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焦点:1.9亿工程款争议背后的攻防战 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中建一局”)(总承包方)与无锡远东置业有限公司(下称“远东置业”)(发包方)因“远东溪隐府住宅项目”引发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争议金额高达数亿元。案件历经江苏高院一审、最高法院二审,最终最高法院改判支持中建一局核心诉求:1.7亿工程款及利息获全额支持,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终获确认,同时推翻一审关于幕墙质量修复费用扣减6300万的错误认定,为施工方权益捍卫树立标杆。 二、五大争议焦点全解析 (一)争议焦点一:合同解除责任如何划分? 1. 双方主张 - 中建一局:远东置业拖欠进度款超2.3亿,两次停工合法;高层区92.5%保修金未支付构成违约。 - 远东置业:中建一局恶意停工导致合同解除,应承担全部责任。 2. 最高法院认定 - 停工合法性:2015年两次停工符合合同约定(欠付进度款),但2016年拒绝复工构成违约。 - 责任比例:改判中建一局承担90%责任,远东置业10%(一审认定7:3)。 - 依据:《合同法》第94条(根本违约)、往来函件及付款记录。 3. 律师建议与注意事项 - 施工方: - 停工程序:严格按合同催告(书面通知+合理期限),避免擅自停工。 - 证据固化:留存付款催告函、停工通知送达回执,必要时公证。 - 发包方: - 反制停工:收到停工通知后7日内提存争议款项,主张“不安抗辩无效”。 - 核心风险:未经程序停工可能被认定违约,导致责任比例加重。 (二)争议焦点二:工程质量争议能否扣减工程款? 1. 双方主张 - 中建一局:工程已竣工验收,色差、厚度问题属观感争议,不得扣款。 - 远东置业:幕墙存在质量问题,应扣减修复费用6300万。 2. 最高法院认定 - 竣工验收效力:工程验收合格后,发包人不得擅自扣减工程款。 - 修复费用无效:推翻一审扣减6300万判决,质量问题应通过【保修程序】解决。 - 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16条(验收效力)、鉴定报告瑕疵。 3. 律师建议与注意事项 - 施工方: - 验收文件:要求五方(建设、施工、设计、监理和勘察)签署【无质量异议声明】,避免事后反悔。 - 质量抗辩:主张发包人未证明“影响结构安全或使用功能”。 - 发包方: - 证据固化:质量问题第一时间通过【监理通知+第三方检测】固定证据。 - 核心风险:擅自委托鉴定可能被认定程序违法,扣款请求被驳回。 (三)争议焦点三:1.7亿工程造价如何认定? 1. 双方主张 - 中建一局:高层区结算笔误(4434万→4437万),争议项(商品砼运距等)应支持。 - 远东置业:预拌砂浆差价等应扣减485万,龙骨型材费用无依据。 2. 最高法院认定 - 笔误纠正:补正高层区3.1万工程款。 - 部分支持:商品砼运距、支护工程依合同支持;预拌砂浆差价(485万)扣减有效。 - 依据:产值统计表、监理签章记录、供应商证明。 3. 律师建议与注意事项 - 施工方: - 签证管理:确保变更签证【甲方代表+监理签字+公章】,避免无效。 - 计价依据:合同约定“按实结算”的,提交【竣工图+工程量确认单】。 - 发包方: - 反索赔:从【图纸会审记录、监理日志】中寻找矛盾点,主张扣减。 - 核心风险:单方鉴定可能被推翻,建议共同选定机构并质证方法。 (四)争议焦点四:优先受偿权能否成立? 1. 双方主张 - 中建一局:工程已验收,优先权不因质量瑕疵排除。 - 远东置业:幕墙质量不合格,优先权无效。 2. 最高法院认定 - 优先权成立:质量合格工程不因局部瑕疵丧失优先权。 - 依据:《建设工程司法解释(二)》第19条(质量合格即支持)。 3. 律师建议与注意事项 - 施工方: - 行权时限:竣工后6个月(目前为18个月)内书面发函或诉讼确权。 - 范围限定:仅覆盖合同工程款,不含违约金、利息。 - 发包方: - 抗辩策略:提交【竣工验收备案表、质检报告】反向举证。 - 核心风险:超期未主张优先权将永久丧失。 (五)争议焦点五:损失赔偿如何计算? 1. 双方主张 - 中建一局:索赔停工损失1306万,放弃汇票利息。 - 远东置业:索赔逾期交房损失800万、监理费增加347万。 2. 最高法院认定 - 按责分担:中建一局承担逾期交房损失720万(90%)、监理费125万。 - 依据:损失与违约行为的因果关系(《合同法》第113条)。 3. 律师建议与注意事项 - 施工方: - 损失量化:提供【劳动合同、租赁合同+付款凭证】证明直接损失。 - 发包方: - 违约金调整:若约定过高(超损失30%),及时请求调减。 - 核心风险:间接损失(如预期利润)需严格举证。 三、律师建言 1. 核心裁判规则: - 合同解除责任:发包人欠付进度款系停工主因,但承包人拒绝复工扩大损失,需承担主要责任; - 质量争议:竣工验收后不得擅自扣减工程款,质量问题应通过保修程序解决; - 优先受偿权:质量合格工程不因局部瑕疵丧失优先权; - 损失赔偿:以实际损失为基础,按过错比例分担。 2. 施工方风控体系: - 合同设计:明确付款节点、违约金计算、争议解决条款(建议仲裁); - 履约管理:建立履约台账(付款、签证、验收)+ 证据库(函件、影像); - 行权保障:竣工后18个月内“书面主张+诉讼”双轨确权。 3. 发包方应对策略: - 质量管控:通过监理通知、第三方检测固化证据; - 反索赔:利用图纸、日志矛盾点主张扣减,避免高额索赔。 关注@武汉胡文轩律师,私信咨询【工程问题】,助您避开法律暗雷! 案件来源:(2022)最高法民终63号 关注我们,获取更多建设工程法律实务干货! #建设工程 #工程款优先受偿权 #工程款纠纷 #擅自使用工程 #法律顾问 (声明:本文基于公开裁判文书分析,不构成个案法律意见。具体案件需结合事实与证据专业研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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