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 法兰 5.6.5配用非金属垫片的法兰,法兰密封面的粗糙度宜为3.2~6.4um。对于配用缠绕式垫片的法兰,应为光滑的密封面,粗糙度宜为1.6~3.2 um ,并应采用公称压力大于或等于2.0MPa的法兰。 5.6.6当金属法兰与非金属法兰连接或采用脆性材料的法兰时,两者宜为全平面( FF )型法兰。当必须采用突面( RF )型法兰时,应有防止螺栓过载而损坏法兰的措施。 5.6.7有频繁大幅度温度循环的情况下,承插焊法兰和螺纹法兰不宜用于高于260℃及低于﹣45℃。 ![]() 5.7 垫片 5.7.1选用的垫片应使所需的密封负荷与法兰的设计压力、密封面、法兰强度及其螺栓连接相适应,垫片的材料应适应流体性质及工作条件。 5.7.2缠绕式垫片用在凸凹面法兰上时宜带内环,用在突面(RF)型法兰上时宜带外定位环。 5.7.3用于全平面(FF)型法兰的垫片,应为全平面非金属垫片。 ![]() 5.7.4非金属垫片的外径可超过突面(RF)型法兰密封面的外径,制成“自对中”式的垫片。 5.7.5用于不锈钢法兰的非金属垫片,其氯离子的含量不得超过50×10-6。 5.8 紧固件 5.8.1管道用紧固件,包括六角头螺栓、双头螺柱、螺母和垫圈等零件。 5.8.2应选用国家现行标准中的标准紧固件,并在本规范附录A所规定材料的范围内选用。 5.8.3用于法兰连接的紧固件材料,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法兰标准的规定,并与垫片类型相适应。 5.8.4法兰连接用紧固件螺纹的螺距不宜大于3mm。直径M30以上的紧固件可采用细牙螺纹。 5.8.5碳钢紧固件应符合国家现行法兰标准中规定的使用温度。 5.8.6用于各种不同法兰的紧固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5.8.6.1在一对法兰中有一个是铸铁、青铜或其他铸造法兰,则紧固件要使用较低强度的法兰所配的紧固件材料。但符合下列条件时,可按所述任一个法兰配选紧固件材料。 (1)两个法兰均为全平面,并采用全平面的垫片; (2)考虑到持续载荷、位移应变、临时荷载以及法兰强度各方面的因素,对拧紧螺栓的顺序和扭矩已作了规定。 5.9 管道组成件连接结构选用要求 5.9.3.4除管端用透镜垫密封外,管端作为密封面伸出螺纹法兰面以压紧垫片的结构(图5.9.9-1)仅限用于D类流体的管道。 5.9.3.5用端面的垫片密封而不是用螺纹密封的直螺纹接头(图5.9.3-2)与主管焊接时,应防止密封面发生变形。图5.9.3-2(a)的结构不得用于B类流体。 ![]() 13 输送A1类和A2类流体管道的补充规定 13.1.3.6法兰的选用要求: (1)不应采用平焊(平板式)法兰; (2)除了采用焊唇垫片外,法兰公称压力的选用宜留有大于或等于25%的裕量,且不应低于公称压力2.0MPa; (3)采用软垫片时,应选用凹凸面或榫槽面的法兰。 13.1.3.7承插焊管件应仅限用于公称直径小于或等于40mm。 13.1.3.8锥管螺纹密封的结构,应限用于公称直径小于或等于20mm,并采用密封焊。 13.1.3.9采用直螺纹以垫片密封的结构时,应用拧紧时及拧紧后组成件的密封面不会产生相对转动的结构。例如本规范第5.9.3条图5.9.3-2中(b)和(c)的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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