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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问题、建议、参考制度-经济责任审计】-共205项(附链接)

 易xnty 2025-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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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我只进行了加工,关于参考法规的部分,有些已经失效了,我没做具体验证,因此这个板块使用的时候你们自己要去查一下有效性,其他的是可以直接使用的,目前这个版本算是比较好的了!

 3)该内容来源于网络,非小哥原创,小哥进行加工并编制导图!我看过,挺不错的,基本可以直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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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问题、建议、参考制度-经济责任审计】-共205项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决策部署方面

(一)现代企业制度不完善。

1.公司制改制未全面完成。

2.集团公司和重要子公司未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党委(党组)前置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清单。

3.未贯彻落实将党组织研究讨论作为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前置程序的要求。

4.未有效落实董事会职权,通过设置部分董事参与的董事会常务委员会等方式,代替董事会决策重大事项。

5.董事会或监事会人数未达到公司章程规定数量。

(二)企业发展布局和结构调整不够优化。

6.低效无效资产处置进展较慢。

7.“僵尸企业”和特困企业处置工作推动不力。

8.企业投资偏离核心主业、竞相投资热点产业甚至导致产能过剩。

(三)国有企业重点改革任务推进不力。

10.混合所有制改革过程中未按规定清产核资、评估定价、转让交易、登记确权等,在国有资产和产权转让过程中存在国有资产流失。

11.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试点方案部署不够明确、资本授权及经营资质受限、相关企业未制定时间表路线图。

12.所属企业同业竞争问题突出。

13.法人层级长,未有效压缩管理层级。

(四)未按规定落实去产能政策措施

14.未按规定淘汰不符合环保、能耗、质量、安全等标准的落后产能。

15.未按照规定期限、规定数量淘汰落后产能,未完成去产能考核指标。

16.违反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政策规定,违规或变相扩大落后、过剩产能。

17.新建项目不符合产业结构调整目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产业政策。

(五)未按规定落实去库存政策措施

18.房地产主业企业违反规定销售商品房。

19.违规扩大非主业房地产投资。

20.非房地产主业企业未按规定退出商业性房地产业务。

21.违规通过贷款、发债等方式从主业资产变相获取资金并改变资金实际用途用于房地产开发。

(六)未按规定落实去杠杆政策措施

22.企业资产负债率超过管控线、未完成资产负债率考核指标。

23.未按规定将子企业的资产负债率纳入考核指标。

24.通过调节财务指标等方式虚假降杠杆。

25.高负债企业违规开展非主业投资、高风险业务。

(七)未按规定落实降成本政策措施

26.违约拖欠中小企业的货物、工程、服务款项。

27.超标准收取保证金或未按规定及时清理退还保证金。

28.迟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未按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29.未按规定将尚未支付的中小企业款项的合同数量、金额等信息纳入企业年度报告,通过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向社会公示。

