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墓碑的写法墓碑起源于周朝,是墓主的标识,通常位于墓前正中(墓门口),方便后人祭拜。墓碑的朝向应与墓中棺材的朝向一致。一般选用青石制作墓碑,因其坚固耐用,能长久保存。墓碑的尺寸通常为高4.8尺、宽1.2尺、厚0.2尺,采用双数寓意吉利。墓碑下方有基石,其内槽大小以能放下墓碑为宜。碑文分为标名碑和铭名碑(墓志)两种。民间常见的是标名碑,也有在墓碑背面记述墓主生平事迹和功绩的,这种碑前面是标名碑,背面是铭名碑,一碑两用。 墓碑文由四部分组成:墓主生故时间、碑名、立碑人、立碑时间。其中,生故时间、立碑人和立碑时间按上下款格式书写,碑名位于墓碑正中间。 碑名是墓碑的核心内容,因立碑人与墓主的关系不同而有所差异。碑名的字数从上第一字开始按生、旺、墓、绝的顺序排列,最后一个字,男性对应“生”,女性对应“旺”,寓意后人兴旺发达。碑名应包含墓主死亡年代、性别、姓氏、名字以及与立碑人的关系等五个要素。以下举例说明: 子为父立碑:“公故显考赵府公讳明德之灵墓”。“公故”表示死亡年代为公元年代,“显考”表明墓主是男性,“赵府”是墓主的族姓,“公”表示立碑人与墓主是父子关系,“讳”是对长辈的尊称,“明德”是父亲的名字。共十三字,“墓”字对应“生”字。 子为母立碑:“公故显妣某府某氏慧××之灵墓”。称父用“讳”,称母用“慧”,共十四个字,“墓”字对应“旺”字。“讳”字位于中行左侧,“慧”字位于中行右侧。 孙子为爷爷立碑称“祖公”,为奶奶立碑称“祖母”,其他内容与上述相同。往上依次为“太祖父”“太祖母”“曾祖父”“曾祖母”。 女婿为岳父母合葬立碑: 考某府泰山×××
公故显 之灵墓。 丧榜是向邻里告知家中有人去世的告示,同时也反映家庭的兴衰。在唐山地区,人们习惯写丧榜,而在其他地区则不一定有此习俗。书写丧榜俗称“批殃”。 丧榜内容涵盖十个方面:死者性别、姓名、最终年龄、死亡原因、生卒时间、主丧人、家中人口辈数、死者在家庭中的地位、死者是否儿女双全、死者老伴是否健在。 丧榜格式分为上疏、中行、下疏三部分。中行也称闶阆行,是丧榜的核心,写法要顶天立地、一行而成,主要反映除生死时间之外的九个内容。 生于公元一九三五年十一月十五日吉时
故显考吴府太君讳某某得年四十复九岁之丧榜 故于公元二○○某年某月某日晨时。 丧榜表示年龄的用字要求: 20岁以下死亡用“寄年”。 20岁以上不满40岁用“存年”。 40岁以上不满50岁用“得年”。 50岁以上不满60岁用“世年”。 60岁以上不满70岁用“享年”。 70岁以上不满80岁用“耋年”或“寿年”。 80岁以上不满90岁用“耄年”。 90岁以上不满100岁用“颐年”。 100岁以上用“皓年”。
三、灵位的写法供奉三代五服祖宗牌位的写法:“供奉赵门三代五服祖宗之灵位”。 供奉父母牌位的写法:“供奉赵府太公××之灵位”“供奉赵府太君某氏××之灵位” 四、神位的写法
“供奉吾祖师太上老君之神位”(此为地师供奉太上老君牌位的写法)。 五、引魂幡的写法吴府太公××引魂幡(男打生) 吴府太君某氏之引魂幡(女打旺) 左飘带写:“金童前引路乘龙东去” 右飘带 写:“玉女送西方驾鹤西游” 特别注意:引魂幡每个字的纸张形状有古制要求,男性用圆形,女性用方形,寓意男为阳、天,女为阴、地。男引魂幡最后一个字的下端要剪成尖形凸形,女引魂幡最后一个字的下端要剪为凹形。 六、安葬祭地文的写法 当庄山神、地神、城隍: 中国××省××市(县)××乡(镇)××村××府太公(太君)××,寿终正寝,赴阴司冥界。今日在世孝儿孝女为其父(母)选(迁)阴宅于××山××地之贵方风水宝地,多有打扰、惊动、冒犯众位神灵,望恕罪海涵。左邻右舍及一切凶神恶鬼不得侵袭、欺凌,一律宽厚容讷,和谐共处,不得有误。 ××省××县冥府 下元八运××年××月××日(用干支纪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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