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假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第三条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二、婚丧假 2024年四川法定婚假为3天,但具体执行可能会根据地方政策和企业规定有所差异。婚假是否包括周末,通常取决于单位的具体规定。 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假。在批准的婚丧假和路程假期间职工的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 三、产假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此外,自2021年来,各省市逐渐推出育儿假,时间5—20天不等。 产假的天数是:98天+各地奖励天数。 四川158天,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夫妻生育子女时,女方产假将延长60天,而男方则可获得20天的护理假。 四、育儿假(0-36个月龄婴儿) 2024年四川省育儿假,夫妻双方每年各享受5天育儿假,共计10天,且育儿假视为正常出勤。连休3年 2021-9,修改《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明确,“子女三周岁以下的夫妻,每年分别享受累计十天的育儿假,育儿假视为出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