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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露平、吴婷 | 数字帝国主义的新剥削机制及其反思

 virn 2025-06-22 发布于甘肃
摘 要 数字化已成为21世纪最显著的时代特征。作为帝国主义的最新形态,数字帝国主义是以数字商品、数字技术、数字平台、数字劳动的资本化作为社会设施,以超额垄断利润作为社会内容的新剥削模式。若反思仅停滞于数字社会设施的外壳形式与数字殖民的基本形式,就无法揭示数字帝国主义的本质规定,即其新剥削体系仍然严格遵循资本逻辑。进言之,只要没有上升到资本批判的高度,就无法澄清数字帝国主义的新剥削形式及其运行机制。具体而言,数字帝国主义构建起以数字商品为经济掠夺载体、以数字空间为政治控制场域、以数字拜物教为意识形态规训力量的新剥削形式。它一方面以垄断核心数字生产资料为历史前提,不断再生产出数字生产资料与数字劳动相分离的数字资本主义关系;另一方面以攫取绝对的超额垄断利润为社会内容,无偿占有全球平台用户的产消劳动,置换物化的剩余劳动价值。然而,资本的共时性存在与内生性悖论,宣告了数字帝国主义的结构性与系统性危机。由此,亟需建构数字社会主义赋能人的自由全面发展,通过数字时代的新文明实践,抵御和防范数字帝国主义的强势入侵。
关键词 数字帝国主义新剥削机制资本批判数字社会主义
数字化已成为21世纪最显著的时代特征。数字商品的要素化趋势、数字技术的产业化进程、数字平台的工厂化模式以及数字劳动的产消一体化特质,不仅促进了生产力的新飞跃,也催生了生产关系的变革。随着以攫取剩余价值为社会内容的资本生产在数字领域的垄断性扩张,当代帝国主义也经历了形态变迁与权力重组。针对帝国主义的最新形态——数字帝国主义,当前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领域。
一是数字帝国主义的历史性质。部分学者将数字帝国主义定位为国际殖民主义的数字延伸,这一视角催生了数字殖民主义的学术批判体系,专注于分析“现代数字技术对传统殖民主义的延续与演变”1。部分学者将数字帝国主义还原为垄断资本主义的数字转型,认为其“作为垄断资本主义与数字技术相结合的新产物”,既具有依托技术发展的新的演化特征,也“具有垄断资本主义的典型特征”2,着重于研究数字帝国主义与传统垄断资本主义的联系与区别。二是数字帝国主义的生成逻辑。部分学者沿用国际关系的研究传统,提出了数字帝国主义的地缘关系主导逻辑。依据“技术不对称性的经济权力关系”,学者构建起“本地数字用户与本地数字企业”之间、“边缘地区的数字领先企业与全球数字领军企业”3之间的结构型依附关系。部分学者基于资本批判的理论基石,提出了数字帝国主义的资本增殖主导逻辑。这包括从“原始积累到资本积累”4、从“资本竞争到资本垄断”5的演化逻辑,以及“资本趋于集中和向外扩张”6的发展逻辑;还包括“资本积累和空间扩张”7的双重逻辑,以及“资本增值、意识形态及强权政治”8、“资本、领土与意识形态”9的三重逻辑。三是数字帝国主义的发展趋势。部分学者从数字帝国主义的虚拟演化形态出发,提出“意识形态帝国主义”“应用帝国主义”等概念。他们认为,“借助人工智能,我们的同意也被制造出来,促成了意识形态帝国主义的形成”10;应用程序即安装在移动设备上的软件的广泛使用,使得我们置身于“由数字市场、数字社会设施和数字治理模式组成的复杂生态系统”11内。部分学者从数字帝国主义的矛盾否定形态着手,指出“数字帝国主义不过是资本主义世界体系利用数字技术解决其基本矛盾的'新方案’,终究无法克服资本主义的基本矛盾”6。四是数字帝国主义的解放路径。主张法权规制路径的学者提出,应建立“全球自由民主制度的数据保护框架”12或恢复“本地数据主权”1;主张自我变革路径的学者认为,跨国数字企业“在建设数字'无边界’世界中发挥了关键作用”13,体现了数字帝国主义自我变革的必然性和可能性;主张主体革命路径的学者则强调,“数众”能够“把数字生命政治重塑成数字解放路径”14,并强调必须从“革命目标、对象、主体、领导、方式”15等层面,系统探索防范和抵御数字帝国主义入侵的策略。
