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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有4大过错,没有因果关系,医院也不用赔钱

 黄茂库律师 2025-05-19 发布于广东

知医团队的第162篇原创文章

常和患方当事人说:过错易找,因果关系难定。
也常和医方当事人说:过错是一定能找到的,我们一定要重点论述过错和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我们先来看看一个案件的时间轴:
日期
关键节点
详细内容
2022.5.6
首次就诊
患者因右胸背部疼痛3月余就诊,CT显示右前纵膈占位性病变(36×38mm),建议增强检查
2022.5.10
复查诊断
门诊诊断:
胸痛、背痛、胸腺瘤?
2022.5.12
住院治疗
以”纵膈肿物”收治入院
诊断:
1.纵膈肿物(胸腺瘤?)
2.高血压3.肾结石术后
2022.5.18
术前讨论
医院进行术前讨论,但外聘专家未参与
2022.5.19
手术过程
原定胸腔镜微创手术,术中改为开胸手术。
术后患方发现:
手术核查单缺失外聘专家签字
实际术者未参与手术
2022.5.25
病理报告
确诊:
胸腺鳞状细胞癌(9×5×3.5cm),侵犯周围组织
2022.5.27
出院
最终诊断:
胸腺鳞癌、高血压、肾结石术后
2022.6.6
转院治疗
转入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
诊断:
T3NOMO(IIIA期)胸腺鳞癌
2023.8.14
患者死亡
死亡医学证明显示死因为胸腺肌瘤(未尸检)
 2024.5.21
鉴定退件
鉴定机构不受理,原因:
1、死者XX未经尸检确认死亡原因,该案鉴定材料不完整、不充分;
2、参与度鉴定超过其机构技术条件和鉴定能力
2024.11.20
鉴定结论
海淀区医学会认定:
1. 医院存在外聘专家管理、病历书写不规范等过错
2. 过错与死亡结果无因果关系
2025.4.30
判决结果
法院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

本案中,患者确诊胸腺鳞状细胞癌到死亡,不到三个月。

看判决书的时候,我注意到了患方起诉时所称的以下细节:

1、住院至手术期间,医院告知原告,患者为胸腺瘤切除即可,属于微创手术,并称需要外聘专家为患者做手术,患者家属支付了外聘专家的费用10000元。

2、外聘专家没有参与术前讨论。

3、手术安全核查单中无术者外聘专家名字、也无外聘专家签字,外聘专家未参与手术。

或许,这个就是患方要起诉医院的重要原因吧。花了钱请专家,但专家没有参与手术。

法院先委托了一家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医疗损害鉴定,但鉴定机构以没尸检和鉴定能力问题不予受理。

于是,法院再委托了北京市海淀区医学会进行医疗损害鉴定,鉴定意见为:

1、诊断合理,PET-CT、MRI检查非常规要求。

2、手术方案选择正确,术中中转开胸告知充分,家属同意并签字,根治手术顺利,不存在过错。

3、患者所患胸腺鳞状细胞癌,恶性程度高,肿瘤浸润周围脂肪组织,局部侵犯肺脏层胸膜并紧邻肺实质,可见脉管内瘤栓,预后不佳,患者术后完成多线治疗,包括化疗、放疗、免疫治疗、中医治疗,最终死亡结果系自身疾病转归。

并指出了医院的过错点:

1、外请专家未参加术前讨论,术前未亲自诊查患者,手术记录未签名,违反《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医疗行为存在过错。

2、术前手术同意书选择的是纵隔镜手术知情同意书,与实际进行的胸腔镜探查术不符,违反《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医疗行为存在过错。

但认为:

医院的诊疗行为存在过错过错与患者病情加重、丧失生存机会以及患者死亡结果之间不构成因果关系。

法院采信了鉴定意见,判决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案例来源:裁判文书网,(2024)京0115民初307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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