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广西省有府十一,曰:桂林、柳州、庆远、思恩、泗城、平乐、梧州、浔州、南宁、太平、镇安;有直隶州一,曰:郁林州。总领散州十七、厅四、县四十七。司一;土州二十七;土县四;土司十三;寨一;峒一。 桂林府(领州二、厅一、县七) 领州二:永宁州、全州;领厅一:龙胜厅;领县七:临桂、兴安、灵川、阳朔、永福、义宁、灌阳。
柳州府(领州一、县七) 领州一:象州;领县七:马平、雒容、罗城、柳城、怀远、来宾、融县。
庆远府(领州二、县三、土州二、土县一、土司三) 领州二:河池州、东兰州;领县三:宜山、天河、思恩;领土州二:那地、南丹;领土县一:忻城;领土司三:永定正、永顺正、永顺副。
思恩府(领州一、厅一、县三、土州一、土县一、土司九) 领州一:宾州;领厅一:百色(光绪元年,升为直隶厅);领县三:武缘、迁江、上林;领土州一:田州(光绪元年,置恩隆县);领土县一:上林;领土司九:白云、兴隆、那马、定罗、旧城、下旺、安定、都阳、古零。
泗城府(领州一、县二) 领州一:西隆州;领县二:凌云、西林。 平乐府(领州一、县七) 领州一:永安州;领县七:平乐、恭城、富川、贺县、荔浦、修仁、昭平。
梧州府(领县五) 领县五:苍梧、藤县、容县、岑溪、怀集。
浔州府(领县四) 领县四:桂平、平南、贵县、武宣。
南宁府(领州三、县三、土州三、峒一) 领州三:新宁州、横州、上思州(光绪十八年,升为直隶厅);领县三:宣化、隆安、永淳;领土州三:果化、归德、忠州;领峒一:迁隆。
太平府(领州四、厅一、县一、司一、土州十七、土县二、土司一) 领州四:左州、养利州、永康州、宁明州;领厅一:明江;领县一:崇善;领司一:下龙;领土州十七:思州、太平、安平、恩城、万承、茗盈、全茗、龙英、佶伦、结安、镇远、都结、思陵、江州、凭祥、上下石西、上下冻;领土县二:罗白、罗阳;领土司一:上龙。 镇安府(领州二、厅一、县一、土州四、寨一) 领州二:归顺州(光绪十二年,升为直隶州)、奉议州;领厅一:小镇安(光绪十二年,改镇边县);领县一:天保;领土州四:都康、向武、上映、下雷;领寨一:湖润。
直隶郁林州(领县四) 领县四:博白、北流、陆川、兴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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