国内外围绕数字帝国主义的研究已累积了一系列成果,但也存在许多需要推进的方面。首先,在历史性质研究方面,对于将数字帝国主义定位为“国际殖民主义的数字延伸”的理论阐释,鲜有学者剖析其所隐含的意识形态偏向。其次,在生成逻辑研究方面,尽管学者们基于资本批判理论基石提出了多种理论框架,但这些框架的内在联系仍有待深入挖掘。再次,在发展趋势研究方面,虽然学者们已经认识到数字帝国主义“并没有改变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的本质,而是使资本主义固有的各种矛盾得到新的发展”16,但数字帝国主义的未来发展趋势,还有待深入分析。最后,在解放路径研究方面,学者们提出了多种应对策略,但如何结合数字帝国主义的矛盾发展轨迹,探索出一条能有效防范和抵御数字帝国主义入侵的解放路径,尚需进一步研究。从历史性质和根本内容来看,数字帝国主义仍然处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这一历史阶段。因此,有必要以《资本论》的批判指向为理论进路,发挥资本主义批判的范式作用与时代地位,科学地理解数字帝国主义的历史性质与生成逻辑,并对其内在矛盾及其自我否定进行系统批判。

一、 问题的提出:数字帝国主义的出场与反思

“资本主义最新发展”议题是学者界的热点话题。考茨基与希法亭不仅研究了资本主义演变的最新形态,揭示了工业资本主义与金融资本主义的兴起及其扩张过程;还将资本主义的视角扩展至帝国主义的领域,探讨了资本扩张如何推动形成资本主义强国对外殖民的国际关系。尽管考茨基与希法亭在帝国主义资本驱动模式上持有不同见解,但他们都认识到帝国主义的两个核心特征:其一,资本主义发展已迈入新阶段,即帝国主义阶段;其二,帝国主义运行的社会设施是资本主义,例如工业资本主义和金融资本主义。作为帝国主义的最新形态,数字帝国主义深度链接着考茨基与希法亭的考察视域。它一方面以数字商品、数字技术、数字平台、数字劳动的资本化即数字资本主义作为社会设施,另一方面通过数字殖民手段实现对外扩张。当前对数字社会设施外壳形式,即数字商品、数字技术、数字平台的反思进路,部分揭示了数字殖民的基本形式和数字帝国主义的运行环境。
第一,数字帝国主义的殖民载体与数字商品的“大数据”效应。正如弗兰克·卢斯夏诺所言,“数据成为原材料,经过重新加工,以一种更昂贵的方式卖给原材料的来源地——外围国家”17。换言之,数字商品已成为数字帝国主义的殖民载体。数据信息之所以能成为普遍的商品形式,不仅因其具备使用价值——促进实体产品和服务的流通,还因其具备交换价值——从产业资本中获取货币价值。具体而言,人们在进行在线办公、社交、娱乐、购物等活动时,产生了大量的数据信息。这些数据信息客观记录了用户的生产消费行为,经过技术劳工的整理分析后,可以被“大数据”匹配机制高效利用,为生产者和消费者提供决策支持,进而推动实体产品与服务的交易。这种使用价值经过市场交易,可以从产业资本中获取货币价值。吉姆·撒切尔等人认为,只有当海量数据“被算法连接在一起时,数据才会具有使用价值,'大数据’才会作为商品出现”18。数字商品所具有的“大数据”效应,使数据信息在表面上成为数字商品的核心内容,数理逻辑在感官上成为数字商品价值生产和分配的主导逻辑,这也使数字帝国主义的剥削性质不再像传统帝国主义那样显见。
