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问题,我有办法。请点击关注蓝色“安全易一道来”,可阅读更多原创安全文章。 书写“亲历、亲见、亲闻、亲悟”的文字,最大限度地接近于真实和传播分享有意义的技法,有图有法有故事,听我“安全易一道来”—— 积极投入到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人人讲安全、人人会应急——查找身边安全隐患”活动是每一名安全工作者分内的事,我也不例外。这是我准备编写的系列文章《人人讲安全——查找排除身边事故隐患,筑牢身边安全防线:》的第一篇文章,我计划编写三十篇我见过的隐患及处理方法的文章,欢迎阅读者向我提供你经历或看见的隐患或事件,通过“安全易一道来”这个平台,让更多的人知道哪些是隐患?怎么处理解决?让人人都安全是我们共同的愿望! ![]() 202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非常好——“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查找身边安全隐患”。 只有人人讲安全了,才能避免事故发生,即使发生事故,也不会导致人身伤害事故。 我在202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想到过往发生那么多的事故,有各种各样的原因,但有一条原因是最重要的,那就是个人在作业前及过程中没有对作业现场进行仔细的检查验证确认,没有对周边存在的风险进行识别评估,在作业过程没有做好个人安全防护措施、正确穿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用具,未能随时观察周边状态的变化,并根据变化随时调整自己的站位,确保在发生意外事故时自身能身处伤害范围之外。 因此,我编写《遵守规则,做自己安全的第一负责人!》 ![]() 消除事故隐患——排除身边的事故隐患! 筑牢安全防线——筑牢自己的安全防线! 我从我的工作经历中得出一个结论,那就是:只有识别身边的隐患,并排除它或控制它,才能构建自己的安全防线,确保自身在作业过程的安全! ![]() 后来又改成“今天安全日”因为,只有天天讲安全,才能排除身边的事故隐患,才能筑牢自己的安全防线,这个预防事故的理念是不是很贴合今年的安全月活动主题? ![]() ![]() ★事故案例警示: 高处坠落伤害事故案例1 施工负责人为作业人员配备安全带,但作业人员在高处行走时未系挂安全带造成坠落事故,导致危重伤事故发生。 5月1日上午,宝安某在建项目一工人在作业层准备吊装钢筋绑扎,在行走过程中从作业层8米左右坠落到地面,造成危重伤。 ☞作业人员的原因——作业人员配备安全带未系挂,备而不用,等于不用! ☞安排工作负责人的原因——项目生命绳未设置,架体脚手板铺设不到位,安全兜网形同虚设,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防高坠措施落实不到位! 高处坠落伤害事故案例2 4月14日9时许,江东新区城东街道一项目工地发生一起1名工作人员高处坠落,经抢救无效死亡事故。 高处坠落伤害事故案例3 2025年3月28日18时许,鼎湖区永安镇的珠肇高铁工地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 高处坠落伤害事故案例4 2025年3月14日,澄海区广益街道龙坑社区南田路与登峰路交界处一在建工地一女子高坠导致死亡。 高处坠落伤害事故案例5 2025年3月22日15时许,佛冈县龙山镇一光伏发电项目工地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 高处坠落伤害事故案例6 2024年9月7日15时许,作业人员蒋*云(死者)和其妻子刘*花来到亨尚网吧施工现场进行消防设施维修作业。蒋*云和刘*花到达亨尚网吧后,开始拆除游戏大厅消防喷淋管。 ![]() 15时10分许,蒋*云爬上梯子中上部分后(高度不到2米),梯子突然滑动,钳子从工具收纳平台掉下来砸到上前准备扶梯子的刘*花头部,蒋*云失稳,从梯子上坠落,头部着地受伤(安全帽在坠落过程脱离头部)。 ![]() 尽管现场发现带有血迹的安全帽(经调查确认为蒋*云所有),但因未系紧安全帽系带,导致坠落过程中防护装备失效。经抢救无效,蒋*云于当日死亡。 事故原因:蒋*云站在梯子上准备拆除消防喷淋管作业时,未按要求正确佩戴安全帽,未使用符合标准的工具(梯子),在爬上梯子作业时,梯子滑动,其身体失稳坠落,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 ![]() 每天出门工作前要问一下自己,如何才能保证自己安全的下班回家!安全是自己的事!特别是佩戴使用安全防护用品用具是确保自己安全的最后一道屏障! ![]() 勿忘各自的职责: 施工负责人负责解决“有”的问题; 作业人员负责解决正确“用”的问题; 安监人员负责监督“有和用”的问题。 发明了安全带,只要正确使用,本该发生这么多的高坠伤害事故。 高处作业有坠落风险,但是发明了安全带,特别是在上世纪七十年代发明了五点式全身安全带,并在本世纪初引入国内后,高处坠落伤害事故即使不能杜绝,也应大量减少啊! 