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子 #本文摘自《江西文史资料选辑》第二十七辑(1988年1月),赖敬业口述、陈达整理,原标题《河内暗杀汪精卫始末》 ![]() 正文 1938年12月,国民党副总裁、国民参政会议长汪精卫在越南河内通电投靠日本侵略者,充当了头号汉奸。1939年春,汪精卫在河内高朗街27号公寓被蒋介石派军统人员暗杀未遂,汪之秘书曾仲鸣做了替死鬼。这一重大政治事件,当时震动了中外人士。为什么刺汪未能得手,而曾仲鸣成了替死鬼,其中原委,鲜为世人所知。或者人言言殊,莫衷一是。笔者曾是当年此事主要策划指挥人——余乐醒的译电员(我与余系甥舅并师生关系),随余去河内执行刺汪任务。兹就我所知道此事之全过程,追纪如次,以存史实。但因事隔近半个世纪了,有记忆不全不准之处,尚请知情者予以补充、指正。 一、汪精卫离渝投敌汪精卫与蒋介石在国民党内部长期争权夺利,相互倾轧,矛盾一向很深。抗日战争期间,蒋介石最有权力的职务是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委员长,统率全国军队,兵权高于一切,唯我独尊,对身为国民党“副党魁”的汪精卫,只是表面敷衍,实则采取排斥态度。 汪精卫一则感到在蒋介石掌握实权的情况下,他是无甚作为的,再则对抗日战争前途存在严重错误估计。1938年冬,抗战才一年多,他以为不但整个华北沦陷了,而且南京、上海、武汉、广州等重要城市亦相继失守,在他看来,如再坚持抗战下去,不要多久,中国必全部亡于日本。加之,1938年11月,日军并未攻到长沙,湖南当局便在长沙放火,造成长沙一片焦土。汪精卫曾把这个责任归之于蒋介石。说:“我原先赞成过蒋委员长的焦土抗战政策的,但我坚决反对不抗战而焦土。这个责任,蒋委员长不能不负。” 又恰在此时,日本首相近卫提出诱降的所谓“调整日中关系三原则”,汪精卫基于狂热的“领袖欲”和对抗战前途的悲观估计,竟不顾国家民族利益,甘冒天下之大不韪,悍然于1938年12月18日从重庆出走,经云南潜往越南(当时称安南,法国殖民地)河内,于12月29日在河内发表“艳电”,声称愿意响应日本政府关于调整中日关系三原则的主张。此后,汪精卫便积极筹备组织南京中央政府。汪并指派陈公博、周佛海等亲信竭力鼓吹“曲线救国”等汉奸理论,企图麻痹国人。其中心论点是:“坚持抗日必亡,与日亲善则兴。” 日本侵略者早在占领南京后,即积极筹备成立南京伪中央政府,曾邀请亲日派、失意老政客、原任袁世凯的国务总理唐绍仪出任南京汉奸政府头目,唐接受了这项伪命,但正在酝酿之时,即被军统人员谢某暗杀于上海。日寇以致迟迟没有物色到较为合适的伪中央首领人物。当得知汪精卫通电响应“调整日中关系三原则”并自愿组织南京汉奸政府时,欣喜若狂,立即电河内汪精卫表示诚挚欢迎与大力支持,并秘密派人赴河内迎接和保护汪精卫。当时,日、法关系尚未破裂,日本是能通过河内当局来保护汪精卫的。 二、蒋介石密令戴笠暗杀汪精卫汪精卫在河内的“艳电”发表后,引起国内外极大的震动。凡有爱国心的中华儿女,无不对汪精卫的叛国投敌行径感到义愤填膺,恨之入骨。国民党内部某些中上层人士和社会上各方面人士,一时议论纷纷,责怪蒋介石平素不应对汪采取排斥态度,迫使汪走向极端者有之;责怪蒋介石可能事先得知汪将投敌,系故意放纵者有之;责怪蒋介石与汪精卫系扮演双簧,实际是沆瀣一气者有之……。蒋介石不理睬这些非议,他只认为汪既已公开投敌,党纪国法,在所不容;又深恐汪如去南京组成伪中央政府,对今后抗战有许多不利,既影响抗战阵营的巩固与团结,又将为日寇“以华制华”和“以战养战”提供了便利条件。