第二,数字帝国主义的殖民路径与数字技术的“双刃剑”效应。数字技术作为当代社会的新质生产力,涉及数据信息的采集、处理、存储和传输等多个领域,它所具有的“双刃剑”效应也引起了国际学者的广泛关注。技术乐观主义者认为,数字帝国主义的技术殖民促进了生产生活方式的数字化变革,满足了个体的“主体性扩张”等需求。例如,通过数字技术的感官赋能机制,个体能够以赛博格化身的形式存在于虚拟时空中,实现体力、脑力以及感官能力的拓展;通过数字技术的社交赋能机制,个体能够摆脱物理时空的限制,超越亲缘、血缘及地缘的社会关系,构建基于特定需求或爱好的社会网络;通过数字技术的知识赋能机制,个体能够从信息的被动接收者转变为主动创造者,恢复知识生产与传播的主体地位。技术悲观主义者指出,数字帝国主义的技术殖民容易导致数字技术的过度发展,从而引发个体的“主体性消解”等问题。例如,数字技术可能引发隐私泄漏风险和数据安全问题,加剧微观个体在数字空间中的脆弱性。数字技术可能导致算法偏见和信息茧房,固化社会成员在数据生产与传播方面的技术分层。在技术理性的统摄下,个体可能在思维和行为上沦为“机器的附庸”。
第三,数字帝国主义的殖民场域与数字平台的“外部性”效应。数字平台通过整合各类数字资源,为用户构建了一个信息获取、分享、交流和互动的生态系统。有代表性观点认为,数字平台的“外部性”效应使其成为数字帝国主义的理想殖民领域。“网络外部性”作为经济学术语,指的是消费者在使用某一产品或服务时,其满意度与满足感会随着其他用户数量的增加而相应提高。这种现象在数字平台上尤为突出,用户基数的增长直接关联到平台价值的提升。对于用户而言,数字平台的价值不仅体现在其功能和特性上,更体现在平台用户的数量上。因为一个拥有庞大用户基数的数字平台,通常能够提供更丰富的用户体验。正是基于网络外部性这一正向反馈循环机制,数字平台展现了显著的“赢者通吃”的特性。那些先行进入市场的数字平台,通过聚集用户数量和积累数据信息,往往能够掌握海量的数据资源和巨大的市场份额。这种市场结构不仅在商业领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而且在政治、经济和文化等多个层面也实现了系统的渗透。正如迈克尔·科威特所言,大型科技公司控制着以计算机为媒介的网络体验,获得了“政治、经济和社会等领域的权力”,已成为“国际社会中的新帝国主义者”19
我们亟需解决两大问题。一个是数字帝国主义的剥削机制及其超越路径问题。关于数字殖民的基本形式与数字社会设施的外壳形式的研究,还局限于资本单向性扩张的流通层面,未能在资本批判的高度与数字帝国主义的社会内容进行对话。在数字帝国主义的殖民载体研究中,数字商品的价值来源并未得到充分阐释,反而被默认为一个既定的前提。同时,数理逻辑被错误地视为数字商品价值生产和分配的主导逻辑,从而掩盖了数字帝国主义的剥削性质。因此,在数字帝国主义的殖民路径研究中,数字技术的“双刃剑”效应研究尚未摆脱二元对立的思维模式,数字技术重塑人类生产生活方式的本质,要么被简化为两种分立状态之间的转换,要么被误解为对既定价值的偏离或复归——技术乐观派夸大了数字技术释放解放潜力的可能,容易滑向技术优化或技术变革等改良性的理论范式;技术悲观派则否定了数字技术释放解放潜力的可能,既陷入了“反技术”的卢德主义陷阱,又从根本上否定了构建数字社会主义的可能性。在数字帝国主义的殖民场域研究中,数字帝国主义的垄断机制被归因于数字平台的网络外部性,这难以揭示数字帝国主义的扩张路径与超越路径。
