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谈被代位追偿的处理要点 原创作者:勇说车险/yongchezhizhu2019 ![]() 近1、2年,被保险公司代位追偿的咨询太多了,这也是行业管控的一个缩影。但是,就目前的情况,绝大部分保险公司的操作非常不合理,甚至个别保险公司觉得自己做的不错,但常理上完全讲不通,他们把所有的义务和责任推卸给了被追偿方。本篇,编者就简要介绍下关键的处理要点,供大家参考,当然,每个案件情况各不相同,还要看个案信息。 第一,虽然说,作为被保险人的车主,有权利向自己的承保公司申请代位求偿,同样,责任方也有权利知晓并商议对损失的金额,同时,对残值拥有对应的所有权。所以,保险公司通知或告知责任方是义务,也是责任。 第二,告知的方式问题,目前,很多保险公司根本不告知,自己直接定损后赔偿,再向责任方追偿。这时,这些责任方很懵逼,根本不知道怎么回事,同时,相应的权益根本无法保障。也有一些公司,会以短信的方式告知,那么问题是,如果责任方没有收到短信或根本没有看短信呢?这算告知义务吗?这样的情况,我们遇到了很多次。 第三,定损的合法性,专业的讲,叫损失评估。那么,保险公司有定损的权力吗,这个问题,我们的历史文章上也多次提到,保险公司在法律上,没有定损的权力。大家可以这样理解,车主甲向保险公司买保险,乙把甲车撞了,车主甲找他的保险公司申请代位求偿,这个没问题,因为他们之间有保险合同,钱也是保险公司赔,只要甲认可,完全没有问题,可以理解为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但是,如果车主甲的保险公司拿他们定损的金额向乙要钱,你觉得合理吗?这是甲和他的保险公司协商的金额,和乙有什么关系???所以,在乙方不知情的情况下,单凭甲方保险公司的定损金额向乙方追偿,即不合法,更不合理,也不正常,本质就是霸道的单方行为而已。 第四,通知责任方后,各方互相协商损失金额,协商不下的,第三方评估,这是最公平公正合法的处理方式。 第五,需要确保损失没有被人为扩大,行业称为扩损,事实上,现在的扩损情况非常普遍。这点,需要涉及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知识,当然,也可以通过鉴定的方式确定。但是,对于很多人来讲,这点是防不胜防的,后续有机会我们会介绍案例。其实,最好的方法是,事故后马上去修理厂,当面拆解拍照固定证据,这点一些地方做的不错,比如深圳的个别地区。 第六,旧件问题,保险公司非常霸道,他们总是以以抵扣或折扣的方式,表示旧件没有了。问题是,这些旧件,在责任方赔偿的那一刻,所有权自动归责任方所有了,那么,责任方就拥有所有权,包括支配权,所以,从法律上讲,保险公司没有权利私自把责任方的财产进行处理,这是明显的侵权,所以说,很多时候,保险公司非常霸道无理。 ……,其实,还有不少处理要点,需要根据各个案件的案情进行确认。编者想说的是,合理的正常的损失,责任方需要赔偿,也应该赔偿,但,事实是,很多时候,保险公司存在虚高定损,甚至扩损的情况,严重侵害了责任方的利益,至于里面是否涉及利益关系,就很难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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