于是在汪精卫的“艳电”发表的当天晚上,蒋介石在重庆即召军统局副局长(军统实际负责者)戴笠到南岸黄山蒋氏官邸面授刺汪任务。 戴笠对余乐醒讲述他在蒋氏官邸与蒋的一段对话如次:蒋介石在小会客厅里单独接见了藏笠。蒋见戴便问:“你知道汪精卫在河内发表的通电吗?”戴答:“知道。”戴说,我听见领袖(指蒋介石)问这件事,便马上体会到是要我制裁汪精卫的。便对领袖说:“汪精卫竟公然叛国投敌,不除掉这个大汉奸,今抗战会更加困难。”蒋氏说;“是的。今晚叫你来,就是要你赶紧选派精干人员速飞河内,务将汪精卫暗杀于河内,以杜后患。但河内属法国势力范围,一切行动须慎重,不可鲁莽行事。”戴答:“我马上组织得力人员前往。为慎重其事,我亲自去督导。”蒋氏点头同意。但略加思考后对戴说:“你去河内督导,目标不会太大了吗?此事务必稳妥进行,进行的情况,随时报告我。”戴答:“我会相机进行,请领袖放心。进行情况随时会向领袖请示汇报。”言毕即辞出。 三、戴笠剌汪的部署戴笠奉命刺汪,回到军统局局本部后,连夜即与军统局重要骨干密商如何进行这项暗杀活动。经过一系列紧张的研究之后,作出如下部署: (一)为了先行掌握汪精卫在河内的一切活动情况,除立即电令军统派驻河内的直属情报组(组长方炳西,国民党驻河内总领事馆秘书兼)进行侦查具报外,由戴笠本人出面请蒋介石的侍从室秘密通知外交部与军统局密切联系,并由外交部迅即密电中华民国驻河内总领事馆总领事许念曾大力协助,先查明汪精卫在河内的住址及其活动倩况等,并责成许念曾严守秘密,今后随时向军统人员提供工作方便及有关汪之情报,配合军统局人员办好这件刺汪大事。 (二)选派得力人员组成刺汪行动指挥部。戴笠亲自指派陈恭澍任指挥(陈曾任军统天津站长、北平区长等职,对暗杀工作富有经验)。并选派余乐醒为戴笠本人驻河内代表,长驻河内指挥策划一切。戴对余说:“我陪你一道去河内交代一切,然后我回香港,由你代表我驻河内督导这件事。”并说:“领袖考虑了我如长驻河内,目标太大,不利工作。”余乐醒,又名余铭三,湖南醴陵人,曾赴法勤工俭学,后又赴德、俄留学。加入过共产党,叛党后在戴笠手下训练特务。余深谙侦查暗杀等技术,并通晓法、英、德、俄等语。当时余在临澧主办第一期特训班,刚举行毕业典礼后就接受这一重大任务。余说:“当时我既耽心,怕完成任务有困难;又感到戴先生对我的信任。向戴先生表示:我一定全力以赴,力图圆满完成任务。” (三)由戴笠亲自遴选擅长武术和手枪射击的武术教官唐英杰为行动组组长(军统人员中称唐有飞檐走壁本领);另选派富有行动工作经验、勇敢机智之余鉴声、张逢义、陈邦国、刘仁杰等(其余数人姓名忘了)八人为行动组组员。戴笠还把自己的随身警卫人员王鲁翘派为刺汪的目标指示者,因王鲁翘不但善射击与武术,且多次见过汪情卫,熟识汪精卫。戴嘱王好好协助唐英杰完成这一重大任务。 (四)建立河内与香港、重庆的专用无线电通讯。所谓专用,即专为刺汪而设的电讯联系。余乐醒推荐我为河内电台刺汪专案的译电员,负责河内、香港、重庆三处来往电报翻译工作。余乐醒一再告诫我:“所有来往电报,一是要绝对保密,不准对任何人透露;二是要随到即译,千万不得有延误!否则,以团体纪律论处!”我当时听了有点诚惶诚恐,在河内收发电报时,我总是兢兢业业,唯恐出差错或延误时间,有时已经熟睡了,只要听说有电报要翻译,马上起床译好,有时甚至干到天亮。刺汪案有专用密码本,叫“原密”。余乐醒打电报的化名为“盛世雄”。 (五)所有赴河内刺汪人员,余乐醒、陈恭澍等各带手枪,其余人员除带手枪外,还带少许手榴弹、炸药及一些毒剂、毒气等杀人物品,以备必要时使用。考虑到携带武器进入河内时有困难,戴笠通过西南运输处(军统掌握机构之一)从云南起运,混在其他一般物品中夹带到河内。 (六)所有赴河内人员,均取道香港,办好出国手续,分别用不同身份化名伪装起来,分批先后赶赴河内。抵达河内后,先与河内总领事馆取得联系,然后再安排各自住地及按指示分头进行工作。我是同戴笠、余乐醒一道去河内的。 (七)戴笠本人对军统局伪称离重庆赴香港治病,实则于1939年1月中旬赴香港策划刺汪工作。抵港之初,他住在香港思豪酒家,因感到酒家人杂,保密性差,不几天,便搬到香港铜锣湾晚景楼公寓一间密室里。在那里调兵遣将,部署指挥刺汪工作。在香港期间,戴并与香港站长王新衡取得联系,曾利用香港站电台与重庆、河内电台日夜保持联系。戴笠并指派他的亲信译电员王绍谦(浙江江山人)在港负责翻译有关刺汪事件的来往电报,亦嘱应随到随译,不得有误。戴笠用的电报化名为“何永年”。 (八)陈恭澍等由港乘轮赴河内前夕,在铜锣湾晚景楼密室里晋见戴笠,戴再次交代说:“这次制裁汪精卫的任务,领袖极为重视。一定要将汪精卫暗杀于河内。但一切行动,要力求稳妥。我将陪同余乐醒去河内一趟,与许念曾等见面交代一切。但我不能长驻河内,由余乐醒代表我在河内策划督导。今后要好好与余乐醒、许念曾等团结协作,共同完成领袖交给我们的重大任务。”陈恭澍听完戴的指示后,站起来做了一个立正姿势,说:“是。恭澍一切明白,请戴先生放心。”旋即离去。 (九)戴笠、余乐醒和我在陈恭澍等去河内两天后即乘飞机去河内。抵河内的当晚,戴即召集军统在河内人员及总领事许念曾等人在总领事馆二楼秘密开会。又重申了:“领袖对此事很重视,勉励大家紧密合作,群策群力圆满完成任务。并强调此事关系抗战前途,关系中华民族存亡。为了完成任务,可以不择一切手段,使用各种方法,但必须稳妥行事。任务完成后,大家定能获得领袖重赏。” 会上,许念曾向戴笠汇报,根据调查:汪精卫住在河内哥伦比亚路高朗街27号一座高级公寓里,住房为二楼204、205号两间。 204号为汪住房,205号为汪之随从人员住房。汪之警卫人员四名则住在楼下花园侧的房间里。戴对许的调查颇表满意。说:“今后还得请许总领事全力协助,共同完成领袖交给的重大任务。此事告成后,我当向领袖建议,将许总领事优予擢升。”(后来据悉,许曾找戴笠说,得以调升为驻某国公使。)会开至深夜二时许。翌日,戴在总领事馆二楼分别召见了唐英杰、王鲁翘及其他行动人员,又对他们作了个别动员与鼓励。 第三天,戴笠即从河内飞返香港。以后他便在香港遥控指挥。 河内刺汪的具体工作,则由余乐醒、陈恭澍等人负责策划执行。 以上部署情况,戴均向蒋介石作了简要电报。 四、余乐醒、陈恭澍等在河内策划执行刺汪的具体过程(一)重金收买女服务员——阮小姐 余乐醒和我均住河内总领事馆二楼,余住前房,我住后房。陈恭澍有时也在总领事馆住寓,但他在高朗街附近一家酒家与唐英杰一起安排有憩宿处。陈与余研究刺汪事宜,多在余乐醒住房内进行,有时许念曾也参加。 戴笠离河内的当天晚上,余乐醒便找陈恭澍、许念曾、方炳西、唐英杰、王鲁翅和我等人在余的卧室开会研究如何开展刺汪工作。余乐醒除交代唐英杰、王鲁翅等妥善安排其他行动人员的落脚点,说临时租房或住旅社等方式都句以,但必须有利于工作的进行之外,余还向许念曾、方炳西等人说,既然知道汪住的公寓了,公寓里当然有男女服务人员,为了从公寓内部进一步了解、监视汪的一切情况,能否由许总领事及炳西同志设法通过各种关系,不借重金收买公寓一名服务员充当我们的“眼线”,如能办到这一点,我们就能随时掌握汪之一举一动。许念曾、方炳西二人连声说:我们试试看。许念曾并对方炳西说,你们组里的同志本地人多,这要通过本地人的关系才能办到。方炳西说,我马上就找他们去进行。余乐灌及时提醒说,千万要严密稳妥去进行,严防泄密。至于需要多少钱,不必考虑,我完全负责。 余乐醒在会上对大家勉励了一番说:戴先生交给我们的任务,也就是委员长交给我们的任务。