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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鉴证底稿填制方法(二)

 whoyzz 2025-05-24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鉴证底稿是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鉴证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记录了鉴证工作的全过程,为鉴证报告提供了有力的支持。以下是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鉴证底稿的填制思路:

一、研发费用审核程序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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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鉴证目标

1. 发生:确认企业年度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中记录的研究开发费用,在会计期间已发生,且与申报企业有关。

2. 完整性:确认所有应当记录的研究开发费用均已记录。

3. 准确性:确认与研究开发费用有关的金额及其他数据已恰当记录。

4. 截止:确认研究开发费用已记录于正确的会计期间。

5. 分类:确认研究开发费用已记录于恰当的账户。

6. 列报:确认研究开发费用已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规定恰当地列报和披露。

(二)鉴证程序

1. 获取或编制企业年度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获取企业提供的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检查其完整性和准确性,复核加计是否正确。

2. 检查研发项目符合性:检查企业年度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中列报的研发项目是否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第四条第一款的有关规定。

获取申报企业按单一项目填报的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表,并取得各研究开发项目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的决议、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立项计划或批复等。

取得各项研究开发项目的有关实施方案、阶段性报告或工作总结、验收报告或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复等。

关注各项研究开发项目是否属于常规性升级或对某项科研成果的直接应用,必要时,利用专家的工作。

3. 实施实质性分析程序:

对各项目研究开发费用中费用项目(科目)进行结构性分析,分析其合理性,做出相应记录。

将各项目研究开发费用的实际金额与预算金额进行比较,并记录差异的原因。

将各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发生额与申报企业各年度研发支出科目费用化支出发生额及管理费用科目中的资本化资产摊销发生额合计数进行比较,检查是否有重复列报研究开发费用的情况。

4. 检查费用项目分类:检查研究开发费用的费用项目(科目)的分类是否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第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各科目归集范围和核算内容是否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有关规定,若存在费用分类错误,提请申报企业调整。

5. 检查重要或异常的研究开发费用:选择重要或异常的研究开发费用,检查费用的开支标准是否符合申报企业有关规定,原始凭证是否合法,计算是否正确,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6. 检查关联方支付情况:检查是否存在向关联方支付研究开发费用的情形,若有,进一步检查计价是否公允,原始凭证是否合法,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7. 截止性测试:抽取会计年度终了日前、后( )天的记账凭证,实施截止性测试,若存在异常迹象,考虑是否有必要追加鉴证程序,对于重大跨期项目,提请申报企业调整。

二、企业内部控制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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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风险评估程序:评估企业内部控制的风险,判断企业是否建立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

2. 控制测试:对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测试,检查其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检查公司是否制定了员工的行为守则,行为守则内容是否完备,涉及利益冲突、不法或不当支出、公平竞争的保障、内幕交易等问题。

检查公司是否将对诚信和道德规范应当严格遵循的观念,通过文字和实际行动有效地灌输给所有员工,鼓励员工行为端正。

检查管理层在处理交易业务时是否保持高度诚信,并要求其员工和客户同样保持诚信;当不诚信的行为发生时,能否尽快并严肃处理。

检查管理层能否立即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作出反应,对违反规定的管理人员采取撤职处理。

检查公司是否明确地禁止管理人员逾越既定控制,任何与既定政策不一致的事件是否都会被调查并记录,是否鼓励员工举报任何企图逾越控制的情况。

检查公司是否设计合理的激励机制,员工的报酬和升职是否并不完全建立在实现短期目标的基础上,薪酬体系设计是否着眼于调动员工个人及团队的积极性。

检查管理层对所有监管及其岗位的工作是否有正式的书面描述,任职条件是否规定了履行特定职责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岗位职责在组织内是否予以清晰地传达,每位员工的岗位责任与分派的权限是否相关。

检查公司是否定期对员工培训,更新员工的知识。

检查在董事会内部是否建立鉴证委员会,鉴证委员会与总会计师、内部及外部鉴证人员是否讨论财务报告程序、内部控制体系、管理层的业绩、重要观点和建议等的合理性,每年是否审查内外部鉴证人员的鉴证活动范围。

检查公司是否建立授权交易及系统改善的控制制度。

检查会计部门是否学习新准则及新税收法规以识别其重大变化,是否通过后续教育跟进会计准则及税收法规的最新进展。

检查公司是否制定财务与实物的定期核对制度。

检查公司是否建立销售部门与技术、生产、营销等部门的沟通渠道,保证顾客的需求得到适当的处理。

三、研发费用台账审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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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获取研发费用台账:获取企业的研发费用台账,检查其完整性和准确性。