30.未按要求进行应收账款、存货“两金”压控。

31.所属金融机构未落实服务实体经济和中小微企业要求,在无实质服务情况下,违规收取财务顾问费等。

(八)未按规定落实补短板政策措施

32.重大科技专项资金闲置或使用效益低下。

33.重大基础设施项目进展缓慢。

34.虚报研发费用,数据造假。

35.未制定科技创新和发展规划。

(九)污染防治工作开展不力。

36.未严格执行环保项目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规定。

37.大气污染物排放不达标、超标,甚至瞒报排放。

38.突破排污许可证规定的种类、浓度、总量等排放废水。

39.未经环境保护部门批准环境影响评价即开工建设、新建投产项目未办理环保验收手续。

40.固体废物处置不合规,擅自倾倒、堆放固体废物。

(十)节能减排工作不到位。

41.未严格执行固定资产项目节能评估政策。

42.违规生产、使用不符合强制性能源效率标准的用能产品、设备。

43.未按规定建立节能环保专项规划、节能减排教育培训制度,未编制节能减排年度经费预算。

(十一)“六稳”“六保”政策落实不到位。

44.未按规定保管、清杂等导致粮食质量不达标。

45.在不符合条件的库点收储政策性粮油。

46.未按规定发放稳岗补贴。

47.开发区的开发运营企业与管理机构未实行分离。

48.政策性粮油账实不符、多领取财政补贴。

49.未按规定进行储备粮食轮换。

50.通过虚假轮换、以陈粮顶新粮等手段套取差价、骗取粮食财政补贴。

二、履行重大经济决策职责方面

(十二)企业发展战略规划的制定、执行和效果不佳。

51.发展战略未聚焦主责主业,不符合国家发展战略和产业政策。

52.地区发展战略规划主要目标未按期完成、未达到预期效果。

53.未按国资监管部门要求制定企业发展战略规划。

54.地区发展战略规划执行中存在重大损失浪费。

(十三)违规进行重大投资。

55.未经集体决策进行对外投资。

56.违规决策开展对外投资,造成重大损失浪费、国有资产流失。

57.违规决策,在未经资产评估的情况进行对外投资。

58.违规决策投向非主业项目、禁止类项目。

59.未经审批,违规决策开展特别监管类项目投资。

60.可行性研究在经济性、技术性等方面论证不充分,尽职调查走过场,存在重大疏漏等,导致实际投资效果未达到预期目标。

61.违规决策投资非主业领域、不具备经济性或付费来源缺乏保障的PPP项目。

(十四)违规进行重大资本运作及高风险投资。

62.未经集体决策或违规决策开展期权、期货等金融衍生品高风险项目。

63.违规发行企业债券。

(十五)违规开展重大工程建设。

64.违规决策建设楼堂馆所。

65.未经集体决策程序开展重大工程建设。

66.未严格执行核准(备案)、征地、环评等程序,违规决策实施项目建设。

67.可行性研究在经济性、技术性等方面论证不充分,导致项目实际投资效果未达到预期目标、甚至造成重大损失浪费。

(十六)违规开展重大物资(服务)采购。

68.未经集体决策程序采购大宗商品和服务。

69.违规开展采购活动,采购物资价高质次、以次充好,造成重大损失浪费。

(十七)违规处置重大资产。

70.未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转让国有资产。

71.违规决策低价转让国有资产。

72.违规决策通过关联方交易转移资产。

73.未按规定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机构进行交易,违规决策进行资产处置。

74.采取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转让企业产权,转让价格低于经核准或备案的评估结果。

(十八)违规对外提供重大担保或借款。

75.未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对外担保或借款。

76.未按保证份额承担担保责任。

77.违规决策向不符合担保条件的对象提供担保。

78.未经批准,违规决策为集团外企业提供担保。

79.出借资金逾期无法收回,形成损失。

80.出借资金未按规定收取利息。

(十九)违规对外大额捐赠。

81.未经集体决策对外捐赠。

82.违规决策借捐赠之名从事营利活动或转移企业资产。

83.违规决策超范围超预算对外捐赠。

(二十)重大决策制度不健全。

84.对外投资决策制度不健全。

85.“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范围不完整。

三、履行内部管控职责方面

(二十一)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

86.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未按要求设立董事会、监事会。

87.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未正常运行,未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

88.未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

(二十二)投融资管理不规范。

89.未经批准在投资计划外开展对外投资。

90.融资超过企业实际发展需求或偿付能力。

91.不注重参股企业投资回报,对外股权投资收益长期不收回,造成重大损失风险、重大诉讼风险等。

92.未对参股企业实施有效管控,对参股企业只投不管、家底不清。

93.违规对参股企业其他股东提供垫资。

94.对投资项目未进行全面有效的跟踪管理,出现风险,或发生损失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止损。

95.投资项目进展缓慢。

(二十三)资金管理不善。

96.将公款以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97.签发、取得和转让没有真实交易的票据。

98.违规收取票据为其他企业融资。

99.擅自改变通过股票、债券募集(筹集)资金的用途。

100.违规套取或骗取贷款。

101.向个人和相关单位支付大额现金。

102.资金集中度不高。

103.违规对外出借资金。

104.对外捐赠未按规定报国有资产监管部门履行核准、备案程序。

105.未及时公告或披露有关情况。

(二十四)国有企业资产管理不规范。

106.未履行法定程序和审批手续,擅自处置国有资产。

107.购置或建成的资产长期闲置。

108.违反内部规定出租出借资产。

109.将国有资产无偿提供给他人使用。

110.违规将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提供给参股企业使用,未有效维护企业权益和品牌价值。