我们现在执行的工作,关系到国家民族的前途,大家肩上的担子不轻呀!但只要齐心协力,特别是有许总领事的全力协助,我相信一定能胜利完成任务。 唐英杰向余乐醒汇报了行动组组员们的落脚点,并请示今后如何与余先生联系?余答:平时一般情况,由陈恭澍同志同你们联系,须要共同研究的问题,再通知你们到这里来。 会后,方炳西即去找河内军统组人员了解谁在高朗街27号公寓内有熟人关系。两三天后,方炳西先向许念曾报告,再由许、方二人向余乐醒汇报,说是通过河内组某人(姓名忘了)的关系,在公寓内物色到一名女服务员,河内人,姓阮,人称她阮小姐,好打扮,是我们组里某同志的亲戚,绝对可靠,她答应由她监视204号房客的情况。余乐醒对此极为高兴。说,她爱打扮好嘛,有没有金镯头?方炳西说,还不知道。余说:不管她有没有,先给她送去金镯头一个吧。叫方炳西马上去买镯头送阮并由方当面交代阮小姐任务:随时注意204号房客一举一动。由方炳西与阮小姐单线联系,联系地点在离公寓不远的公园门前(联系地点是方与阮见面后约定的)。 从此,这位阮小姐便成了军统河内刺汪工作最主要的情报供给者,方炳西几乎每天要同她见面联系一次。发展阮小姐为公寓的“眼线”,当时只有余乐醒、陈恭澍、许念曾、方炳西和我(我是从译电中得知的)等人知道。余乐醒用电报报告了戴笠。其他如唐英杰、王鲁翅等人都不知道。 余乐醒还曾一再交代方炳西:阮小姐需要什么,我们就给她什么。但千万不能告诉她,我们的刺汪任务。只说此人(指汪精卫)可疑,河内当局须要了解此人一切情况。 (二)四次刺汪未遂 1.面包放毒告吹 暗杀汪精卫的工作,在紧张严密中伺机进行。余乐醒、陈恭澍等认为既然戴笠交代“可以不择手段,使用各种方法”来完成刺汪任务,便寻找一切可以使用的方法、手段以达到刺汪的目的。当时余、陈两人的合作是十分密切的。因为余系代表戴笠在河内的指挥策划者,陈恭澍对余抱尊重态度。余对特工技术精通,有胆有识,戴派他驻河内指挥一切,自然是经过深思熟虑的。余为人谦和,凡接近过他的人,对他都有较好印象。 方炳西通过公寓阮小姐得悉:汪精卫早餐吃的面包,是由河内一家面包店送去的新鲜面包。方炳西向余乐醒汇报此事后,余即找陈恭澍商量,认为可以从面包中下毒手。于是由陈恭澍指使唐英杰等秘密守候在河内市某面包店通往汪寓的某街道处,将送面包的人拦截下来,用加倍的价钱买下送汪的面包。拿回来经射毒汁,然后由一名行动员化装面包店工人送往公寓。由于拦截注毒费时,耽搁了一些时间,待面包送至汪寓时,汪已在公寓喝了牛奶、吃了少许面条,不用面包了。那个送面包的行动员只好将面包带回,因面包注有毒汁,只得扔入粪池。面包放毒,企图杀汪之计告吹。但尚未被汪发觉。余乐醒向戴笠电报了此事经过。 2.浴室放毒气落空 通过汪精卫公寓阮小姐提供的消息:汪用的浴室水龙头有漏水毛病。汪之侍从嘱公寓经理找人修理。公寓经理当即电话通知河内某水电公司派人来公寓修理。方炳西向余乐醒汇报此事后,余与陈恭澍商量想利用这一机会在汪之浴室内施放毒气,在汪入室洗澡时使汪中毒身亡。 当即由陈恭澎指使唐英杰等设法将该修理水管工人暂时秘密软禁起来,派一名略懂水管修理的行动员冒充某水电公司的工人前往汪寓检修水管,待水管修好后将一瓶毒气施放在汪之浴室里。那个水电公司的修理工人被秘密软禁了大半天,不知为了何事。但为了使他勿向外张扬,给了他相当多的钱,将他放回时,说:“对不起,弄错了人。给你赔偿费。”而冒充修理工的行动员将汪寓浴室水管修好后,便把一瓶有剧毒的气瓶放在浴盆的靠墙角下,临走时将毒气瓶盖打开,把浴室门窗紧闭,让毒气弥漫全浴室,认为汪如入室淋浴,定可将他置之死地。 谁料水管修好后,汪之一名侍从人员先进入浴室检视一番时,顿时察觉室内空气有问题,急将门窗敞开,并在浴盆下发现毒气瓶。