2. 审核记账凭证:按照记账日期、凭证号、摘要、科目代码、科目名称、账载金额、调整金额、审定金额、调整原因、所属项目、费用性质等项目,逐笔审核研发费用的记账凭证,确保其真实性和合法性。

3. 检查费用归集:检查研发费用的归集是否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规定,是否按照研发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4. 核实费用支出:核实研发费用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人工费用、直接投入费用、折旧费用、无形资产摊销、新产品设计费等,确保其合理性和合规性。

5. 关注关联方交易:关注研发费用中是否存在关联方交易,若存在,检查其交易价格是否公允,是否符合独立交易原则。

四、研发项目基本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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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收集研发项目资料:收集企业的研发项目资料,包括研发项目代码、研发项目名称、研发项目的研发形式、委托方与受托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项目开始时间、项目完成时间、项目实施状态、情况类型等。

2. 填写研发项目基本情况表:根据收集到的研发项目资料,填写研发项目基本情况表,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五、人员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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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获取人员信息:获取企业研发人员的信息,包括姓名、职务、职称、学历、毕业院校等。

2. 填写人员情况表:根据获取的人员信息,填写人员情况表,为研发费用的核算和加计扣除提供依据。

六、管理费用审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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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获取管理费用明细账:获取企业的管理费用明细账,检查其完整性和准确性。

2. 审核管理费用项目:按照项目类别,对管理费用的各个项目进行审核,包括未审数、账项调整、审定数、备注、索引号等。

3. 检查费用合理性:检查管理费用的各项支出是否合理,是否与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关。

4. 关注异常费用:关注管理费用中的异常费用,分析其性质和原因,判断是否属于研发费用的范畴。

七、无形资产审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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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获取无形资产明细账:获取企业的无形资产明细账,检查其完整性和准确性。

2. 审核无形资产项目:按照项目类别,对无形资产的各个项目进行审核,包括原始金额、摊销起止日期、年初数、本年增加、本年减少、期末数、调整数、审定数、备注等。

3. 检查无形资产摊销:检查无形资产的摊销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是否按照合理的摊销方法进行摊销。

4. 关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关注企业研发活动中形成的无形资产,确保其摊销金额正确计入研发费用。

八、研究开发费用审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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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获取研究开发费用明细账:获取企业的研究开发费用明细账,检查其完整性和准确性。

2. 审核费用化支出和资本化支出:按照费用化支出和资本化支出分别进行审核,包括未审数、账项调整、审定数、备注、索引号等。

3. 检查费用归集和核算:检查研究开发费用的归集和核算是否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规定,是否按照研发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4. 核实费用支出:核实研究开发费用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人工费用、直接投入费用、折旧费用、无形资产摊销、新产品设计费等,确保其合理性和合规性。

5. 计算加计扣除金额:根据审核后的研究开发费用金额,按照规定的加计扣除比例,计算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金额。

九、利润总额审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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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获取利润表:获取企业的利润表,检查其完整性和准确性。

2. 审核利润总额项目:按照项目,对利润总额的各个项目进行审核,包括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财务费用、其他收益、投资收益、净敞口套期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资产处置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等。

3. 检查数据准确性:检查各项目的本期未审数、审计调整(借方)、审计调整(贷方)、本期审定数是否准确,确保利润总额的计算正确。

十、研发项目可加计扣除研究开发费用情况归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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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方便阅读,将序号与研发费用项目进行匹配

序号列出了从1到52的各项研发费用相关项目,每个序号对应一个具体的费用项目或计算项目。例如,序号1对应“一、自主、合作、集中研发,集中研发”,序号2对应“(1)人员人工费用”,依此类推,直至序号52对应“十、加计扣除比例及计算方法”。实际上这些项目是按照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和企业实际研发活动的费用构成进行分类和排列的,为后续的费用归集和计算提供了框架。

2.自报数与审核数

自报数列是企业自行申报的研发费用数据,企业根据自身的财务记录和研发项目情况,按照政策规定自行计算和填写每个费用项目的金额。审核数列则是鉴证人员在对企业申报数据进行审核、核实和调整后确定的符合政策规定可以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金额。鉴证人员需要对企业的自报数进行详细的审核,包括检查费用的真实性、合理性和合规性,核实费用的归集是否正确,是否有重复计算或不符合加计扣除条件的费用等。例如,对于人员人工费用,需要检查研发人员的工资单、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记录等,确认这些人员确实从事研发工作,且工资薪金支出是合理的;对于直接投入费用,需要核实采购发票、入库单、领料单等凭证,确保这些材料、燃料和动力是直接用于研发活动的。