111.未按照规定收取国有资产转让价款。

(二十五)销售业务管理不规范。

112.应收账款回收不及时、核销程序不合规。

113.未按内部规定签署销售合同。

114.销售业务违规向关联企业让利。

(二十六)国有企业采购管理不规范。

115.设置不合理招标条件,排斥潜在投标人。

116.大宗商品和服务采购未按规定履行招标程序。

117.违规开展单一来源采购。

118.物资采购招标管理不规范,将不符合招标条件的单位确定为中标单位。

119.违规长期使用无资质供应商。

120.未经过充分询价、比价,违规采购。

121.采购标的与市场同类价格相比明显偏高,造成国有资金损失浪费。

122.采购产品质量不合格,与市场同类商品相比明显质次价高。

123.人为增加采购环节、加大采购成本。

124.采购与实际需要脱节造成积压、闲置。

125.违反合同约定,多支付采购价款。

(二十七)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

126.工程建设项目立项审批手续不完善、未批先建。

127.违反程序先设计后勘察。

128.应招标未按规定招标。

129.违规同意施工单位无正当理由变更全部中标管理人员。

130.采取化整为零的方式规避招标。

131.将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

132.将承揽的分包工程再次分包给其他单位。

133.未取得规划许可证开工建设或未按照规划许可证的要求进行建设。

134.招标时人为设置限制性条件,排斥潜在投标人。

135.违规允许存在利害关系的企业参与投标。

136.违规发包给不具备资质的设计、施工单位。

137.使用财政资金的基本建设工程项目超概算。

138.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工程设计和建设内容。

139.项目资本金来源、比例不符合规定。

140.应取得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建设。

141.工程质量低劣,建成后存在安全隐患。

142.未按合同约定进度支付工程款,超拨或拖欠工程款。

143.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不规范,存在未签合同、擅自变更合同等问题。

144.建设项目未经验收情况下,违规投入使用。

(二十八)国有企业担保业务管理不规范。

145.担保程序不合规。

146.对参股企业超股权比例提供担保。

147.未要求被担保人提供反担保。

148.违规对外担保。

四、企业财务的真实合法效益方面

(二十九)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核算不实。

149.违规设置“小金库”。

150.资产、资金不入账,形成账外资产。

151.虚增固定资产或存货数量。

152.将有追索权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直接冲减。

153.未按规定计提坏账准备,造成应收账款不实。

154.将长期股权投资违规计入其他应收款。

155.违规将当期收入计入其他应付款。

156.未按规定确认未决诉讼等事项产生的预计负债。

157.国有权益未按规定转增资本金。

158.将债转股资金计入往来科目。

(三十)未按规定确认收入、费用以及核算收益。、

159.通过虚开商品销售发票虚增收入。

160.通过无实际贸易背景的循环交易,虚增收入。

161.隐瞒业务少计收入。

162.将应计入成本费用的支出直接冲减收入,少计收入。

163.将货款收入作为负债挂账,少计收入。

164.推迟或提前确认销售收入。

165.提前或推迟结转成本费用。

166.冒领、重复列支原材料,多计成本。

167.未按规定冲减相关成本费用。

168.随意变更资产折旧摊销年限或净残值导致多提或少提折旧摊销。

169.未按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170.未按规定核算投资收益。

171.未按规定核算资产处置收益。

172.未按规定核算债务重组收益。

(三十一)随意变更或未按规定变更会计政策、会计处理方法。

173.随意变更会计政策。

174.会计政策变更未按规定追溯调整。

175.未按规定更正会计差错。

176.未在财务会计报告附注中披露会计政策变更的信息。

(三十二)未按规定编制合并财务报表。

177.合并范围不准确,将未实际控制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178.合并范围不完整,未将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179.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之间关联交易未抵销或抵销不准确。

(三十三)违规支付职工薪酬。

180.超标准缴存住房公积金。

181.违规承担职工个人应承担的部分支出。

182.虚列支出或以虚假发票等方式套取资金为职工发放奖金。

183.违规在工资总额外提取和列支工资性支出。

184.违规使用职工福利费列支发放补贴和奖金。

185.超标准列支补充养老保险(年金)。

186.超范围发放津贴补贴等。

187.擅自提高高管工资薪酬发放标准。

188.违规发放加班加点工资。

(三十四)未按规定核算府补助。

189.将不应确认为当期收益的政府补助确认为当期收益。

190.没有合理区分与资产相关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191.未按规定将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192.税收返还资金未纳入收入核算。

(三十五)财政资金申报、使用不规范。

193.挤占挪用申报获得的财政资金。

194.财政资金未及时使用,资金闲置。

195.未按规定使用各类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

196.编制虚假项目或重复申报项目,套取财政资金。

197.虚报冒领、违规使用专项奖补资金。

(三十六)违反税收征管规定。

198.未按规定计缴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等。

199.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三十七)违反会计管理规定。

200.未按规定设置会计账簿。

201.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及其他会计资料,提供虚假资料进行会计核算。

202.未按规定保管会计资料,造成会计资料毁损、灭失。

203.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资料。

204.出纳人员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205.票据及银行预留印鉴管理存在风险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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