另一个是无产阶级解放的新境遇问题。数字劳动是指在数字技术环境下进行的劳动形式,包括通过计算机、互联网以及其他数字设备完成的各种工作任务。随着数字技术的发展,数字劳动者内部出现了明显的分化,一部分是从事信息处理、数据分析、软件开发、网络维护的创造型数字劳动者;另一部分是从事基础数据采集、数据录入的操作型数字劳动者。基于对数字劳动结构性分化的肤浅理解,原本承担人类解放使命的数字无产阶级,被置换为“数字精英”和“数字底层阶级”。这一观点认为,数字社会的引领者或是那些从事创造型数字劳动的精英;抑或是那些从事操作型数字劳动的底层阶级。然而,无论是“数字精英”还是“数字底层阶级”概念,都旨在表明个人数据所有权的普遍性,这就否定了“除了劳动力一无所有”的数字无产阶级的存在。无论是主张构建“新的法律体系和监管秩序”20,以应对社会的数据化过程,还是主张建立数字生态系统,以保障个人的数据所有权,实际上都是将数字帝国主义的解放路径诉诸个人数据信息的法权保障,无法从数字帝国主义的内在矛盾中开辟数字无产阶级解放的现实路径。
尽管剥夺模式、扩张规模、压迫强度以及发展环境等都发生变化,但数字帝国主义攫取剩余价值的取向依然不变,并未超越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这一发展阶段。若反思仅停滞于数字社会设施的外壳形式与数字殖民的基本形式,就无法揭示数字帝国主义的本质规定,即其新剥削体系仍然严格遵循资本逻辑。只有上升至数字资本主义的价值增殖本质与劳动剥削性质批判的高度,才能澄清数字帝国主义的新剥削形式与机制。

二、 数字帝国主义新剥削的形式呈现

商品是资本主义社会的细胞形态,《资本论》正是“从资产阶级社会的这个'细胞’中……揭示出现代社会的一切矛盾”21](P307)。通过对商品活动的剖析,马克思揭示了资本主义私有权的内在规律,即“以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为基础的占有规律或私有权规律”,通过资本辩证法“转变为自己的直接对立物”22](P673),资本所有权已经取代劳动所有权成为物质财富分配的基础。“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趋势是尽可能使一切生产转化为商品生产”,“把一切生产卷入它的流通过程”23](P127)。资本的流通过程同时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再生产过程,不仅生产空间被资本主义所重塑,生活空间也经历类似的转变。随着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物象化以及物的人格化,资本主义孕育了一种拜物教式的认知方式和思维范式,影响着人们的日常生活意识。与之相应,数字帝国主义已构建起以数字商品为经济掠夺载体,以数字空间为政治控制场域,并以数字拜物教为意识形态规训力量的新剥削模式。
第一,以数字商品为经济掠夺载体的新剥削图景。在数字化时代,社交媒体、搜索引擎以及电子商务等数字商品已成为全球经济活动中的关键内容。通过这些数字商品,数字帝国主义能够在不直接参与实体生产流程的情况下,对全球经济体系进行经济掠夺。在这个模式下,资本所有权已取代劳动所有权,成为数字财富分配的基础。
