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新十国春秋——吴越篇(吴越往事73)李存勖的脆败灭亡

 金色年华554 2025-02-11 发布于江西

同光三年(公元925年)九月,李存勖任命太子李继岌为西川四面行营都统、自己最信任的大将郭崇韬为招讨使辅佐李继岌,军政大事皆由郭崇韬决定,率领大军征讨前蜀国。

这场战争的过程可以说是波澜不惊、异常顺利,唐朝军队仍然保持着极其强大的战斗力,所到之处,前蜀各州县根本无法抵抗,纷纷降附。

郭崇韬和李继岌仅仅用了两个多月时间便兵临前蜀国的都城成都,王宗洐纳款投降,前蜀国就此灭亡,成为十国之中第一个牺牲灭亡者。

唐朝的疆土瞬间急速扩张,在唐朝吞灭前蜀国的一瞬间,南方的各国领导者们似乎都感受到了从北方迅猛刮来的阵阵凛冽的寒风,强悍如吴国的徐温、南汉的刘岩之辈,都开始为自己的命运担忧。

但很快,大家发现,消灭前蜀只不过是想李存勖同志的一次回光返照而已!

攻灭前蜀,郭崇韬居功至伟,功勋的光芒照耀之下,郭崇韬难免有些骄傲自大,言语中间开始指点江山,准备上书李存勖,要求铲除专政的宦官和伶人。

不好意思,此时的宦官和伶人已经几乎掌控了朝政,而且和刘皇后又沆瀣一气,自然要对郭崇韬发起反击。

李存勖在听信了宦官伶人和刘皇后的谗言后,终于开始严重猜忌和怀疑郭崇韬,一纸诏书从洛阳传到了成都,李存勖下令太子李继岌将郭崇韬和他的两个儿子就地处死,罪名是谋反。

郭崇韬跟随李存勖数十年,一直对李存勖忠心耿耿,但最终却落的个悲惨的下场,他的死亡震惊了唐朝的其它功勋战将们,既然连郭崇韬都无法自保,那么其它同志还有谁能保证自己的项上人头呢?

唐朝的内乱如汹涌的暗潮般开始涌动,而李存勖似乎患上了猜忌综合症,又一次举起了血腥的屠刀,开始大肆屠杀手下的将领们。

内乱终于开始加速发展,同光四年(公元926年)二月,邺城都将赵在礼起兵造反,点燃了整个唐朝内乱的导火线,各地州县武将纷纷起兵造反。

李存勖派遣头号功勋战将成德节度使李嗣源率兵征讨赵在礼,但李嗣源也有自己的人生思考,论战功,李嗣源是唐朝攻灭梁朝的头号功臣,虽然功高但却已经震主,郭崇韬的死亡就在眼前,李嗣源自己都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成为李存勖的刀下之鬼。

李嗣源手下的将士似乎也有这种想法,既然皇帝不仁,那就不要怪大家不义了,李嗣源决定调转枪头,率兵进攻洛阳。

仅仅吞灭前蜀才四个多月,李存勖瞬间从极有可能一统江湖的老大转变成人人讨伐的孤家寡人,当然,这种时候习惯性地会有人雪上加霜。

驻守洛阳的从马直指挥使郭从谦关键时刻也顺应潮流,加入了叛乱的行列,当然他有自己的私心,为叔父郭崇韬报仇。

号称无敌战神的李存勖率领宫廷禁军同郭从谦的叛军进行最后的决战,最终身中流矢而亡,结束了他四十三岁的生命。

短暂的李存勖时代结束了,众望所归的李嗣源被推举为唐朝的第二任皇帝,中原王朝又将翻开新的一页篇章。

不过对于偏安于吴越江南的钱镠来说,中原王朝的政权频繁更替、内乱纷争不止已经是司空见惯、见怪不怪的事了,钱镠已经彻底适应习惯了,不乱还有些不习惯。

从朱温篡唐开始,接下来是朱友珪、朱友贞,再是李存勖、李嗣源,短短二十年时间,中原王朝两度换朝、五度换主,其改朝换主速度之快实在令人瞠目结舌,都快赶上美国总统的选举了!

但中原王朝的这种非正常混沌状况对于南方各国来说,却并不是什么坏消息,大家心里都很清楚,能够一统江湖的多半会是中原王朝,只要中原王朝足够强大,那么一统江湖便不是神话。

以目前中原王朝的这种极品状况,连自保都困难,更不用提什么一统江湖了,所以大家目前还是安全的,该享受的赶快享受、该娱乐的赶紧娱乐!

不过,年过七旬的钱镠同志并没有迷失人生的方向,和平岁月依然保持着清醒的头脑。

钱镠毕竟已经是七十多岁的老人了,身体的健康状况十分令人担忧,同光四年(公元926年)四月,钱镠在身体稍感不适时,便迅速任命钱传瓘为监国,代理钱镠处理政事。

原本这并不是件什么大事,但传到邻居吴国那儿,却变成了一件大事!

吴越和吴国之间的友好外交关系已经顽强地坚持了七年之久,这对两个世代冤仇的国家来说,实属不易。

同光三年(公元925年)十二月,当钱镠派遣使者将自己受封吴越国王的消息告知吴国时,吴国方面还是一如既往的高调、自大,徐温同志表示轻蔑的拒绝。

搞什么东东,我们叫吴国,你也叫吴越国,这不是和我们撞衫吗?你们不能改个国名吗,明显的对我们吴国进行国名商标的侵权。

拒绝也就算了,徐温决定把双方友好的外交关系进行些调整,禁止两国之间的使者及商旅进行沟通交往。

吴越国和吴国之间的友好关系突然之间变得有些紧张!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