3.具体费用项目的填写思路

(一)人员人工费用(序号2)

人员人工费用包括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填写时,需要根据企业研发部门的人员名单和工资表,统计出直接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及其工资薪金总额,并按照政策规定的比例计算可加计扣除的金额。同时,需要检查这些人员的社保缴纳情况,确保社保费用的计算准确无误。对于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需要审核劳务合同和支付凭证,确认这些劳务费用是合理且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

(二)直接投入费用(序号6)

直接投入费用是指企业在研发活动中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以及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等。填写时,需要根据企业的研发项目投入记录和相关采购凭证,统计出直接用于研发活动的材料、燃料和动力的采购金额,并核实这些费用是否与研发项目直接相关。对于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相关费用,需要检查项目的具体实施情况和相关费用的合理性,确保这些费用是研发活动所必需的且符合加计扣除条件。

(三)折旧费用(序号15)

折旧费用是指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折旧费。填写时,需要根据企业的固定资产卡片和折旧计算表,统计出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原值、净值和折旧年限等信息,并按照政策规定计算出可加计扣除的折旧费用。需要检查这些仪器、设备是否确实用于研发活动,且折旧的计算方法和年限符合会计准则和税法规定。

(四)无形资产摊销(序号18)

无形资产摊销是指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包括许可证、专有技术、设计和计算方法等)的摊销费用。填写时,需要根据企业的无形资产明细账和摊销计算表,统计出用于研发活动的无形资产的原值、净值和摊销年限等信息,并按照政策规定计算出可加计扣除的摊销费用。需要检查这些无形资产是否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且摊销的计算方法和年限符合会计准则和税法规定。

(五)新产品设计费等(序号22)

新产品设计费等包括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等。填写时,需要根据企业的研发项目合同、设计文档、试验报告等相关资料,统计出这些费用的实际发生金额,并核实其与研发活动的直接相关性。需要检查费用的合理性,确保这些费用是研发活动中必要的支出且符合加计扣除政策的规定。

(六)其他相关费用(序号27)

其他相关费用包括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研发成果的检索、分析、评议、论证、鉴定、评审、评估、验收费用,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职工福利费、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差旅费、会议费等。填写时,需要根据企业的相关费用报销凭证和合同协议,统计出这些费用的金额,并检查其是否与研发活动相关且符合政策规定的范围。需要注意的是,这些费用在计算加计扣除金额时有一定的限额限制,即不得超过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总额的10%,因此在填写时需要进行相应的限额调整计算。

(七)委托研发费用(序号35)

委托研发费用包括委托境内机构或个人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以及委托境外机构进行研发活动发生的费用。填写时,需要根据企业与受托方签订的委托研发合同、协议和支付凭证,统计出委托研发费用的金额,并按照政策规定计算可加计扣除的部分。对于委托境外机构进行研发活动发生的费用,需要特别注意只有允许加计扣除的部分才能享受优惠政策,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甄别和计算。

(八)年度研发费用小计(序号40)

年度研发费用小计是将上述各项研发费用按照规定的计算方法进行汇总得出的金额,包括自主研发、合作研发、集中研发的费用以及委托研发的费用按照相应比例计算后的合计金额。填写时,需要按照政策规定的加计扣除范围和计算方法,将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进行汇总,确保计算准确无误。

(九)本年费用化金额与资本化金额(序号41、42)

本年费用化金额是指企业在本年度内将研发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而本年资本化金额是指企业将研发费用计入无形资产成本并在以后期间摊销的金额。填写时,需要根据企业的研发项目进展情况和会计处理方法,区分费用化和资本化的研发费用,并分别统计出相应的金额。需要检查企业的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会计准则和税法规定,确保费用化和资本化的划分合理且准确。

(十)无形资产摊销额(序号43、44)

无形资产摊销额包括本年形成无形资产的摊销额和以前年度形成无形资产在本年的摊销额。填写时,需要根据企业的无形资产明细账和摊销计算表,统计出本年新增的无形资产及其摊销额,以及以前年度形成的无形资产在本年的摊销额,并按照政策规定计算可加计扣除的部分。需要检查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和年限是否符合规定,且与研发活动相关。

(十一)允许扣除的研发费用合计及抵减特殊收入后的金额(序号45、47)

允许扣除的研发费用合计是将本年费用化金额、本年形成无形资产摊销额和以前年度形成无形资产本年摊销额进行汇总得出的金额。填写时,需要将上述各项金额按照规定进行相加计算。抵减特殊收入后的金额则是从允许扣除的研发费用合计中减去特殊收入部分后的金额,需要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存在特殊收入,并按照政策规定进行相应的扣除计算。