一是“用户免费接入”的数据采集模式。所谓“用户免费接入”的数据采集模式,是指企业通过提供免费的服务来吸引用户注册和使用他们的平台。在这种单边用户免费的商业模式中,存在一种隐性的剥削现象。用户在享受免费服务的同时,其对自己数据信息的所有权被悄然剥夺。具体而言,数字平台在向用户提供免费服务的同时,通过用户协议、隐私政策等手段,引导用户放弃其个人数据信息的处置权、使用权和收益权。企业通过这种方式合法地积累了大量的用户数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用户的个人信息、行为习惯、消费记录等。对于企业而言,这些数据信息具有极高的商业价值,因为它们可以被用于广告投放、市场分析、产品改进等多个方面。然而,对于用户而言,他们通常对自己的数据缺乏充分的了解和实际的控制。
二是“价值链锁定”的数据确权模式。在“价值链锁定”的数据确权模式中,“任何数字平台、数字技术、数字品牌、数字图像、数字符号都受到专利、版权和规则的资产阶级法律保护,这为数字跨国公司获取巨额回报提供天然'保护罩’”24。这种“价值链锁定”的数据确权模式实际上也构成了一种隐性的剥削方式,它通过法律和市场机制的共同作用,使得数字跨国公司能够凭借法律保护和市场优势,掌握海量的数据资源和巨大的市场份额,形成“赢者通吃”的市场格局。在此基础上,数字跨国公司能够利用其卖方垄断地位,以租金和监视的方式获取数据资源,实现经济支配。借助数字平台强大的资源整合能力,数字帝国主义得以通过整合上下游的资源,构建完整的产业链和价值链,形成跨市场的垄断力量,进而对整个产业链的发展方向和利益分配产生决定作用。
三是“大数据杀熟”的数据交易模式。经过处理和分析的数据信息被商品化,能够通过市场机制进行交易。在此过程中,数据信息的价值得以体现,并为交易平台带来经济利益。所谓的“大数据杀熟”数据交易模式,指的是向消费者推送符合其心理预期上限的商品价格。这种商业模式通常伴随着一种隐性的剥削机制,即通过心理操控促使消费者购买更多的商品和服务,或通过价格操控迫使消费者接受更高的预期并支付更多的费用。具体而言,企业能够利用消费者的社会身份和价值认同施加心理压力,使他们陷入由价格层级构建的“消费化生存”状态,进而购买超出其价格预期的商品和服务。企业可以根据消费者的支付能力和购买意愿进行市场细分,识别出对价格不太敏感或对品牌忠诚度较高的用户群体,并向他们设置高于市场平均价格的商品,以此获取更多利润。
第二,以数字空间为政治控制场域的新剥削格局。只有当数字商品输出这一更为“文明”且高效的手段能够有效获取全球利润时,数字帝国主义才无需依赖直接的政治控制手段。一旦经济掠夺手段失效,数字帝国主义很可能会重新动用政治力量——它转变为“数字空间—政治控制”,从数字生产空间拓展至数字生活空间。
一是数字实体的剥削架构。数字帝国主义并非直接操控数字空间内所有实体,而是严格把控那些对国家安全与利益至关重要的技术实体。通过架构关键技术实体如设备制造商、软件开发商、内容提供商、网络运营商等,数字帝国主义得以拉开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在数字技术领域的差距,使得技术弱国在数字基础设施建设上产生对技术强国的依赖性。因此,即便不直接控制每一个网络实体,数字帝国主义依然能够有效地操控数字空间的运作机制。这种操控主要体现在对关键数字实体的监管、审查和干预能力上,如对设备制造商和软件开发商提供的通信工具进行监管和审查,以及对内容提供商和网络运营商构建的通信生态进行干预。通过以上这些手段,数字帝国主义得以确保其在全球信息传播和数据流动中的主导地位,从而对数字空间的运作施加影响和强加控制。