他将此事报告给汪精卫。汪据此认定是蒋介石派人来河内干的。汪从此感到蒋之特务人员已深入公寓,自己有随时被暗杀的可能,汪不但再不在这浴室洗澡了,而且在各方面提高了警惕。由于浴室放毒之事泄,这为后来的刺汪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困难。余乐醒对此事深感后悔。但仍原原本本地向戴笠电报了此事的详细经过。 3.跟踪狙击不成 接连两次刺汪没有得手之后,汪之警卫工作加强了。时间又过去一个多月了,戴笠在港十分着急,速电河内余乐醒、陈恭澍应迅速设法进行,务必在汪逗留河内期间将汪处死。余、陈感到任务重,时间紧。原想用不流血的暗杀方式(即用汁、毒气等)解决汪情卫,看来行之无效了,于是决定改用流血的暗杀方式进行刺汪。 据公寓阮小姐探知:汪将于某日(约为1939年3月中旬),去离河内约四十多公里之丹通镇三岛风景区游览。方炳西将上述消息传告余乐醒。余与陈恭澍商量,一面电告戴笠;一面由陈恭澍、唐英杰、王鲁翅、余鉴声等四人分乘两辆小车,在汪出游之日,抢在汪之先,将车开在汪必经之路的旁边停下,守候汪车到来,看准汪在车上时,即尾随在三岛下车时施行狙击。没有作出在车上狙击的决定,系估计汪车可能有防弹设备。 谁料汪车过后,紧接着便是一辆满载安南武装警察的警备车,戒备森严。但陈恭澍、唐英杰等所乘两辆小车,仍紧跟汪车之后,佯作亦系赴三岛旅游者。汪精卫及其侍从人员发现途中有两辆小车跟后,料定必系跟车暗杀之徒。乃即时改变计划,不去三岛,中途折返。汪车调头后转时,陈恭澍、唐英杰等刺汪心切,不顾汪已察觉,立即将小车调头跟上,这就愈加暴露了跟踪谋杀的目的。这时,汪之警备车见两辆小车调头跟随汪车,深感必有蹊跷,于是突然加快车速,连续鸣号超车赶在陈、唐两车之前,紧紧跟在汪车后头,保卫着汪精卫。除、唐等明知难以下手,但仍不愿中止跟车,这样就一行四车紧紧相随,一直跟返河内市区。汪车及警备车穿过十字马路后,适遇红灯,一辆辆电车、汽车鱼贯而行。陈、唐两车受阻,约一两分钟后,汪车重返公寓。因此,原计划在三岛下车时狙击汪之打算,又未能得手。 陈恭澍向余乐醒汇报上述情况后,余认为经过这次跟车失败,愈加暴露了我们刺汪的意图,必然使汪倍加警惕,且汪已经得到安南河内警方的保护,敌众我寡,再不抢先下手,可能反为汪所暗算。时间紧急,刻不容缓。同时又顾虑汪有可能及早离开河内,则更无法完成刺汪任务了。 原定在三岛刺汪计划落空的经过,余乐醒也向戴笠电呈汇报了。戴复电极不高兴,用严厉语气责成余乐醒、陈恭澍等务必在最短期间内对汪采取决死行动,不得再有延误! 4.深夜直捣汪寓,曾仲鸣做了替死鬼 鉴于几次刺汪未成,而戴笠又打来“不得再有延误”的电令,这就促使余乐醒、陈恭澍等采取断然行动不可了。余乐醒接到戴笠复电后,立即召集陈恭澍、许念曾、方炳西、唐英杰、王鲁翅及其他行动人员在总领事馆楼上开会,商讨决定如何在一周之内务必完成刺汪任务。 会上,余乐醒首先向大家宣读了戴笠的电令,分析了汪目前戒备等情况,断然提出深夜直捣汪寓的主张。余说:“形势迫使我们对汪只有采取深夜直捣的行动了!任何牺性,在所不惜,即使汪之警卫进行抵抗,我们也要与之格斗,在一部分人与汪之警卫决斗的同时,另外少数几个人便将汪置之死地。根据我们现有人员同汪之警卫力量对比,上述要求是完全可以做到的!”余最后并用激将语调严肃地说:“难道我们已经来到河内,还能让汪精卫安全地离开河内?!难道我们能辜负领袖和戴先生的重托?!不完成这项任务,我们大家是无法向戴先生交待的!现在请大家就如何直捣汪寓的行动发表具体意见!” 唐英杰、王鲁翅二人先后自告奋勇说:我们可以在深夜翻墙潜入汪寓,不论是用手榴弹还是手枪,一定把汪干掉!