(十二)减:当年及以前年度销售研发活动直接形成产品对应材料部分(序号48、49)

如果企业存在销售研发活动直接形成的产品(包括组成部分)的情况,需要计算相应的材料部分金额,并从允许扣除的研发费用抵减特殊收入后的金额中减去。填写时,需要根据企业的销售记录和成本核算资料,统计出销售研发活动直接形成的产品所对应的材料成本金额,包括当年销售部分和以前年度销售部分结转的金额,并按照政策规定进行相应的扣除计算。

(十三)加计扣除比例及计算方法(序号50)

加计扣除比例及计算方法是指企业根据税法规定选择适用的加计扣除比例和计算方法。目前,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一般为75%,但对于科技型中小企业等特定主体,加计扣除比例可能更高。填写时,需要根据企业的性质和适用的税收政策,确定正确的加计扣除比例,并在底稿中注明所选择的计算方法,如“允许扣除的研发费用抵减特殊收入后的金额乘以加计扣除比例”。

(十四)本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总额(序号51)

本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总额是根据上述计算方法得出的最终可享受加计扣除优惠的金额。填写时,需要按照政策规定的计算公式,将允许扣除的研发费用抵减特殊收入后的金额减去销售研发活动直接形成产品对应材料部分后的余额乘以加计扣除比例,得出本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总额。需要确保计算过程准确无误,且结果符合税收政策的要求。

(十五)销售研发活动直接形成产品对应材料部分结转以后年度扣减金额(序号52)

如果允许扣除的研发费用抵减特殊收入后的金额减去销售研发活动直接形成产品对应材料部分后的余额为负数,则需要计算该负数的绝对值,并将其作为销售研发活动直接形成产品对应材料部分结转以后年度扣减的金额。填写时,需要根据计算结果填写相应的金额,并在以后年度进行相应的扣除调整。

在填制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鉴证底稿时,应确保底稿内容完整、准确、规范,能够充分反映鉴证工作的过程和结果,为鉴证报告提供有力的支持。同时,应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法规,对底稿中的各项内容进行详细的审核和分析,确保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合规性和准确性。

十一、研发项目分月费用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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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获取研发项目月度费用数据:获取各研发项目的月度费用数据,按照月份进行整理。

2. 填写分月费用明细表:按照分月费用明细表的格式,填写各研发项目的月度费用明细,包括账面合计数、调整数、审定数、加计扣除基数等。

3. 分析费用波动:分析各研发项目费用在各月份的波动情况,判断其合理性,关注异常波动并进行进一步的调查。

4.具体费用项目的填写思路

(一)人员人工费用(序号2)

人员人工费用包括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填写时,需要根据企业研发部门的人员名单和工资表,统计出直接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及其工资薪金总额,并按照政策规定的比例计算可加计扣除的金额。同时,需要检查这些人员的社保缴纳情况,确保社保费用的计算准确无误。对于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需要审核劳务合同和支付凭证,确认这些劳务费用是合理且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

(二)直接投入费用(序号6)

直接投入费用是指企业在研发活动中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以及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等。填写时,需要根据企业的研发项目投入记录和相关采购凭证,统计出直接用于研发活动的材料、燃料和动力的采购金额,并核实这些费用是否与研发项目直接相关。对于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相关费用,需要检查项目的具体实施情况和相关费用的合理性,确保这些费用是研发活动所必需的且符合加计扣除条件。

(三)折旧费用(序号15)

折旧费用是指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折旧费。填写时,需要根据企业的固定资产卡片和折旧计算表,统计出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原值、净值和折旧年限等信息,并按照政策规定计算出可加计扣除的折旧费用。需要检查这些仪器、设备是否确实用于研发活动,且折旧的计算方法和年限符合会计准则和税法规定。

(四)无形资产摊销(序号18)

无形资产摊销是指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包括许可证、专有技术、设计和计算方法等)的摊销费用。填写时,需要根据企业的无形资产明细账和摊销计算表,统计出用于研发活动的无形资产的原值、净值和摊销年限等信息,并按照政策规定计算出可加计扣除的摊销费用。需要检查这些无形资产是否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且摊销的计算方法和年限符合会计准则和税法规定。

(五)新产品设计费等(序号22)

新产品设计费等包括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等。填写时,需要根据企业的研发项目合同、设计文档、试验报告等相关资料,统计出这些费用的实际发生金额,并核实其与研发活动的直接相关性。需要检查费用的合理性,确保这些费用是研发活动中必要的支出且符合加计扣除政策的规定。