二是数字主权的剥削代理。数字主权,即“国家在网络空间中具备管辖权,具有制定和实施规则的能力和权力,且不受外部力量的干预”25。各国在数字领域的发展差异,导致了在国家层面之外可能存在某种政治实体。处于统治地位的政治实体,通常以网络环境优化、技术标准制定、知识产权保护等名义展开数字主权的代理行为,隐藏着限制与打压其他国家和企业的企图。例如,某些国家通过制定数据本地化法规,要求跨国公司在其境内设立数据中心,从而掌握这些数据的控制权。某些国家的互联网巨头公司通过推广其专有的通信协议和数据格式,迫使其他国家的企业遵循这些技术标准。通过对技术专利的垄断,某些互联网巨头公司能够迫使竞争对手支付高额的专利费用,甚至通过专利诉讼来削弱或消除竞争。
三是数字生存的剥削拓展。数字时代的物质生存已经扩展到“数字身体—领地”方面,为帝国主义的发展铺平道路。数字帝国主义“不再仅仅通过对劳动者劳动时间的直接占有来获取剩余价值”,而是将“平台用户纳入资本剥削的体系中,以实现剥削对象的持续扩展”26。具体来说,数字帝国主义利用个性化推荐、游戏化元素、网红化消费等策略,吸引人们加入数字平台参与数字社交活动。通过数字平台的集中管控,数字帝国主义“由传统的工厂装置监视生产者、管理者、消费者转变为运用数据、技术、信息的平台手段监视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27。这种监视不仅限于消费场景,而是渗透至个人生活的各个领域。随着日常生活被持续转化为数据流并被商品化,数字帝国主义也实现了剥削的常态化。
第三,以数字拜物教为意识形态规训力量的新剥削策略。随着数字技术的不断进步,人们对于数字技术的崇拜日益增强,对于数字价值的追求也愈发狂热。这种现象催生了一种新的拜物教形态——数字拜物教。数字帝国主义巧妙地利用了这种拜物教,通过构建一种全新的意识形态神话,来实施更为隐蔽且深入的意识形态规训。
一是创造多元主义的平台幻象,以消解对平台剥削的主动抵制。谷歌等大型数字跨国企业经常宣扬“弥合数字鸿沟”的流行叙事,声称其存在是为了让更多人享受平台多元主义所带来的便利。尽管平台多元主义强调信息自由的普遍性与信息选择的多样性,然而在垄断的阴影下,这些自由与选择实际上常常受到限制。对于部分大型数字跨国企业而言,“它们在少数发展中国家的公共场所提供免费WiFi服务,只是伪装成慈善事业的逐利活动,其意图是挖掘发展中国家的市场潜力”28。大型数字跨国企业不断扩展平台的边界,目的是控制信息传播和数据流动,进而垄断数字市场。这种垄断现象不仅限制了其他竞争者的进入,也限制了用户的选择权。平台不但将用户锁定在其构建的生态系统中,还利用“数字景观不断生产同质化物象,并在此过程中对主体意识进行规训”29
二是营造乌托邦主义的技术神话,以瓦解对技术剥削的最终反抗。根据沙钦·夏尔马等人的构想,“通过构建旨在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可持续发展和道德价值观的人工智能系统,我们或许能够更接近于理想中的完美世界……尽管创造一个技术乌托邦是一项极具挑战性与复杂性的任务,但鉴于其包含的潜在益处,它无疑是一个值得追求的目标”30。首先是权力的分散化,即借助数字技术,权力的行使不再局限于特定的节点,而是通过网络中各个节点之间的相互作用来完成;其次是边界的模糊化,即信息和数据能够借助数字技术,跨越传统的物理边界限制,实现自由流通;最后是主体的多样化,即个体能够通过数字技术参与到信息的创造、分享和管理中来。在技术乌托邦主义的美好愿景下,数字帝国主义不断侵蚀殖民地国家的知识体系,瓦解其对技术剥削的反抗。
