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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股东“公转私”这样转,20%的个税合理降至0.6%!

 七橘姐姐 2025-04-29 发布于重庆

在企业的日常运营中,老板和股东常常会面临将公司资金从公户转到私户的需求,也就是我们常说的 “公转私”。然而,这一操作并非随心所欲,其中涉及的税务问题更是不容忽视。

按照现行税法规定,企业完税后向老板、股东分配利润,需按分红金额的 20% 缴纳个人所得税。这一税率对于辛苦经营企业、期望从利润中获得回报的老板和股东而言,无疑是沉重的负担。

例如,某企业盈利颇丰,在缴纳完各类税款后,净利润达到 100万元。当老板将这部分利润进行分配,提现到自己的私人账户时,就需要缴纳 20万元的个人所得税,实际到手资金大幅缩水,这严重压缩了他们的利润空间。

其实,在一些特定地区,当地政府为了吸引投资、促进经济发展,出台了一系列极具吸引力的税收政策,其中针对个体工商户的核定征收政策,为老板和股东解决 “公转私” 个税问题提供了有效途径。

个体工商户在税收园区内享受核定征收,核定个人经营所得税,没有单独的分红个税。

企业可以在税收园区内设立一家个体户,通过个体户承接业务,享受核定征收,核定个税0.6%,加上增值税及附加税,综合税负大约在 2.7% 左右即可完税。完税之后,法人便能直接将资金提现,自由用于个人支配。

通过该政策,企业节省了大量资金。只要确保业务真实,合同、资金、发票三流一致,完全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安全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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