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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刚经》| 为什么说所谓的“相”,只是一种因缘?

 雪溪人家 2025-04-17 发布于山东

上一篇文章聊了第二十六分—法身非相的第三个话题:烧香拜佛有用吗?这篇文章开始聊第二十七分—无断无灭,先聊聊第一个话题:为什么说所谓的相,只是一种因缘在聊这个话题之前,先来看看这部分经文原文:

“须菩提,汝若作是念:如来(不)以具足相故,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须菩提,莫作是念,如来不以具足相故,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在前面的经文中,佛陀带领修行者一路破执至此,又怕修行者落入断灭空见的陷阱之中,所以进一步抽丝剥茧,引导修行者,这就好比一手推着,一手又挡着,无非就是要修行者当下自悟。

佛陀告诉须菩提,如果你认为可以通过三十二相、八十随好来认识佛陀的真相,那么我现在告诉你,这种想法是完全错误的。须菩提,你千万不要这样想,因为如来的真相并非如此。

在二十六分以前,佛陀一直在演说“真空离相”之理,比如前面第十七分说的实无有法,第二十一分说的说法者无法可说,第二十五分说的实无众生如来灭度,第二十分说的无有少法可得菩提,以及第二十六分说的不应以色、以声音来见如来。

佛陀告诉修行者通过理解空性的深刻道理,从而可以放下对事物固有的执着心态,认识到一切现象的平等自性。这种认识有助于我们超越个人的局限,看到事物的真实面貌,进而减少痛苦和烦恼,达到一种更为自由和解脱的境界。

前面讲了这么多,到这里,佛陀又担心须菩提及后世的众生不能正确理解经文的教义,他们可能会误解为一切法都是虚无的,从而落入“断灭见”。也就是认为一切事物都会消失。为了避免大家会产生这种误解,佛陀教导须菩提,虽然一切法都是空性的,没有自性,但这并不意味着它们不存在或没有作用。相反,一切现象都是因缘和合的结果,它们是相互依存、相互关联的。

在这里佛陀再三地讲“相”,如果认为通过“相”能获得如来正等正觉,就是错误的,因为如来正等正觉是一种超越了所有相的境界,它不是通过执着于任何相或特征来实现的。相反,要达到如来正等正觉,修行者必须看透并放下对一切相的执着,包括对佛的三十二相的执着。

要正确理解如来正等正觉,就不能执着于任何相,而应该通过修行和般若智慧来洞察事物的真相,超越对相的执着,从而达到一种超越相的觉悟状态。这是一种既不执着于有,也不执着于无的中道境界。

所谓的“相”是什么?

众生所认为的相是事物的外在形态和特征,指的是我们通过感官所感知到的事物的外观、形状、颜色、声音、气味等具体的表现形式。例如,我们看到一朵花,它的颜色、形状、花瓣的纹理等都是这朵花的 “相”;听到的声音,其音调、音色、响度等也属于声音的 “相”。

在佛法看来,我们所感知到的事物的 “相” 往往是虚幻不实的,是一种假象。因为事物是由众多因缘和合而生,没有固定不变的自性,其 “相” 也是随着因缘的变化而不断变化的,并非真实的存在。例如,我们看到的水中月亮的倒影,它有月亮的形状、颜色等 “相”,但实际上这只是一个虚幻的影像,并不是真正的月亮。

 《楞伽经》里说: “相者,若处所、形相、色像等现,是名为相。 

也就是可以通过感官所感知的外在特征或属性,包括形状、颜色、声音、气味、味道、触感等。

其实,相只是一种因缘,凡是因缘所生法,都是空相,《大智度论》里面就是这样说的: “因缘生法,是名空相。 

修行者如果认为如来的觉悟是依赖于外在的具足相,那就错把相作为了独立的、真实的存在,而忽略了其背后的因缘本质。事实上,相是虚幻不实的,是随着因缘变化而变化的。修行者如果执着于相,就会被表象所迷惑,无法透过现象看到事物的本质,也就是一切相的空性。只有认识到相是因缘假合,并非实有,才能不被相所束缚,进而体悟到佛法的真谛,走向觉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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