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两只蛐蛐 三个半小时看完一个人的一生,然后留下一声叹息,这是看完《末代皇帝》最直观的感受。 影片结尾颇具魔幻色彩,在那个从历史深处翻出来的蛐蛐罐里,一只蛐蛐竟然爬了出来。那个蛐蛐罐是溥仪登基的时候,一个大臣送他的,从此蛐蛐就被困住了,直到1967年。 就像溥仪,从他登基那天起,他就进入一个囚笼,直到1967年,他离开这个人世。 唯有死亡,才是解脱。 ![]() 他先是被困在紫禁城里,被各种条条框框的繁文缛节所束缚,接着辛亥革命爆发,他却并未得到自由,紫禁城越发像一座监狱,哪怕亲生母亲去世了,哪怕他骑着西洋的自行车,哪怕他满脑子对新思想的幻想,却依然不能越雷池半步。 ![]() 终于,冯玉祥发动北京政变,曹锟政府倒台了,他被逐出紫禁城,他终于自由了!然而却马上落入日本人之手。他本来想去牛津大学读书,结果一个行差踏错,去了满洲。 1945年,日本投降后,他落入苏联之手,被关进伯力监狱。1950年移交中国,又被监禁于抚顺,直到1959年大赦释出。或许,他的身体获得了自由,然而很难说他的灵魂得到了救赎,因为“末代皇帝”的身份始终跟随着他,仿佛一个无形的囚笼如影随形。 中国历史上,改朝换代退位之后还能善终的皇帝屈指可数。 汉献帝刘协、魏元帝曹奂、蜀汉后主刘禅、东吴末帝孙皓、南陈后主陈叔宝、后晋出帝石重贵、北宋末帝赵桓、北汉英武帝刘继元、成汉末帝李势,加上溥仪,正好10位。 这其中,后晋出帝石重贵、北宋末帝赵桓在囚禁中病逝,退位之后还能享受一定政治待遇的皇帝也只有八位了。 但是看到影片结尾那只小蛐蛐,很难说哪种结局更幸福,或者更不幸。 溥仪病逝于1967年,死于尿毒症,那时候摧枯拉朽的十年浩劫刚刚开始,或许他真的是幸运的,如果多活几年,或许又要多受几年的屈辱。 ![]() 2,故宫禁拍奇迹 《末代皇帝》由意大利扬科电影公司、英国道奥电影公司和中国电影合作制片公司联合出品,贝纳尔多·贝托鲁奇执导,1987年10月23日在意大利上映,1988年获得了第60届奥斯卡金像奖最佳影片、最佳导演、最佳改编剧本、最佳摄影、最佳艺术指导、最佳服装设计、最佳剪辑、最佳音响效果、最佳原创配乐等奖项。 作为首部获奥斯卡九项大奖的西方合拍片,《末代皇帝》打破了“好莱坞主导”的国际影展格局,贝托鲁奇以“东方主义”视角重构历史,既满足了西方对神秘东方的想象,又通过溥仪的个体悲剧反思极权主义。 《末代皇帝》的拍摄几乎是一项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当时中国正处于改革开放的风口浪尖,作为世界级文化遗产的故宫,严禁任何商业影视拍摄,尤其是外国导演的拍摄请求。然而,这部电影最终获得了中国政府的许可,并在故宫内进行了实景拍摄,甚至溥仪登基的场景都是在真实的太和殿中拍摄完成。这一“特权”部分归功于贝托鲁奇作为意大利知名共产主义者的身份,使他获得了当时中国政府的充分信任。同时,中国刚刚改革开放不久,急于被世界“看见”。 ![]() 实际上,《末代皇帝》的确促进了东西方文化交流,通过这部电影,西方世界看到了中国的历史和文化,我们的面貌与思想也伴随着电影艺术的魅力,被不同语言、不同肤色的观众所渐渐理解。 电影的拍摄时间为1986年8月至1987年,前后共拍摄了约8个月。1986年,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二世访华,提出要参观故宫,但是被拒绝了,因为贝托鲁奇正在拍电影,而拍摄《末代皇帝》是第一优先级。 在故宫拍摄,也带来了诸多挑战,故宫内禁止使用轨道、摇臂等设备,摄影师只能从殿外打光并用手提摄像机拍摄登基场景。拍摄期间,剧组动用了1.9万名群众演员,多为解放军士兵剃发扮演清朝侍卫,并在太和殿广场重现了溥仪登基大典的恢弘场面。 ![]() 3,两个版本 《末代皇帝》流传有两个版本。 公映版163分钟,是导演贝托鲁奇认可的“导演剪辑版”,屡获大奖的就是这个版本。 加长版218分钟,最初为意大利电视台制作的迷你剧剪辑版,分为四段,每段约50分钟,后来整合为连续长片。贝托鲁奇曾明确表示,这个版本仅为满足电视台分段播放需求。 影片拍摄时是英语对白,后期进行了普通话配音,有时候可以明显看出口型对不上。而加长版是没有普通话配音的,我看的版本是“混合版”,在普通话版本上,插入加长版的内容,而新加的内容没有普通话配音,所以可以直观地发现,哪些是新加的。 加长版中,有些内容冗长多余,演员表演的前后情绪也有不符的时候,也有一小部分可能会触碰到体制的G点,以至于国内无法公映。 ![]() 4,版权争议 电影《末代皇帝》改编自溥仪自传《我的前半生》及庄士敦《紫禁城的黄昏》。 《我的前半生》是溥仪在抚顺战犯管理所改造期间撰写的“反省笔记”,也就是电影中呈现的写交代材料的内容。1964年,群众出版社印刷了一部分,发给相关干部供内部传阅,这个版本被称作“灰皮本”。 大家都知道历史是由胜利者书写的,大人物们看完了,觉得有些地方太犯忌了,得修改。于是,群众出版社派本社编辑室主任李文达帮助溥仪“修订”。 正是由于这次“修订”,导致后来《我的前半生》发生版权争议。 1984年,贝托鲁奇筹备拍摄《末代皇帝》时,溥仪遗孀李淑贤因报酬问题拒绝授权,但是,李文达却以“作者”身份与制片方签约并担任顾问。 于是,李淑贤与李文达爆发版权争议。1985年,国家版权局认定《我的前半生》是溥仪与李文达的合作作品,李文达作为不署名的合作者享有著作权。因此,溥仪去世后,版权中的经济权利,由李文达与溥仪遗孀李淑贤共有。 1987年,电影《末代皇帝》上映后获奥斯卡九项大奖,李淑贤以侵犯著作权为由起诉李文达及制片方。法院认定,李文达仅是受组织指派,协助溥仪修改书稿,未参与创作,著作权应归溥仪个人所有。李淑贤作为溥仪遗孀,继承其财产权。李文达无权单独授权。 1997年,李淑贤去世,因为她跟溥仪没有子女,《我的前半生》的著作权因无人继承被群众出版社申请为“无主财产”。2007年,北京市西城法院启动公告程序,若一年内无人认领则归国家所有。 溥仪胞弟溥任及其代理人主张继承权,认为李淑贤去世后版权应归溥仪家族,但法院依据《继承法》认定第二顺序继承人无权继承,最终支持无主财产判定。 ##我的前半生 【光影之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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