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多个国家因被占领、吞并或政府解体而暂时失去主权,被视为“灭国”。 1. 波兰(1939年)- 情况:1939年9月,德国和苏联根据《莫洛托夫-里宾特洛甫协定》瓜分波兰。波兰政府流亡至英国,但本土被完全占领。
- 结局:二战后波兰复国,但领土边界大幅调整,成为苏联影响下的社会主义国家。
2. 捷克斯洛伐克(1938-1939年)- 情况:1938年《慕尼黑协定》后,纳粹德国吞并苏台德地区;1939年斯洛伐克宣布“独立”(傀儡政权),剩余领土成为德国“波希米亚和摩拉维亚保护国”。
- 结局:1945年复国,1948年后成为社会主义国家。
3. 波罗的海三国(1940年)- 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
- 情况:1940年被苏联强行吞并,随后在1941-1944年被德国占领,1944年再次被苏联控制。
- 结局:三国在1991年苏联解体后恢复独立。
4. 奥地利(1938年)- 情况:1938年德奥合并(Anschluss),奥地利被纳粹德国吞并。
- 结局:1945年由盟军解放,1955年恢复独立主权。
5. 埃塞俄比亚(1936-1941年)- 情况:1936年被意大利法西斯占领,成为“意属东非”一部分。
- 结局:1941年英国和盟军解放埃塞俄比亚,皇帝海尔·塞拉西复位。
其他被占领国家(未被完全吞并)- 法国(1940年):北部被德国占领,南部成立维希傀儡政权,但自由法国流亡政府持续存在。
- 荷兰、比利时、卢森堡:政府流亡,本土被德国占领。
- 南斯拉夫、希腊:被轴心国瓜分占领,但有抵抗运动和流亡政府。
 希特勒 关键区别- 完全吞并:如奥地利、波罗的海三国,领土被直接并入他国,政府彻底解散。
- 傀儡政权/占领:如维希法国、斯洛伐克,形式上保留政府但无实际主权。
- 流亡政府:如波兰、挪威,政府在海外的合法性受盟国承认。
严格意义上的“灭国”指主权完全丧失且政府解体,主要案例为:波兰、捷克斯洛伐克、奥地利、波罗的海三国及埃塞俄比亚。这些国家在战后大多复国,但部分经历了领土或政体变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