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春才
彩云讲穴位
2025年05月09日 09:17
湖南
 八法 八法,即汗、吐、下、和、温﹑清、消、补的总称,是古人根据八纲,辨证制订的相对法则。 有了这一基本大法,无论病情如何复杂,只要善于掌握这八个原则性的方针,灵活运用,处方用药,自可应付裕如。 下法是攻逐胃证实热的一种方法。此法主要应用于胃肠积滞或热邪内搏的大便闭结和下痢; 凡是用苦寒性质的药物泻下的称为寒下。如大黄、芒硝;方剂中的三承气汤等。 凡是用辛温性质的药物泻下的称为温下。如药物中的巴豆、续随子;方剂中的备急丸等。 寒下之法,大都适应于肠胃实热的证候;温下之法,大都适应于脾胃寒实积聚的疾患。 峻下,是猛烈攻下之意;缓下,则为缓和润下之意。因为在使用下法之时,固然要根据病情的寒热,采用寒下或温下之法,同时也要考虑倒病人体质的强弱,病势的轻重缓急,采取峻下或缓下之方。 例如在寒下之法中,急下存阴的大承气汤,就属于峻下的性质; 在温下之法中,攻逐寒积的备急丸,就属于峻下的性质; 此外,对于水饮内结所采用的泻下逐水法,痰热胶固所采用的泻下祛痰法,瘀血内蓄所采用的泻下逐瘀法等等,因为其目的都是攻逐在里的实邪,所以也属于下法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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