(六)其他相关费用(序号27)

其他相关费用包括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研发成果的检索、分析、评议、论证、鉴定、评审、评估、验收费用,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职工福利费、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差旅费、会议费等。填写时,需要根据企业的相关费用报销凭证和合同协议,统计出这些费用的金额,并检查其是否与研发活动相关且符合政策规定的范围。需要注意的是,这些费用在计算加计扣除金额时有一定的限额限制,即不得超过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总额的10%,因此在填写时需要进行相应的限额调整计算。

(七)委托研发费用(序号35)

委托研发费用包括委托境内机构或个人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以及委托境外机构进行研发活动发生的费用。填写时,需要根据企业与受托方签订的委托研发合同、协议和支付凭证,统计出委托研发费用的金额,并按照政策规定计算可加计扣除的部分。对于委托境外机构进行研发活动发生的费用,需要特别注意只有允许加计扣除的部分才能享受优惠政策,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甄别和计算。

(八)年度研发费用小计(序号40)

年度研发费用小计是将上述各项研发费用按照规定的计算方法进行汇总得出的金额,包括自主研发、合作研发、集中研发的费用以及委托研发的费用按照相应比例计算后的合计金额。填写时,需要按照政策规定的加计扣除范围和计算方法,将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进行汇总,确保计算准确无误。

(九)本年费用化金额与资本化金额(序号41、42)

本年费用化金额是指企业在本年度内将研发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而本年资本化金额是指企业将研发费用计入无形资产成本并在以后期间摊销的金额。填写时,需要根据企业的研发项目进展情况和会计处理方法,区分费用化和资本化的研发费用,并分别统计出相应的金额。需要检查企业的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会计准则和税法规定,确保费用化和资本化的划分合理且准确。

(十)无形资产摊销额(序号43、44)

无形资产摊销额包括本年形成无形资产的摊销额和以前年度形成无形资产在本年的摊销额。填写时,需要根据企业的无形资产明细账和摊销计算表,统计出本年新增的无形资产及其摊销额,以及以前年度形成的无形资产在本年的摊销额,并按照政策规定计算可加计扣除的部分。需要检查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和年限是否符合规定,且与研发活动相关。

(十一)允许扣除的研发费用合计及抵减特殊收入后的金额(序号45、47)

允许扣除的研发费用合计是将本年费用化金额、本年形成无形资产摊销额和以前年度形成无形资产本年摊销额进行汇总得出的金额。填写时,需要将上述各项金额按照规定进行相加计算。抵减特殊收入后的金额则是从允许扣除的研发费用合计中减去特殊收入部分后的金额,需要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存在特殊收入,并按照政策规定进行相应的扣除计算。

(十二)减:当年及以前年度销售研发活动直接形成产品对应材料部分(序号48、49)

如果企业存在销售研发活动直接形成的产品(包括组成部分)的情况,需要计算相应的材料部分金额,并从允许扣除的研发费用抵减特殊收入后的金额中减去。填写时,需要根据企业的销售记录和成本核算资料,统计出销售研发活动直接形成的产品所对应的材料成本金额,包括当年销售部分和以前年度销售部分结转的金额,并按照政策规定进行相应的扣除计算。

(十三)加计扣除比例及计算方法(序号50)

加计扣除比例及计算方法是指企业根据税法规定选择适用的加计扣除比例和计算方法。目前,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一般为75%,但对于科技型中小企业等特定主体,加计扣除比例可能更高。填写时,需要根据企业的性质和适用的税收政策,确定正确的加计扣除比例,并在底稿中注明所选择的计算方法,如“允许扣除的研发费用抵减特殊收入后的金额乘以加计扣除比例”。

(十四)本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总额(序号51)

本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总额是根据上述计算方法得出的最终可享受加计扣除优惠的金额。填写时,需要按照政策规定的计算公式,将允许扣除的研发费用抵减特殊收入后的金额减去销售研发活动直接形成产品对应材料部分后的余额乘以加计扣除比例,得出本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总额。需要确保计算过程准确无误,且结果符合税收政策的要求。

(十五)销售研发活动直接形成产品对应材料部分结转以后年度扣减金额(序号52)

如果允许扣除的研发费用抵减特殊收入后的金额减去销售研发活动直接形成产品对应材料部分后的余额为负数,则需要计算该负数的绝对值,并将其作为销售研发活动直接形成产品对应材料部分结转以后年度扣减的金额。填写时,需要根据计算结果填写相应的金额,并在以后年度进行相应的扣除调整。

未完……陆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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