决不能让他活着离开河内! 余乐醒忽又冷静地提醒大家,说:“汪也有武装警卫四名,日夜随身保护着他;而且河内法方警察是袒护他的,深夜有枪声,河内警方必然会出动追查。我们要作好一切准备,做出周密无误的行动计划。既要有勇,还要有谋呀!” 陈恭澍接着发言说:我完全同意深夜直捣汪寓的主张。但为了完成任务而又不出问题,我认为:(1)必须使全体行动人员熟悉汪寓的走道及其翻墙入口处等;(2)分配哪些人直趋汪室刺汪,哪些人直趋汪之警卫人员室将他们威慑住;(3)为了避免河内法方的麻烦,如能用刀斧之类杀汪,不用手枪或手榴弹则更好;(4)能否请方炳西同志向阮小姐弄到开汪房门钥匙,如能弄到,完全可以不用开枪只用刀斧就解决了他。 许念曾表示完全同意陈恭澍的意见。他是从中法外交关系考虑,说:最好不使河内警方发觉,以免事态扩大,不好应付。 余鉴声等行动人员先后也表了态,大意是说,服从上级分配,叫干啥就干啥,为了完成刺汪任务,即使牺性,也在所不辞。余乐醒对大家所表现的勇气与决心赞许了一番。说:“同志们不愧是领袖的灵魂,戴先生的好部下。现在是我们大家报效领袖、报效党国的大好时机了!”余最后在集中大家意见的基础上作出如下决定: (1)立即由方炳西动手绘出一张汪寓内外略图,交所有行动人员熟悉,特别要熟悉跳墙入寓处及入寓后直趋汪之卧室的道路以及汪之警卫人员住房等。 (2)为了使入寓行动人员熟悉跳墙地点,应先由唐英杰率一名行动员白天去汪寓围墙外探明跳墙处,并由方炳西指点公寓的电灯及电话线所在地,跳墙处应选择在电灯及电话线不远的地方,以便先上墙的人用绝缘剪刀将电灯、电话线剪断。白天探明跳墙处时,可在围墙外用粉笔划个记号,便于晚间在此上墙。 (3)在汪寓外面布置两名武装行动员,担任警戒及接应工作。陈恭澍亲自开一辆车,停在汪寓附近,另一辆由唐英杰驾驶,停在汪寓不远处,但两车不能停在一处,以免目标太大,规定了两车停放距离及每牟各乘何人等。余乐醒、陈恭澍二人均在车上守候。 (4)决定由唐英杰为第一个跳上围墙者(围墙约四、五米高)。由唐用长皮带将其他行动人员拉上围墙。唐并担任剪断电灯及电话线工作,每人带手电一支。 (5)由唐英杰、王鲁翅二人负责直趋汪之卧室刺汪。由王鲁翅指认目标,唐英杰将汪杀死。另六名行动员由余鉴声负责指挥,直趋汪之警卫人员卧室,将汪之四名武警卫镇慑住。必要时,可与之格斗,以掩护唐、王完成刺汪任务。 (6)立即由方炳西找阮小姐设法弄到开汪门钥匙。余乐醒并说:再给她一件金器嘛。如能弄到钥匙,则决定用斧头杀注,不用手枪等。 会后,方炳西绘了一张简图,由许念曾看过无误后交唐英杰等熟悉,并火速找阮小姐弄钥匙。事后据方炳西告诉我,找阮小姐请她弄204号房门钥匙时,阮说,钥匙除交房客的以外,另一把存放在帐房里,要弄钥匙,还得到帐房去找。方请阮马土去找,约一小时左右,阮即将204号房门钥匙交给方炳西,并天真地说:“用完了,请还给我,以便归还帐房。”方说:“只说丢失了就是嘛。”方并问阮还需要什么金器?阮说,戒子、镯头都有了。方说,明天再买一副金项链送你吧。阮说,那就谢谢了。 204号房门钥匙弄到后,方炳西交给余乐醒,余喜之不胜。莲说,这就更好了,可以开门后将汪砍死在床上,不用动枪了。便立即交代陈恭澍,把钥匙交给王鲁翅,嘱王负责开门,唐英杰用斧头把汪砍死在床上。 唐英杰等事先在汪寓围墙外探察电灯电话线路及做暗号等准备工作。余并交代大家:任务完成后均乘车先返领事馆,然后再分别潜走。 余鉴声还曾向余乐醒请示:入寓后威慑汪之武装警卫时,对方如反抗,可否用手榴弹将他们炸死?余答:要估计他们会反抗,你们六个人除带手枪、匕首外,还各带手榴弹二枚,必要时当然可以使用一切手段把他们全部解决,目的在于保证刺汪工作之完成。