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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热点】房屋质量纠纷中的鉴定迷局与购房人应对策略

 金诉律师事务所 2025-05-22 发布于北京







近日,聊城东昌府区某小区业主反映,其购置的新房存在楼板疏松、钢筋裸露生锈等质量问题。业主刚刚发现质量问题时想要做鉴定,但开发商称其他地方没有问题,但楼板疏松程度实在令人放心不下。最终,经过协商,开发商同意通过第三方鉴定机构评估问题性质。有人觉得这是业主的胜利,实际上,属于双方的博弈才刚刚开始。

一直以来,在处理房屋质量问题时,可能很多人都更倾向于做鉴定。确实,当问题的等级不确定、责任不明确的时候,可以通过专业鉴定明确责任。我们在代理一些质量问题相关的案子时,也会让业主或开发商做鉴定。但是,鉴定并不是万能的,购房人在鉴定过程中需要警惕以下问题:

1. 鉴定机构的选择。首先,专业的鉴定机构需要具备相关的资质,我们在选择鉴定机构时一定要注意甄别。其次,开发商可能倾向于委托与其存在合作关系的机构,而这可能会影响鉴定结果的公正性。我们在办理案子的过程中曾遇到过类似的情况,开发商委托了鉴定机构进行安全性鉴定,但是在出鉴定结论的时候,鉴定机构却故意回避最终的安全性等级结论,在我们一再要求下才给出D级的结论,而D级是最危险的等级。因此,在选择鉴定机构时,购房人可要求双方共同委托或申请法院指定鉴定机构。

2. 鉴定范围的界定。如本案中“楼板疏松”是否属于主体结构问题,需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判定。若鉴定仅针对局部,可能遗漏系统性风险。

3. 费用承担争议。通常情况下,鉴定的成本并不低,并且相关的鉴定费通常由申请方预缴,最终由责任方承担。为稳妥起见,双方共同委托专业第三方鉴定机构时,业主们最好要求开发商出资,不要垫付,避免给自己造成经济负担,也避免开发商转嫁维权成本。


鉴定报告虽是关键证据,但其结论可能引发分歧。例如:部分质量问题(如墙体裂缝、防水问题)是否构成“严重影响居住使用”,不同机构可能给出差异结论或者结论会比较模糊。

除此之外,开发商还有可能会不承认鉴定结果,并且可能会尝试从其他角度去推翻鉴定结论。所以,有些时候,即使做了鉴定,可能也达不到理想中的维权效果。但大家也不必过于灰心,开发商不承认鉴定结果也并不妨碍鉴定结果本身,我们依然可以将鉴定结果当做维权、谈判的筹码。

综上所述,并不建议大家在发现质量问题时就盲目地做鉴定,而是要综合考虑当前情况是否有做鉴定的必要。如果我们无法做出判断,可以咨询相关专业人士。

排版编辑丨夏悦闻

文案编辑丨李越、王玉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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