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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见父母卖孩子

 新用户1689EEdh 2025-04-12 发布于广东

410号中午,我边吃饭边看“今日说法”,看到这么一个事儿。

2024517日下午,苏州高铁站,一男一女俩铁警例行巡逻,走到二楼候车室,听到有婴儿啼哭。女铁警是个妈妈,对婴儿特别敏感,就走上前去,看看能不能帮上忙。带婴儿的是一老一少两个妇人,对婴儿车里孩子的啼哭,似乎不知所措,又似乎有些不耐烦。看起来,婴儿未满月,哭得小脸通红。女铁警很是心疼,就对少妇说,可以带孩子到母婴室去,那儿人少,清静,孩子可能就不哭了。少妇说:“不要不要不要。”

铁警有心帮忙,对方却不领情,有点尴尬,就巡逻开了。

半个小时后,铁警转了一圈,又转回二楼候车室,婴儿还在哭,哭得喉咙都嘶哑了,俩妇人还是不为所动。铁警起了疑心,莫非碰上了人贩子?就上前盘问。

老妇与少妇是母女俩,孩子是少妇生的。

女铁警直觉不对头。第一、婴儿还未满月,少妇身材没走样,容光焕发,一点也不像正在坐月子的妈妈,没道理;第二、孩子哭闹,妈妈却不管不顾,还面露厌弃,没人性;第三、她们的手机里没有孩子的照片,如今生孩子,是天大的事儿,作为妈妈和外婆,不可能不给孩子拍照片,不科学;第四、不需要第四女民警也觉得太有问题了。

铁警越想越觉得可疑,就把他们带到派出所进一步讯问。

一进派出所,少妇就说实话了。

少妇姓刘,在苏州开着一家美容院,生意还马马虎虎,遗憾的是,结婚多年,没能生下一男半女。有一天,刘某偶然听客人安娜说,陕西潼关有个亲戚,未婚先孕,养不起孩子,也怕丢人,想把孩子送人。刘某年近四十,越来越不可能生孩子了,就想收养个孩子,一听有人要送孩子,就动了心,要了对方的联系方式。

要把孩子送人的两个人,男的姓杨,1993年生人,女的姓许,1994年生人。二人相恋两年多,早就住在一起了,可是,因为彩礼问题达不成共识,双方家长都不同意他们结婚。偏偏此时,许某怀孕了。一开始,二人还指望,家长能看在孩子的分上,在彩礼问题上各自退一步,让他们把婚结了,来一个双喜临门。不想,两家谈不拢,许某的肚子却越来越大了。

一来,杨许二人都是普通打工人,养不起孩子,也没时间照顾孩子;二来,没结婚就先有了娃儿,怕人说闲话。二人就商量,把孩子送给可靠的人家。

当然,也不能白送,二人想要点“抚养费”(应为营养费,辛苦费)。先后谈了几个人,因二人要价太高,没谈成。

刘某联系上杨许二人,听他们开价66000元,也觉得价钱太高,不想要了。

直到许某进了医院,孩子马上要出生了,双方才谈妥价格,一个吉利数字:51800元。

2024429日,孩子出生,是个男孩。第二天,双方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杨许二人懂规矩,给刘某写了条子,按了手印:“本人杨某某,女方许某某,未婚生子,没有抚养能力,自愿给好心人抚养,以后不会要回,没有任何经济纠纷。”

杨许二人还懂法,没在条子上写明收到刘某多少钱。仅凭这一张条子,法律不好意思为难没有抚养能力、自愿把亲生儿子送人的苦命鸳鸯。但刘某的微信转账记录证明,杨许二人犯下了拐卖儿童罪。

刘某把孩子带回苏州才发现,杨许二人的条子,没有法律效力,上不了户口。派出所说,要上户口,需孩子的亲生父母配合。刘某说,杨许二人不愿意配合,即便愿意配合,也不一定办得成。我估摸,刘某也不太愿意杨许二人知道自己是谁(字条中没有她的名字,说明杨许二人可能不知道自己的孩子送给了谁)。或许还有其他原因吧,总之,花钱买回来的孩子,却上不了户口,刘某觉得很不值,也怕很麻烦,不想收养这孩子了,要把他送回潼关去,把花出去的钱要回来。

可怜的孩子,出生在春暖花开的季节,经历的却是天寒地冻的冷漠,怎能不放声大哭?

要送回去的孩子,就成了别人家的孩子,刘某也就随他哭,没想到,哭出了一出人间丑剧。

案子很简单,苏州铁警赶赴潼关,没费周折,就把杨许二人抓捕归案。

法院判得也干净利落。

杨某,判处有期徒刑56个月,罚款10000元。

许某,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罚款5000元。

买家刘某,免于处罚。刘某买孩子的51800元,有没有追回,电视上没有说。

婴儿如何处理、现在境况如何,电视上也没有说。

看完这一期“今日说法”,我很郁闷,饭也不吃了,气呼呼跟老婆说,把有线电视停了吧,以后我再也不看电视了。

也是好笑,不看电视我也免不了郁闷。

几年前,我认识了一个娟姑娘。

娟姑娘天真心软,一不小心,落入一个有妇之夫的圈套,给他生了两个孩子。那人能说会道,却没有抚养孩子的能力,她只能自个儿艰难拉扯。磕磕绊绊之际,她又怀上了那人的第三个孩子。娟姑娘当时连房租都交不起,更没有住院生孩子的钱,就满面愁容来找我,说她实在养不起三个孩子,想把即将出生的第三个孩子送人,让我给孩子找一个靠得住的好心人,给孩子一条过得去的活路,对方随便给点营养费就好。

我不忍心操作这种人间悲剧,而且,送孩子收“营养费”也不合法,弄不好我会沦为“人贩子”,就鼓励娟姑娘,勇敢面对人生,看似过不去的火焰山,闭着眼睛也许就闯过去了。我还在公号上给娟姑娘写了一篇文章,很多好心的朋友同情她怜悯她,给她捐了不少钱(具体数字我不清楚,大部分朋友都是直接加她微信给钱的,有人还给了一次又一次),娟姑娘度过了难关,交齐了房租,生下了孩子,还有盈余。

我希望,第三个孩子能给娟姑娘带来好运气,翻转她的命运。可惜希望落空,第三个孩子的出生,让娟姑娘的处境雪上加霜,因为带孩子她不能工作,还莫名其妙摔了一跤。我只能好人做到底,又写了一篇文章,还有其他自媒体朋友一齐发力。这一次,又给娟姑娘募集了不少钱,却也引来不少闲话:有人说娟姑娘是第三者,活该自食苦果,不值得帮;有人说娟姑娘的困窘是无底洞,永远也填不满;还有人怀疑,娟姑娘可能是职业可怜人。

我第三次撰文帮助娟姑娘时,很多朋友指责我是滥好人,无底线榨取社会公益资源,取关绝交了。微信后台也忍无可忍,直接把文章删除了。

娟姑娘不好意思再找我,我也没有再主动联系她自寻烦恼,也不知道她和三个孩子如今怎么样了。

有时我想,如果当初我不阻止娟姑娘卖孩子,她得到一笔“营养费”,也许就从此翻身了。看到杨许二人的故事,我倒吸一口凉气,娟姑娘要是卖孩子,是不是也要判刑?

写到这儿,我一声长叹。在旧社会,有人穷愁潦倒,插草标卖儿卖女,只是自个儿伤心,最多落个被人鄙视,不会坐牢;现代文明社会,过不下去要卖孩子的人,左右都是个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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