这一深夜直捣汪寓计划的概要,事先电呈戴笠同意了。 一切安排就绪后,3月20日晚上一时许,按上述计划执行。出发前,余乐醒询问了各人武器、弹药、利斧、匕首及剪子、皮带等齐备了没有。进入汪寓后,各自的任务明确了没有。叫大家仔细检查并复诵任务一遍后,又说;“要用最快速度干完这件事。胆子要大,心要细,动作要迅速。至多在入寓后十分至十五分钟内解决问题。” 我和方炳西没有分配具体任务。方系外交人员身份,当然不好直接参与暗杀行动;我一因近视,二因无行动工作经验。但余乐醒还是交代了:方炳西可带领赖敬业步行至高朗街一带观察动静,但只能以普通市民身份出现,必要时接应一下各行动人员。 3月20日晚,朦胧的月色,洒满了河内市区。一时一刻,余乐醒下令出发。两辆小车坐满了人,悄悄地驶向高朗街。 我和方炳西缓步向高朗街走去,还没到达高朗街附近,就见余乐醒、陈恭澍等人所乘汽车驶返,我们估计任务可能己完成了,便折返领事馆。 事后据悉:余乐醒、陈恭澍等所乘汽车约离汪寓五、六百米处便停了下来。下汽车后,唐英杰一马当先,首先纵身攀上了汪寓围墙,由他用长皮带将其他行动员一个一个拉上了围墙。围墙内不到一米处有一棵大树,树枝部分覆盖在围墙之上。唐英杰细声对大家说,回头就各自爬树上墙跳走。 之后,唐将电灯、电话线剪断,顿时汪寓内一片漆黑。在他们跳入汪寓花园时,有一名行动员无意中碰断了花园内一树丫,咤然作响,公寓花园里的狗,吠了几声,惊动了住在花园旁边的汪之警卫人员。汪的一名警卫朝着围墙方向的上空射扫了廿发手枪子弹。唐英杰等迅将躲伏在花园大树后边。枪声一停止,六名行员迅猛地冲到汪之警卫人员卧室,跃窗而入,用枪瞄准并出示手榴弹等对准汪之警卫人员。汪之警卫猝不及防,开电灯又已断了电源,黑暗中也不知究竟有多少武装人员包围了他们。余鉴声等喝令道:“不许动!你们已被包围了!如敢稍动一下,我们廿个人(是虚张声势,实际只六人)就把你们四个人全部消灭!”这样,就暂时镇慑了汪之四名警卫。余鉴声等用手电探明了汪之警卫的手枪所在处,余令将手枪收缴!四名行动员摸向前去,把他们四支手枪全部收缴了。后来听说收缴的四支枪,被法方警察捕人时收缴去了。 唐英杰、王鲁翘二人则直奔二楼,用手电探明204号房间,停了下来。由王鲁翘用钥匙开门,由于过分紧张,竟将钥匙扭断了,门不得开。王细声对唐耳语:钥匙断了,怎么办?唐便当机立断,用斧头劈门,劈门声大作,惊动了整个二楼。门破后,唐、王二人冲入204号房内,两人用手电一照,见床上无人,再用手电绕照全室一遍,只见一男人穿着睡衣正在爬窗欲外逃,凸出了臀部。唐问王:是不是他?王并没有看清此人脸孔,随口答应:是他。唐英杰心想,用斧头劈臀部,不能致死。便一面喝令道:不准动!一面掏出左轮手枪向爬窗者的肛门处连射三枪,子弹直穿肠肺等处,爬窗者当即倒地身亡。唐、王二人来不及观看死者面孔,便急忙下楼而逃。但他二人都认为204号房内的男人,必然是汪精卫,且已被击毙,满心欢喜,以为这次完成了刺汪任务,定获重赏。 其实,汪精卫自察觉蒋介石派人来河内千方百计要暗杀他之后,便行动不安,处处警惕万分。当汪之秘书曾仲鸣及其妻方璧君来河内与汪合谋投敌时,谈至深夜,就寝时,汪特意让出204号房间给予曾仲鸣夫妇住,而他自己则睡到205号房内。曾仲鸣初不疑有杀身之祸,但听见斧头劈门时,知事不妙,于是曾仲鸣夫妇均起床躲逃,曾正爬窗外逃时其妻则躲在床下,王鲁翘、唐英杰误认为系汪精卫在爬窗外逃,在紧张慌忙中,将曾仲鸣当汪精卫刺杀了。 而方璧君躲在床下紧靠墙脚,王鲁翘用手电照射,发现床下有人,在唐英杰开枪射杀曾仲鸣的同时,王也向躲在床下的方璧君开了三枪,但子弹均打在脚部,因而方璧君并未毙命。方于次日即抬赴医院诊治,不久即愈。 