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陈铭枢(1889—1965) 生于1889年10月15日(清光绪十五年九月二十一日)。广东合浦(现属广西)人,字真如。保定陆军军官学校第一期步兵科肄业。官号:77。 1912年9月考入保定陆军军官学校第一期步兵科学习。 1913年7月离校参加“二次革命”,失败后在广州、香港、上海、东京从事革命活动。 1918年2月派任征闽靖国军(兼总指挥李烈钧)上尉差遣。3月调任靖国军第4师(师长方声涛)步兵第8旅(旅长伍毓瑞)步兵第39团(团长杨子明)第1营第2连上尉连长。6月调任第1营第4连上尉连长。8月所部扩编为征闽靖国军先遣纵队(纵队长林亨佳)第1大队,升任少校大队长。9月辞职前往广东,旋派任新编肇军(统领陈均义)第3营少校营长。 1919年6月所部改编为广军陆东游击第43营,仍任少校营长。 1920年8月升任广军陆东游击第43、44、45营中校代理帮统。9月26日在阳江率部独立。10月所部改编为新编粤军第6军(军长李耀汉)第1支队,升任上校司令。12月所部改编为粤军第45统领部,改任上校统领。 1921年2月所部改编粤军第1师(师长邓铿)步兵第2旅(旅长胡秉为)步兵第4团,改任上校团长。 1922年10月辞职后前往南京修佛。 1924年10月派任建国粤军第1师(师长李济深)步兵第1旅少将旅长。 ![]() 1925年9月3日所部扩编为国民革命军第8师,升任中将师长。10月2日所部改称第10师,仍任中将师长。 1926年11月27日升任第11军上将军长。 1927年3月10日辞职赋闲。4月27日派任军事委员会政治训练部(主任吴稚辉)上将副主任(南京)兼中央军事政治学校筹备主任。6月24日升任政治训练部上将主任兼筹备主任。7月6日兼任军事委员会委员。10月20日辞职后闲居东京。11月13日派任第11军上将军长。 1928年2月7日兼任军事委员会委员。3月15日兼任广东南区善后委员。6月28日兼任广东省政府(主席李济深)委员,免去第11军军长职。11月27日调任广东省政府主席。 1929年3月当选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6月12日兼代民政厅厅长。 1930年1月1日获颁二等宝鼎勋章。1月27日免去厅长兼代职。 1931年1月1日晋颁一等宝鼎勋章。6月11日调任“剿×军”右翼集团军上将总司令。9月30日调任京沪卫戍司令部上将总司令官兼代淞沪警备司令。11月11日所部改称京沪卫戍司令长官部,改任上将司令长官兼代淞沪警备司令。12月15日调任国民政府行政院代理院长。12月29日改任行政院(院长孙科)副院长。12月30日兼任交通部部长。 1932年1月31日专任交通部部长。3月8日兼任军事委员会上将委员。10月28日辞职后游历欧洲。 1933年5月回国。11月21日当选生产人民党总书记。11月22日派任中华共和国人民革命政府(主席李济深)常务委员兼文化委员会主席、经济委员会(代主席余心清)委员、军事委员会(兼主席李济深)上将委员、政治部主任。 1934年1月反蒋失败后避居香港。 ![]() 1937年9月27日派任军事委员会上将参议官。 1938年1月1日当选国民外交协会会长。7月9日获颁国民革命军誓师十周年纪勋章。 1947年6月13日叙任陆军上将,并退为备役。 1948年1月当选民革(主席李济深)中央执行委员。 1949年9月30日派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委员。11月当选民革中央(主席李济深)常务委员。 1950年2月5日派任中南军政委员会委员。4月11日兼任农林部部长。12月当选武汉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副主席。 ![]() 1953年1月22日改任中南行政委员会副主席。11月当选武汉市民革主任委员。 1954年2月调任民革中央理论政策委员会主任委员。12月当选全国政协委员。 1965年5月15日在北京病逝。著有《陈铭枢回忆录》。 — 本文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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