三是宣扬数据流量主义的流行叙事,以分解对资本剥削的深度感知。在生产方式与生产对象的革新中,“人的本质力量得到新的证明,人的本质得到新的充实”31](P223)。“数据”作为数字时代人的对象化产物,是人的本质力量的积淀和物化。数据流量主义主张一切事物、一切价值均可还原为数据流形式。在这一理念的驱动下,个人的行为模式、价值偏好均被转化为可量化的数据,数据的标准化、计量化取代了主体的多样性;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演变为一种数据化的同质化社会关系。与此同时,数据流量主义将信息流和注意力塑造为核心资源,利用社交媒介创富的若干数字变现步骤,使流量逻辑成为生活的目标与意义。通过数据流量主义,数字帝国主义在确保数字引流与数据垄断的同时,促使人们在潜移默化中形成意识认同,分解其对资本剥削的深度感知。

三、 数字帝国主义新剥削机制的研判

数字帝国主义仍然处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发展阶段,仍以资本主义固有矛盾的内在展开作为自己的运行机制与存在原则。就运行机制而言,数字帝国主义以垄断核心数字生产资料为历史前提,不断再生产出数字生产资料与数字劳动相分离的数字资本主义关系。与工业资本主义时期资本家对生产资料的排他性占有不同,数字资本主义时代呈现出生产资料向劳动者回归的表象。每个平台用户和技术劳工都拥有数字终端设备和个体数据信息,表面上看似不存在缺乏生产资料的无产阶级。然而,数据信息只有在被大量收集与处理的前提下,才具备生产资料的属性。数字终端设备和个人数据信息仅仅是连接到海量数据信息、数字技术、数字平台等核心数字生产资料的接口,而这些核心数字生产资料往往被私人占有。“垄断代替自由竞争,是帝国主义的根本经济特征,是帝国主义的实质。”32](P704)随着数字生产资料的私人垄断成为数字劳动的前提,数字劳动者将处于除数字劳动力以外“一无所有”的状态。他们不得不将智力劳动作为商品出售给数字资本家,以换取数字生存所需的生活资料。
数字帝国主义以攫取绝对的超额垄断利润为社会内容,无偿占有全球平台用户的产消劳动,置换物化的剩余劳动价值。从本质上讲,数字剩余价值“来源于用户的无偿劳动,这种劳动具有“产消合一”的特征,是个体生命无限数据化、自身数据不断商品化、劳动成果进一步被资本化的过程”33。所谓的“产消合一”特性,是指用户在进行办公、社交、娱乐、购物等个人消费行为的同时,也在主动为数字平台生产大量数据信息原料。平台用户和技术雇工的数字劳动分别参与了数字商品的前端与后端生产,然而,技术雇工在加工和处理数据信息原料时,能够像传统雇工那样以工资的形式挣得劳动报酬,而生产数据信息原料的平台用户,却仅仅满足于数字个人消费的需求,而非其劳动力作为商品的交换价值。在数字商品的生产过程中,平台用户的数字劳动未能获得其劳动力作为商品的相应价值补偿,因此在绝对意义上参与了数字剩余价值的生产。数字帝国主义通过无偿占有全球平台用户的产消劳动,能够不直接支付劳动报酬而获取巨大的经济利益。它利用这些无偿劳动所产生的价值,进一步巩固和扩大自己的市场地位,从而攫取绝对的超额垄断利润。
就存在原则而言,资本的共时性存在与内生性悖论,宣告了数字帝国主义的结构性危机与系统性危机。第一,数字资本与产业资本的排他性争夺,构成数字帝国主义的结构性危机。基于核心数字生产资料和数字劳动,数字资本催生了网络营销、私人定制、个性推荐、用户画像等一系列新型数据业务。这些业务促进了实体产品和服务的流通,帮助产业资本提高了周转速度,加速了价值实现。产业资本为了确保利润即剩余价值的实现,必须遵循“级差地租”(数字商品的质量、数字技术的先进性和数字平台的完整性成为决定级差地租的关键因素)的规则,向数字资本让渡部分利润。数字资本仅凭对数据信息和数字平台的私有权,运用数字技术调度数字劳动,便能够坐享产业资本的利润份额。然而,数字资本之所以能够获得利润份额的一部分,是因为它在促进产业资本剩余价值实现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数字资本背后仍然是物理时空的物质生产,也必须从剩余价值中获取自己的份额。因此,数字资本与产业资本在剩余价值上的排他性争夺,本身就构成数字帝国主义结构性危机的因素。
