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赀以成人美 成全他人为善之美事,是君子一向之情怀。既要成全,就得有所花费。若没人捐助钱财,善事就难以做成。虽然世上不费钱财之好事很多,而需用钱财之事也不少。即如婚姻丧葬、治病扶危以及济人利物之事,都需钱财才能办理。无论由我独自承担其事,还是承担一半,或者承担一小部分,或者此事由我首先倡导,众人捐资(同“赀”)以助成其事,甚至有人首创提议,我赞叹随喜以促成其事,虽然捐资数目多少不同,而成全他人好事之心却是一致的。 仔细体味这个“美”字,当推修善修福,利益世间一切众生为第一,成就一人一家的则是其次。至于举行赛会迎神,张灯演剧,开设茶坊酒肆,建造水陆神祇庙宇,这些都是诲淫诲盗、杀生斗殴之根源,只会招致业果,原本就不是美事,对此不可不知。 乐善不倦 明朝张振之,字仲起,江苏太仓蔡泾人。曾在江西吉安县任郡守。有吉安县丞张大猷,晚年时其妾生一子,刚三岁,大猷与妾相继病死,此子遂流落到民间百姓家。张公得知后,便为其请保姆带回张家。长邑令沈某,一家相继而亡,张公替他们买棺归葬,仅存一孤孙,委托有司护持。天台令死于任上,不能回归故里,其家眷流浪到杭州,一孙女小小年纪,就落入恶人手里,被卖给妓院。张公听闻后凄然流泪,出资将其赎回,并为她选择良配。像此类捐资济人之事,不能一一列举。他的儿子际阳,成为一时名流,子孙特别昌盛。 按:赈济贫困匮乏之人,使他们能够还乡,是成全他人在世时之好事。帮人延续子嗣、摆脱患难,是成全他人过世之后之好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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