事后据云,汪精卫在205号房内听见204号房劈门声及枪声,曾爬躲在沙发下。但军统人员并未进入205号房内,即匆忙而去。 汪之警卫人员听见汪之卧室已有枪声,料汪已毙命。他们在军统行动人员的恫吓下,手枪又被收缴了,一个个龟缩不敢动弹。王鲁翘、唐英杰二人下楼后,全体行动人员便相继爬树上墙跳出。余乐醒、陈恭澍策划深夜直捣汪寓斧砍汪逆之行动,结果又以落空而告终。 五、事后余波(一)一场空喜之后,相互责怪埋怨 唐英杰、王鲁翘从汪寓逃出上汽车后,便向余乐酶、陈恭澍汇报在汪之卧室内将“汪”击毙经过。余、陈十分欣喜。回馆后陈恭澍迅即拟了电稿,余乐醒签字后交我速发香港戴笠。返回总领事馆的刺汪行动人员,相互庆贺,大家都说,这次干得痛快! 正在兴高采烈之际,翌晨河内各报纷纷登出汪精卫之秘书曾仲鸣在高朗街27号被暗杀消息。开始余乐醒、陈恭澍等感到诧异。忙叫许念曾、方炳西等实地进行了解,经查实确系曾仲鸣被刺,而汪精卫却安然无恙。许、方二人向余、陈汇报后,余、陈对唐英杰、王鲁翘说:你们是怎么搞的,谁叫你们打曾仲鸣,我们的任务是要杀汪精卫呀!余乐醒并责怪唐英杰,为什么不看清人就开枪?唐英杰则责怪王鲁翘,说我问过王鲁翘,王说是他,我才开枪的!王鲁翘则说,当时室内无电灯,爬窗的人脸又朝外,我总以为汪之卧室,爬窗外逃的必然是汪精卫。彼此埋怨一阵,个个垂头丧气。我当时也深感失望,连忙问余乐醒,发戴先生电报,不发了吧!余答,赶快从电台收回,莫发了,另由我拟电说明此事经过。嗣后,余向戴发了一份很长电报,以自请处分态度陈明此事说,失误责任,应由他负。 (二)陈邦国等被法警捕获判刑 直捣汪寓后,越墙返回领事馆,陈恭澍清点人数,发现尚有陈邦国、余鉴声、张逢义等三人没有回来。原来当汪精卫的卫士向围墙打了廿发手枪后,河内军警闻声赶到汪寓进行包围搜查。陈邦国等三人爬树翻墙慢走了一步,被河内法方警察逮捕了。法方警察以陈邦国等人携带武器深夜开枪扰乱社会秩序为由,将他们判刑七年。陈邦国等受审期间,供出在高朗街27号开枪打死曾仲鸣的是王鲁翘、唐英杰。王鲁翘等人因此受到法方通缉。1939年秋,王鲁翘在上海法租界被法巡捕缉获,解河内判刑九年。直到1945年日寇投降,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后,河内当局才将陈等四人予以无罪释放,并称他们是爱国志士和反法西斯战士。军统局发了他们四人一笔数量可观的奖金,补发了薪金并各晋升两级。 (三)戴笠请求处分,蒋介石说:汪精卫终将上断头台 刺汪事件失败后,余乐醒、陈恭澍等人旋即离河内经香港返渝。在港时,余、陈同往戴寓汇报河内刺汪屡次失败的详细经过,并引咎自请处分。戴以余、陈工作尚尽心力,刺汪不成,不能全怪他俩,仍慰勉他俩一番。 到重庆后,据戴笠对余乐醒说,我将河内刺汪事件向领袖详细汇报了。因未完成任务,内心十分难过与不安,辜负了领袖的重托,请求领袖给我处分。领袖对我们是一分体贴的,他说:“事情虽未办成,但你们是尽了力的。汪精卫这次不该死,将来还是要上断头台的!” 我随余乐醒返回重庆后,不久即派去西南运输处工作。余仍一再交代我:“河内之事,不准对任何人讲,这是团体的纪律。”因此,我在解放前一直未对任何人谈过此事。现在我已年迈多病,朝不保夕,不愿把这一重大政治历史事件的真相淹没下去,特由我口述,请人代笔记述如上,以飨读者 (原注:本文责任编辑 雷心刚) 资料来源: 《江西文史资料选辑》第二十七辑(1988年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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