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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问我答 | 电子税务局如何申请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核定?

 刘刘4615 2025-05-08
山东税务 2025年05月08日 09:03 山东

1.以企业业务身份登录电子税务局网页版,依次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定期定额户申请核定及调整定额】。也可以通过搜索功能搜索“定期定额”关键字进行查找。

2.进入功能页面后,对纳税人类型、核定日期起、核定日期止、月应纳税经营额等系统预填信息进行修改和确认。

温馨提示:核定的有效期起,季报默认为“申请当季季初”,月报默认为“申请当月月初”;有效期止,默认为“当年12月31日”,核定有效期不超过12个月。

3.点击【应纳税额明细】,展开界面可查看税额明细信息。

4.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页面显示“提交成功”。

5.提交成功后,联系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申请审核。同时,可点击【我要查询】→【涉税信息查询】→【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输入办理日期,点击【查询】,即可查看申请进度及审核结果。

温馨提示:纳税人行业、税(费)种认定、核定信息应相互对应匹配,如果纳税人的行业属于应认定消费税而未认定消费税的情况,则会阻断办理。登记确认注册类型不是“个体工商户”,不能办理此业务。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菏泽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郓城县税务局

审核: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

编发: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办公室

项目负责:李俊

制作:李俊杰   李   辉   李   欣

编审:纪孟君   邵洋洋   孙   煦

责编:桑   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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