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河南桐柏山区郭庄村突发一件大事,村里的外地媳妇熊中仙,无缘无故被警方上门抓捕了! 年轻的外地媳妇熊中仙自从嫁到本地农村后,向来少言寡语,不惹是非,路上遇到村民,不管认识不认识,都羞涩地微笑点头致意,本地乡亲们对她的评价相当好,甚至还有人为她感到惋惜——这么老实的一个女子能远嫁到这里,大概率是被挨千刀的人贩子诱拐至此,她却那么温顺纯良,真实可惜又可怜啊。 平时除了操持家务,带孩子之外,她从来也不出门,连到近在咫尺的邻村赶集都不去凑热闹,一副人畜无害的样子,好端端的,怎么突然间就犯事了呢? 正当村民们百思不得其解时,有些消息灵通的人打听到,“熊中仙”竟是公安部通缉的A级逃犯,涉嫌拐卖妇女儿童近30人…… 大伙儿这才后知后觉,想不到看上去老实巴交的熊中仙,竟是人神共愤的人贩子,不由惊出了一身冷汗。 熊中仙其实是个化名,女子原名叫吴正莲,出生在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的一个普通农村家庭,本来是父母乡邻眼中的“乖乖女”,却因一场错误的婚姻,生活坠入深渊。 那是在2003年,吴正莲经人介绍,嫁给了不务正业的丈夫侯袭鸿,随后就嫁鸡随鸡嫁狗随狗,丈夫"养娃不如卖娃,转手就能发家"的引导下,走上了贩卖儿童的犯罪之路。 吴正莲刚生下儿子不久,就在丈夫的怂恿下,以1500元的价格,从一个外地来的人贩子手里,买回来一个尚在襁褓的女婴,带到了广东化州。 当地的中间人早就等候多时,接过孩子就去找当地买家,侯袭鸿夫妇从中获得3000元的“好处费”。 此后,广东化州就成了他们夫妇贩卖婴儿的重要窝点,夫妻二人热火朝天地奔忙在“拐卖事业”上,侯袭鸿之所以说服哺乳期的妻子吴正莲参与这项生意,是早有规划,他也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规定。知道对待怀孕期和哺乳期的女人,法律法规往往会网开一面,能不拘押就不拘押,这本是法律中人性的光辉,却被不法分子钻了空子。 再说,处于哺乳期的妇女,即使带着哭泣的婴儿上路,也不容易引起他人的怀疑,一般不会被抓到。 2007年4月,侯袭鸿夫妇以1000元的价格,再次买回一个女婴,同样带到化州“转手”,差点就栽了。 当时,化州的中间人带着他们夫妇到了一个小山村,联系买主交易之时,没注意到树林里正在干活的村民。没想到有一位村民正义感爆棚,听到了他们的对话,举着锄头就出来制止,吓得他们撒腿就跑。 三人慌不择路,抱着婴儿跑到了大山里,听到后面的叫骂声越来越近,心里害怕极了,为了跑得快点,于是一狠心,将婴儿塞进了小路边的树洞里。 村民们循声救回婴儿,随后将其交给当地警方寻亲,同时也让侯袭鸿夫妇的肮脏买卖彻底暴露了。 此后很长一段时间内的侯袭鸿夫妇犹如惊弓之鸟,连孩子也没敢马上去找,悄悄躲在外地打零工度日。 终究是婴儿拐卖的暴利使得他们难以放手,感觉风声差不多过去后,夫妻二人又打起了歪主意,既然自己的身份信息可能已经暴露,不再方便出门贩卖,那就拉新人入伙呗,有钱能使鬼推磨,发展新人带娃去广东! 就这样,熊友玉、熊文礼、杨小贤等团伙新成员先后加入,并在"背个娃走趟广东,顶种三年地"的口号怂恿下,开始疯狂作案。 一年多下来,侯袭鸿、吴正莲夫妇经营的团伙就先后9次作案,涉嫌拐卖妇女、儿童30多人,犯罪频次之密集,数量之众多,可谓是丧心病狂。 2008年11月,他们的犯罪之路终于走到了尽头,警方一举将他们整个贩婴团伙全部缉拿归案。 关键时刻,侯袭鸿为了保全吴正莲,让孩子由母亲带大,选择将绝大多数的罪责都揽到了自己身上,最后被判处无期徒刑。 警方考虑到吴正莲属于从犯,又正处于哺乳期,因而没有将其关押在看守所,而是选择了监视居住的方式,限制其自由。 如果就这样老老实实地待着抚育孩子,没两年后,孩子们就出了哺乳期,很可能还会再次把自己收监,吴正莲为了逃脱罪责,也不敢多等,竟然狠心地抛下一双儿女,选择了离家出走。 2009年春节期间,吴正莲将年仅两岁的大儿子和六个月的女儿送到娘家,从此杳无音讯,一去不复返。 云南警方获知消息后,派出大量警员深入到临近的每个乡镇、村寨追查,并张贴通缉令,结果一无所获。 尽管警方收到的许多举报线索,但是经过仔细排查后,发现大多数都不太靠谱。 警方重新整理线索,多次前往广东、广西、贵州辗等地搜寻,找遍了吴正莲可能藏身的地方,仍旧没有找到吴正莲的踪迹。 这让他们颇觉困惑,按理来说,吴正莲是个乡下来的没什么文化的女贩子,缺乏在异地单独生活的能力,丈夫也早就身陷囹圄,帮不上忙,她凭借一人之力,究竟能藏在哪里?怎么就像人间蒸发一样,找不到了呢? 