲国家中,本文就拿两个人作为典型: 一个是法国国王路易十六,直接在法国大革命的断头台上丧命,从此也终结了波旁王朝在法国的统治。 另一个是奥匈帝国末代皇帝卡尔,在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帝国崩溃后,被国家驱逐,终生不许归国,最后客死他乡,也终结了哈布斯堡家族六七百年在欧洲多个国家的统治。 这个卡尔虽然没有路易十六那么惨,但是他在他的“叔爷”弗朗茨·约瑟夫过于漫长的统治之后,帝国崩溃之际才有机会登上皇位,实际上被迫接受了帝国临近灭亡的烂摊子,荣华富贵一点也没有享受到,颠沛流离却伴随终生。 当然,还有一类像英国国王、瑞典国王、挪威国王等至今仍然被人民供养着。这是因为他们的祖先早已“识时务”地实行了“君主立宪”制度——这种“立宪”实际上是宪法禁止君主插手国家事务,因此国王实际上已经是国家的摆设,虽然更好听的说法是“国家的象征”。 En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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