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活动:基层工会举办的文体活动,可以为参加人员(含领队、教练)租赁或购买服装(含鞋帽),租赁服装的人均不超过300元,购买服装的人均不超过500元,购置同一项目服装一年内不得重复。
参加上级:参加上级工会组织的文体活动比赛需要统一着装的,可以为参加人员租赁或购买服装,租赁服装的人均不超过400元,购买服装的人均不超过600元。同一会员参加多个活动项目的,可以按每个活动项目标准采购相应服装,但每年参加本单位举办的活动项目购买服装次数不超过3次。如上级工会已经配备服装的,基层工会不得重复租赁或购买。
《海南省基层工会经费 收支管理办法》的通知 (琼工发〔2023〕44 号)
本级活动: 文体活动中需购置专用服装及其他相关装备的,每年每人限购两次,且价值合计不超过600元。
上级活动:参加上级工会举办的文体活动,可按活动要求购置。
《重庆市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渝工发 〔2023〕5号)
本级活动:基层工会组织的文体比赛活动需要统一着装的,一般采用租赁方式,确需购置服装(含鞋子)的,每两年同一会员累计不超过1200元。
参加上级:参加上级工会举办的文体比赛活动需要统一着装的:参赛单位可为参赛者(含领队)购置服装(含鞋子),每两年同一会员累计不超过1200元。
《四川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 ( 川工发〔2023〕3号) 工会组织的文体活动按要求必须统一着装的,一般采用租赁的方式,确需购置的,每人每年不超过 600 元。
《贵州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 黔工总字〔2021〕58号
本级活动:基层工会举办的文体比赛,如有统一着装要求,可为参赛人员(含裁判、领队)购买比赛服装(含鞋子),人均不超过600元,每人每两年限购一次。
参加上级:参加县级以上工会举办的大型文体比赛的参赛人员当年可增购一次。
《云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云工发
〔2018〕44号 )本级活动:基层工会自行组织的职工文体活动,参赛项目如有统一着装需要,可按人均每两年不超过 800 元购置。
上级活动:基层工会参加上级工会组织的职工文体活动,确需为参赛者(含领队)购置服装时,可按人均不超过 800元标准购置。购置参赛服装费用不足部分可由个人承担。
《西藏自治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藏工办发〔2018〕27号 )第八条 基层工会组织职工开展文体活动确有统一着装要求 的,可为参加人员购买服装,人均不超过800元,每两年限购一次。
- 《黑龙江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的通知 (黑工办发〔2022〕16号 )第八条 基层工会开展文体活动确需为参加人员购置服装的,人均标准一般不超过 600 元(含服装、鞋帽、配饰等),每年最多购置一次,也可根据活动需要第一年不使用,在第二年集中一次按不超过 1200 元使用。参加上级工会举办的职工文体活动有统一着装要求的,一般应采用租赁方式,确因活动需要,参赛单位只可为参赛选手(含领队)增购一次(标准同上)。
《吉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吉会办字〔2018〕7号) 第八条 基层工会参加上级工会组织的文体活动,可根据活动要求为参加人员统一购买或定制参赛服装(含鞋),此项支出每人不得超过800元,且每两年购置一次,超出部分由个人承担。
辽宁
《辽宁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023年1月修订) 第八条 参加上级工会组织的职工文体活动所需服装除高档、特殊服装应采用租赁方式外,确需为参赛者购置服装等装备,可按年人均不超过 800元标准购置(含服装、鞋帽、配饰等),两年内不得重复购置。
- 陕西省 《陕西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陕工发(2024)6号 第八条 基层工会开展或参加上级工会组织的职工文体活动和比赛可根据实际需要或按上级工会要求为参加人员购置统一服装,最高不超过800元/人次(含服装、鞋帽、配饰等),每年最多购置一次,也可根据活动需要第一年不使用,在第二年集中一次按不超过1500元/人次使用。
《甘肃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 甘总工发〔2024〕111号 ) 第八条 基层工会组织篮球、足球、排球、团体操、集体舞、歌咏等团体类比赛活动,确需统一着装的,可为参赛人员(含裁判、领队)购买服装(含鞋帽),每人每次不超过800元。
新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基层工会经费 收支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新工办〔2019〕3号 )第十条 举办文体活动确需统一着装的,可按人均标准一般不超过500元,且每两年购置一次的标准购置(含鞋子)。确因上级工会组织活动的要求,可为参赛(演)人员增购一次(标准同上)。演员演出服装,一般应采用租赁方式。
《关于进一步加强服务职工工作经费保障意见的》补充通知 (青总发〔2018〕2号) 单位职工文体活动所需服装,可对参加比赛的人员购买指定用途服装,人均不能超过500元。组织本地区、本系统(行业)职工参加全省、全国性文体比赛,参赛选手所需服装,日组织活动的市(州)总工会、省级产业工会和省总直属工会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按民主程序研究确定的标准统一购买指定用途服装。
- 宁夏《宁夏回族自治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宁工发〔2018〕49号) 第八条 基层工会组织会员参加上级工会组织的文艺汇演和体育比赛,原则上以自备或租用服装为主,确需给参赛队员购买服装的,人均不超过500元,年内每名参赛队员只享受一次。
《河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 豫工文〔2018]15号 第八条 基层工会举办文体活动确需购置专用服装的,每两年每人限购一次,标准不得超过600元(含鞋)。外聘的裁判员、评委、教练的劳务费支付标准为每半天不超过400元,其他人员不得领取劳务费。参加上级工会统一组织的职工文体活动,可根据活动要求购买一次服装,标准不得超过500元(含鞋)。
《湖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鄂工发〔2024〕2号) 第八条 基层工会举办文体比赛,如有统一着装要求,可为参赛者购买服装(含鞋子),每人每两年不超过一次,每次不超过1000元,基层工会参加县级以上工会组织的文体比赛活动,确需为参赛者(含领队)购买服装的,每人不超过1000元。
湖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湘工发〔2018〕20 号)第八条 基层工会举办文体活动确需统一购置服装的,可为参加人员购置人均不超过 500 元的服装(含鞋子),每人每年限一次:参加上级工会举办的重大文体活动比赛人员可增购一次,人均不超过 800 元。
注:《湖年省总工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基层工会经费使用管理的补充规定》的通知(湘工发 〔2024 〕13号)第四条9 规定:基层工会开展设立奖项的文体活动,每年不超过4次;开展不设立但可发纪念品的文体活动,每年不超过2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