我记得在2003年到广东大亚湾南海(壳牌)石化项目工地工作时,项目管理公司(美国柏克德、英国福斯特灰了、中石化安全研究所组建)要求必须为高处作业人员配发双绳双钩带缓冲器的安全带,这也是我第一次看到这种样式的安全带。我作为项目安全管理人员穿上这种安全带试用了一下后,我说有了这种安全带,在高处作业时,行走到钢架立柱时,就不会在像使用单绳安全带那样,绕过钢架立柱时必须解下安全带钩才能绕过立柱,而在绕过立柱的过程是没有安全带的保护的,有了这种安全带高处作业有保障了。 业主公司的HSE经理杰姆斯在召开HSE周会时候告诉我们,在七十年代发明了这个双绳双钩安全带后,发生高处坠落事故时,一般不会发生伤亡事故,这是因为这个安全带实现了在高处作业全过程的安全防护,也就是100%防坠落。 ▼杰姆斯在现场发现高处作业人员未理解使用双绳双钩安全带的正确方式以及未做到高挂抵用,他在现场给作业人员演示安全带正确系挂使用方法。 有了这种新型的安全带,这让我对预防高坠伤害事故有了信心! 很快事故就发生了,也验证了安全带的作用,安全带也起到了它该起到的作用——那位在钢梁上坠落的作业人员系挂了安全带! ▼一名管道工就是在这样的管廊上行走时,脚一滑,从钢梁上掉了下来的。 ![]() ![]() 据中国应急管理部统计,2022年高处坠落事故占建筑业死亡事故的53.4%,其中超60%与未正确使用安全带直接相关。有关部门发布的数据统计也验证了这个比例。 ![]() 如何实现现阶段“人人讲安全”呢? 答案:提前干预! 如何干预呢? 解决高处作业按照规范要求系挂安全带的问题,需从“认知重塑—实操训练—技术保障—制度约束”四个方面协同发力、互相支撑,同时借助当下检测监视等科技手段弥补作业过程人为监管不及时的漏洞。只有将安全内化为个体本能习惯、外化为群体规范,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这一“致命习惯”。 因此,应从两个方面来确保“认知重塑—实操训练—技术保障—制度约束”四个方面的措施实现,并通过这样的措施营建“人人讲安全”的氛围和习惯。 高处作业人员为什么不愿意穿戴安全帽、系安全帽带?为什么不愿意系挂安全带?我在文章里一再提到事故发生原因是“图省事、嫌麻烦、想当然、存侥幸、没人管”十五字,这十五个字你对照一下所有发生的伤害事故,无不与这十五个字有关。 还与我们大多数人,特别是出生于七十年代以前的人,从小就根本没有接触了安全带有关(这个话题我会专门写一篇文章来论述),而且这还是非常重要的一个因素,好习惯、坏习惯都是从小养成的。 侥幸心理的存在,就一定低估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和严重性! 高坠事故原因分析: 1、很多人认为“事故是小概率事件”干的活时间短,自己会注意,不会出事,可是,就像前面那6起高坠伤害事故受害者——他们如果知道他们会从高处掉下来,他们是不是会系挂安全带,把安全帽带拉紧呢?一定会的! 2、对坠落风险缺乏直观认知,未经历过事故或未亲眼看到过事故发生的过程和结果,把安全培训听到的事故教训当做故事听——于己无关。 3、高估自己的控制能力,低估危险发生的可能性。想一想,前面6起事故受害者,哪一个会认为自己掉下来? 4、对安全法规的无知或漠视,没有建立安全帽、安全带是自己生命最后一道防线的意识和行为习惯。 5、从众心理,看到别人,特别是老师傅没有正确佩戴安全帽、正确系挂安全带,也就跟着学,久而久之,不良习惯就养成了,一旦养成不良的习惯,改正就会很难,就像学会了吸烟很简单,但是,要想戒掉,必须付出极大的努力。 6、认为全身五点式安全带束缚行动、降低工作效率,尤其在频繁移动或复杂作业场景中,更倾向于追求便利性而忘了安全性。 如何解决呢? 1、重视:很多建筑工地的负责人已经意识到并开始了行动——强化一带一帽,注重整治实效,关键是实效! 5、建立安全防护用品用具正确使用实操合格授权上岗制度和机制:所有参与登高作业的人员均需经过安全带实操训练考核合格授权后方可登高作业,安排工作的负责人安排未经安全带实操考核合格授权人员登高作业,需立即对安排工作的负责人启动问责程序。 ![]() ▼通过登高作业防护知识和措施的培训及实体实景高处作业实操训练考核合格授权上岗,实现可验证的登高作业防护操作技能的能力,使登高作业人员具有基本的预防能力及避免能力,通过正确穿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和随时调整的正确站位能力,确保不发生事故,即使发生事故也不会发生人身伤害事故。 ![]() ![]() ![]() ![]() ![]() ![]() ![]() ![]() ![]() ![]() 违规作业三次出局的制度 第一次违章作业,可能是项目入场培训效果不好,没有使作业人员充分了解项目安全工作要求造成的,那就重新进行教育培训,即:短时间的离岗培训,培训考试合格重新上岗作业。 第二次违章作业,可能是由于疏忽或者没有关注到的失误造成,那就再给他一次改正的机会,再次进行短时离岗培训,考试合格重新上岗作业。 第三次违章作业,违章者应该是“明知故犯”,就让他离开工地吧!请他离开现场就是对他生命做的最后一次挽救行动。 ![]() ![]() ![]() ![]() ![]() ![]() ![]() ![]() ![]() ![]() ![]() ![]() 经过这样的入场安全操作技术技能及安全设施配置及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配发与实操训练考核合格授权上岗作业的人员,你还能说培训不到位吗?如果经过这样训练并考核合格的作业人员在高处作业违反规程翻越围栏不系挂安全带导致的高坠事故还是企业主体责任未落实吗?而且在作业过程对违规违章行为人员进行再次培训及再次的培训,并对重复违规违章的人员采取清除出场的处理,并将对作业行为好与差的奖惩,通过各种方式各种平台向所有人员进行宣贯告知,那么,当有人因为未正确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用具造成的伤害事故时,你认为还要追究管理人员的主体责任吗? 当然不应该! 每一个进入工程工地的人都是经过体检合格进场的,每一名人员都满18周岁,都应该也必须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在工程建设工地,风险无处不在,而且始终处于变化当中,隐患排查必须随时进行,风险防控措施必须落实到位,每一次做出违规违章行为时,事故伤害这个恶魔就在你的身体的前后左右上下徘徊。 ![]() ☞该作业人员配备安全带未系挂,备而不用,等于不用! ☞该项目生命绳未设置,架体脚手板铺设不到位,安全兜网形同虚设,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防高坠措施落实不到位! 高处坠落伤害事故案例2 4月14日9时许,江东新区城东街道一项目工地发生一起1名工作人员高处坠落,经抢救无效死亡事故。 高处坠落伤害事故案例3 2025年3月28日18时许,鼎湖区永安镇的珠肇高铁工地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 高处坠落伤害事故案例4 2025年3月14日,澄海区广益街道龙坑社区南田路与登峰路交界处一在建工地一女子高坠导致死亡。 高处坠落伤害事故案例5 2025年3月22日15时许,佛冈县龙山镇一光伏发电项目工地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 高处坠落伤害事故案例6 2024年9月7日事故原因:蒋*云站在梯子上准备拆除消防喷淋管作业时,未按要求正确佩戴安全帽,未使用符合标准的工具(梯子),在爬上梯子作业时,梯子滑动,其身体失稳坠落,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如果上述六起高坠事故做了以下十项工作: 1、健康体检合格 2、进场安全教育培训 3、施工现场及作业项目风险及对策告知培训 4、安全带等劳动防护用品用具正确使用实操训练考核合格授权上岗 5、发放与作业项目匹配的劳动防护用品用具,本人签领,且有编号可查 6、安全技术交底签证 7、每天“四查四交”开工会,及每周安全学习,且有周检和记录 8、安全设施配置齐全,比如高处作业全过程设置有可靠的安全带系挂装置 9、施工过程对作业行为的观察、纠正、重新培训、经济处罚、清除工地等的职责履行 10、广而告之的标杆和违章典型表彰和处理通报 ![]() ![]() ☞请阅读《班长(队长)、技术员同事们,一旦发生意外事故,唯一可以拯救我们的就是班组安全活动记录本和技术交底签证书了!》 这是我根据深圳某建筑公司“2.8”机械伤害事故调查报告及“安全易一道来”阅读者提供给我的一份事故调查表,按照事故调查组事故调查问询流程编制的模拟事故调查问询过程,来看我们日常工作应该做哪些具体的工作! 通过事故调查来看我们应该必须履行的安全职责。 人物:事故调查组专家和安监部主任安全 ![]() ![]() ![]() ![]() ![]() ![]() ![]() ![]() ![]() ![]() ![]() ![]() ![]() ![]() ★关于谁来负责解决“有和用”问题呢?还是这句话: ☞施工负责人负责解决“有”的问题; ☞作业人员负责解决正确“用”的问题; ☞管理人员负责解决指导监督“有和用”的问题。 勿忘: ☞作业人员违章违规作业,可能失去健康,甚至生命! ☞管理人员违章违规工作,可能失去前程,甚至自由! 最后——如果事故调查处理只有失职失责的典型,没有履职履责的标杆,事故的教训就不可能起到真正的警示作用! 事故调查处理—— 既要在事故调查处理中列出违规违章、失职失责的典型,以警示所有工作者引以为戒,避免再次重蹈覆辙。 还应在事故调查时找出履职履责的典型,并在事故报告中说明他们在本次事故中因为履行哪些职责而免于问责。 如此,正反两方面的典型都会给所有工作者以警示和启发,更是指引工作者们准确、正确履职履责的路标! ![]() ☞制定的预防预控措施再严密,不行动也是等于零——行动大于一切! ![]() ☞任何事不是做了就好了,而是做好了,才算做了! ![]() 唯有按照程序和规则做事,并养成这样的思维和行为习惯,才能“安安全全的工作,平平安安的生活”! ![]() 安全——是知行的结果! 平安——是行为的回报! 我是安全人,相信只要好好做安全,努力来分享,持续做传播,一定有人会因我而安全!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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