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永起,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三庭二级高级法官;柴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三庭二级法官助理 一、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法律性质 (一)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是民事合同还是行政合同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中土地管理部门行使行政权力的性质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效力认定问题 (一)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主体资格对合同效力的影响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式对合同效力的影响 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解除后的处理原则 (一)出让人未办理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批准手续的合同解除问题 (二)受让方改变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建设用地用途的合同解除问题 (三)受让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出让金的合同解除问题 四、国家收回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性质和处理原则 (一)国家收回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法律性质 (二)国家收回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处理原则 (三)国家收回建设用地使用权与抵押权、司法权的冲突问题 关键词: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法律性质;效力认定;合同解除;国家收回建设用地使用权 往期回顾 1. 民法典 I 第2条:民法与行政法的调整范围如何界定?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是民事合同,还是行政合同? 2. 类案检索:『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纠纷』公报案例、典型案例、参阅案例等汇编(12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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