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货是企业资产负债表中的重要资产项目,该项目是原材料、库存商品、产成品、半成品、在产品、低值易耗品等具有很强流动性实物资产的集合体,其在资产负债表中的余额客观地反映出某一特定时点上的总金额。由于资产负债表表内要素只有“期初数”和“期末数”,单从资产负债表表内只能读出“期初数”“期末数”和“期初与期末之间的变动数”,这些数据除了常用作趋势分析之外,对税收征管同样具有很大的“使用价值”,特别是存货的“期末数”。 金税三期和金税四期是税务机关税收征管工作中的一个工作系统,运行中充分利用大数据信息比对与分析,在分析的基础上发现并推送涉税疑点。那么,金税三期和金税四期对企业的资产负债表中存货信息是如何进行比对与分析的呢?既然系统要进行比对和分析,就先得有个“参照数”,这个“参照数”就是行业的平均数值。金税三期和金税四期系统在比对和分析时,将被分析企业提供和反映同项目数据与行业的数值比较,分析是否偏离,计算偏离的幅度大小,再根据幅度大小确定涉税风险程度或等级。 资产负债表上的存货,在增值税的税收风险分析中,该项目不是重点分析项目,因为增值税是凭票抵扣,对外开票就产生纳税义务,增值税纳税义务与存货流转不能建立一一对应关系。可企业存货在企业所得税的税收分析中,就是一个重要的考察项目,这主要是因为企业在销售确认收入时,必定会出现成本上的结转,而成本结转进而直接影响资产负债表中的存货变动。在企业所得税税收风险分析中,何为存货的“偏高或者偏低”呢?就是被分析企业资产负债表期末存货数与同行业、同规模企业存货平均数相比,处于“高数值”还是“低数值”状态。 为什么存货“偏高或者偏低”属于企业所得税风险点呢?要弄清这个问题,就要了解存货的会计核算方式与方法。资产负债表上的存货项目是财务会计核算中,按照会计准则的要求计算出来的一个时点数字,资产负债表上的存货数字虽然说是各种流动性实物资产的相加,但每一项具体存货在会计账簿上的结存数是倒轧出来的。在会计上的计算公式是期初数+本期购进-本期减少=期末数。这个计算公式中,当期的期初数是上期资产负债表的期末数,在风险分析中,先假定这个“期初数”相对稳定,本期购进也就是本期的增加,企业肯定有票并如实记录,本期增加数也是相对可靠的,只有本期减少数“可操作”空间大,本期如果存货的减少数很小,在期初数和增加数相对稳定情况下,最后在资产负债表上的存货也就相对较高。反之,如果本期存货减少数很大,存货的期末数就相对较低。企业在确认和核算销售收入时,收入是与成本相匹配,并且成本能可靠计量,只要发生销售收入,就会存在营业成本的结转,营业成本结转就会引起企业存货当期数额的变动。换句话说,本期存货的减少数,相当于企业将该对应的存货销售出去了,如果这个数字小,可能企业的销售收入也比较小,本期的销售收入较小是何种原因呢?企业可能隐瞒了正常的销售收入而减少应纳税所得涉税风险。如果这个存货数字较大,无需考量当期的销售收入,直接就会分析虚增成本而减少应纳税所得的涉税风险。 只有了解金税系统比对和分析的逻辑,企业才能更好地进行涉税风险排查和应对。在企业日常运行中,务必加强存货管理,及时盘点,做好盘点记录。及时了解同行业、同规模企业存货平均水平的标准和变化,提高企业存货管理水平。如果确实期末存货偏高或者偏低,只要不隐瞒收入和虚增成本,实事求是,客观反映会计核算真实面貌,突出“存货管理及企业管理”水平差异上向税务机关陈述与申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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