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养老服务与补贴 1、高龄津贴:具有南昌市户籍80-89周岁补贴100元/人/月;90-99周岁发放200元/人/月;100周岁及以上发放1000元/人/月。 2、老人意外伤害险:60 岁以上特困人员、优抚人员及 70 岁以上户籍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险。 3、老年助餐服务: 城市补贴:70-79周岁享受2元/人/天餐补;80周岁及以上享受4元/人/天餐补。 农村补贴:60 岁以上分散供养特困、低保老人,70 岁以上留守、失能、困难老人在个人自缴 200 元 / 月的基础上补贴 100 元 /人/ 月。 (二)医疗健康保障 1、70周岁及以上老人城乡居民医保全额代缴。 2、65岁以上老人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重点人群签约经费 70 元 / 人 / 年,包含每月一次家庭随访、健康监测及慢性病管理指导。 (三)交通出行优惠 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可免费乘坐城市公共汽车和轨道交通工具。 (四)旅游景点与文化优待 1、65 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凭身份证或老年证免费游览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景区景点,包括南昌汉代海昏侯遗址公园、滕王阁等 2、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等公共文化场馆对老年人免费开放 3、全市公共体育场馆对老年人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每年开放至少 330 天,每周免费开放 35 小时。 以上信息均来源于南昌市政府发布的政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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