2010年,公安部开展第四次打拐行动,云南警方立即将吴正莲的犯罪信息上报全国系统。 不久,公安部发出了A级通缉令,追捕在逃重大犯罪嫌疑人吴正莲,然而仍然没有获得太多线索。 2011年,知名公益记者邓飞在网上某平台发起“打拐”行动,并将公安部通缉的在逃人犯的信息,以及他们的照片,均发布在网络平台上。 此举获得社会各界人士大力支持,立马不停转发,意外让追捕人贩子吴正莲的工作,获得突破性进展。 此时此刻,吴正莲早已化名熊中仙,正躲藏在河南郭庄村一户农户家里,深居简出,极少与人交流。 原来,早在两年前,吴正莲就逃到了河南地区,假装成外地迷路妇女,然后在别人的介绍下,仅花费了很少一点费用,相当于半卖半送地嫁给了郭庄村的一个老光棍做老婆,借此掩人耳目。 河南的老光棍好运从天而降,十分知足,对她还算不错,只让她呆在家里做点家务,孝敬公婆,两人的孩子一出生之后,就更对她疼爱有加,不让她出门做事了。这也正好顺遂了吴正莲的心意,她就老老实实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过起了隐居的日子。 吴正莲只说自己是云南人,以前在广东打工,后来被人拐骗到河南,自己找个机会逃了出来,至于准确的户籍所在地在哪里,家里还有什么人,却只字不提。 河南丈夫本想带她去办理登记结婚手续,可由于吴正莲没有具体的户口材料等身份信息,当地民政部门无法登记,因而也就一直未领取结婚证。 每次丈夫催促她让老家把身份证明寄过来时,吴正莲总是推三阻四,找借口推脱,或者说正在托云南亲戚办理,总之就是收不到。 丈夫也就不好再说什么,何况吴正莲的样子看上去挺老实巴交的,干家务活也勤快,把家里打理得井井有条,看上去也没有外心,更不像是要逃跑的样子。现如今这样的媳妇不好找,要知道本地大多数早年拐卖来的南方女子早就跑了,万一因此惹恼了她,两人把矛盾闹大了,岂不是自己赔了夫人又折孩子! 久而久之,村里的乡亲们也都以为吴正莲太命苦了,是被人拐卖到河南的,因为家里没有亲戚了,所以才不愿意回去,实心实意地嫁到了这里,大家对她反而十分怜悯,不拿她当外人看。 吴正莲还特别疼爱自己的孩子,照顾得无微不至,生怕磕着碰着,走到哪里都带在身边,这一点让村里的大伙儿都不太理解,谁家婆娘带娃还会像城里人这样讲究? 事实上,这恰是吴正莲做过人贩子的“后遗症”,她担心孩子的爷爷奶奶年纪大,又没有出过远门见过世面,不知道外面世界的险恶,因而对孩子疏于看管,那样就容易造成被人贩子拐走孩子的悲剧发生,只有自己亲自呵护孩子才能避免。 吴正莲尽管如此小心谨慎,躲在山沟沟里过小日子,但还是被眼尖的网友发现了她的“不寻常”。 邓飞“网上打拐”的消息,不久后迅速传到了河南,很快引起了当地网友们的高度重视。 吴正莲可没有上网的习惯,她哪里知道自己和一众嫌疑人的照片已经在网络上被大面积传播。相反,随着时间的推移,生活的安逸,她也不由自主的放松了警惕心理,偶尔也会出出门了。 有一天,吴正莲外出赶集,一名网友瞅着她有些眼熟,可就是想不起来在哪里见过她。网友带着疑问回了家,在网上冲浪的时候再次翻到了通缉信息,看到照片的瞬间才恍然大悟,二话没说,赶紧把这个消息告知了当地派出所。 河南民警随后到村里询问,了解吴正莲的情况后,马上就与云南警方取得了联系,双方经过信息对比,最终确认了吴正莲的真实身份。 2011年11月,两省警方正式展开合作,决定马上派遣警员,立即吴正莲实施抓捕行动。 猝不及防的吴正莲,在突然看到一队警员们找上门来时,顿时吓得双腿发软,双目无神,根本说不出一句话来,乖乖的被带上了来的警车。 经过法院审判,吴正莲被依法判处13年的有期徒刑,正义虽姗姗来迟,但总算是没有放过任何一个敢于挑战法律底线的犯罪分子。 网友们对于这个判决,却存在着诸多不同的意见。 有人认为,法律对吴正莲这样罪大恶极的人贩子来说,应该严惩不贷,因为她给社会带来了极大的危害,导致那么多原本幸福美满的家庭支离破碎,甚至有人为此失去了生命,理应将她这种人判处极刑,才能解大家的心头之恨,才能阻遏未来的犯罪发生。 有人则认为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已经严格遵守法律程序,确保每一项判决都合理合法,综合考虑了所有案件细节和相关证据后,才给出了最终的判决,大家不能仅凭心中好恶去判定罪责,厘定量刑,也不应该去指责和质疑。 网友们提出的这两种看法看上去都有一定的道理,谁是谁非,大家心中自有公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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