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身边朋友都在反应,税务提示,汇算清缴的工资和个税系统得一致,但是这个能一致吗?看看工资处理的几种现状。哪种情况能一致? 1⃣️ 第一种 当月计提工资,次月发放,再下一个月申报 这种操作最规范,但由于1月份计提的工资,2月份发放,3月份申报,税款所属期在2月份,那么就会导致账面的1-12月工资,对应在个税系统就是2月-次年1月。 如果账面工资和税收金额一致,那么汇算清缴的工资薪金与个税系统会差一月,不可能相符了。 2⃣️ 第二种 当月发放上月工资,计入当月成本费用,当月申报 由于计提工资数据与实际发生数会有差异,有些单位会直接在发放的月份直接记入成本费用,同时通过个税系统计算个税,直接申报了。 12月工资在1月份发放,计入1月份成本费用,1月份申报,税款所属期12月。那么账面1-12月工资对应个税系统的上年12月-11月。 如果账面工资和税收金额一致,那么汇算清缴的工资薪金与个税系统也会差一月,也不可能相符了。 3⃣️ 第三种 当月发放上月工资,计入当月成本费用,次月申报 在发放工资的月份直接记入成本费用,但是在次月申报。 12月工资在1月份发放,计入1月份成本费用,2月份申报,税款所属期1月。那么账面1-12月工资对应个税系统的1-12月。这样虽然根据全责发生制,工资所属期不对,但汇算清缴的工资薪金与个税系统一致了。 4⃣️ 那么问题来了,如何在个税系统测算出下月要申报的个税? 一、在1月份的时候,选择2月份所属期。 在首页,更改税款所属月份为2月。 ![]() 二、确定累计所得数据来源。 在系统设置界面,点击“申报管理”、“累计所得数据来源”,选择本地文件获取。 ![]() 三、导入2月份工资数据。 在“综合所得申报”模块,选择“正常工资薪金所得”,点击“填写”后,可以手动添加,也可以通过模板导入2月份工资数据,接着,同样点击“预填专项附加扣除”。 ![]() 四、计算2月份税款。 点击“综合所得申报”、“税款计算 ”, 2月份税款就会计算出来。点击“导出”,将计算结果以表格形式保存在本地。 五、数据备份 2月工资的申报表填写后,导出2月份申报表,并使用系统设置中的备份功能,备份好扣缴客户端数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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