第二,数字资本与金融资本的共谋性发展,催化数字帝国主义的结构性危机。通过将数字商品的资产属性、权属界定、价值核算进一步独立化,数字资本得以将数字商品的交换价值转化为金融资本的投机载体。具体来说,数字资本通过用户行为追踪,将平台用户的生产消费状态转化为具有交换价值的数字商品,并赋予这些数据信息以资产属性和权属界定。同时,数字资本通过技术创新,不断拓展数字商品的应用场景,使其在广告、零售与推广等多个领域发挥更大的作用,赋予其更高的交换价值。数字商品所具备的可分享性与可复制性使其得以重复利用,同时也使得数字资本能够通过反复的价值核算,提升数字商品的价值评估。因此,金融资本更倾向于将这些数据资产作为投资对象,对数字资本进行资金投入,以此参与分享产业资本的利润份额。在金融资本烧钱补贴、放宽平台商家资质审核的过程中,数字资本得以迅速扩大其既有规模。数字资本与金融资本的共谋性发展,进一步侵蚀了产业资本的利润份额,从而催化数字帝国主义的结构性危机。
第三,价值实现与价值再生产之间的内生性悖论,加速数字帝国主义的系统性危机。数字帝国主义没有改变攫取剩余价值的发展模式,那么价值实现与价值再生产仍然是维系数字帝国主义及其剥削机制的重要手段。其一,数字商品对社会秩序的否定性重塑,构成数字帝国主义的价值再生产前提。数字帝国主义追求超额垄断利润的本性,驱使其将数字商品生产的主体从传统的出售劳动力的劳动者,扩展到包括所有平台用户在内的更广泛群体。用户对数字平台无意识的依赖性,使其在不知不觉中成为数字平台的忠实拥趸,从而为数字帝国主义持续生产数字商品即持续生产数字剩余价值。其二,数字商品在价值实现上的系统性断裂,构成数字帝国主义的价值实现危机。数字商品的交换价值往往依赖于用户对数字平台的无意识依赖性。然而,随着用户自我意识的逐渐觉醒,用户将采取措施以保护自己的隐私和数据权益,甚至选择退出某些平台,以避免被数字帝国主义所利用。数字商品的交换价值将逐渐降低,最终面临生产和销售的断裂风险,进而构成数字帝国主义的价值实现危机。
总之,数字帝国主义生产方式之所以能够再生产自身,根本原因在于数字生产资料和数字无产阶级的内在分离,不断再生产出数字无产阶级与数字资本家的雇佣关系。数字生产资料与数字无产阶级的结合,同时是数字劳动与数字生产资料的融合,这不仅开放出超越数字帝国主义的可能路径,还将为最终实现人类解放奠定物质基础和社会力量。

四、 结语

消解数字帝国主义及其剥削机制,成为应对资本主义新发展态势的重大课题。当前,亟需在社会主义新文明向度中,建构数字社会主义赋能人的自由全面发展,通过数字时代的新文明实践,防范和抵御数字帝国主义的强势入侵。
一方面,培育数字社会主义的文明新形态。数字生产资料的私人所有与公共所有,构成数字帝国主义与数字社会主义的本质区别。数字社会主义所倡导的文明新形态,旨在通过生产资料的公有制和劳动产品的非商品形式,取代生产资料的私有制和劳动产品的商品形式,从而实现劳动产品的社会化生产和分配。这要求我们有效提升社会治理的数字化水平,形成“多方参与、系统融合、数据融通”的社会治理新模式,构建“共建共治共享”34的社会治理新局面。政府应构建完善的数字法律法规体系,规范数字市场竞争秩序;社会应推动开放共享的数字生态系统建设,鼓励技术创新和公平竞争;企业应加强行业自律,提高数据处理的透明度,保护用户的自主权。人作为数字剩余价值增殖的载体与数字生产力作为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载体,构成了数字帝国主义与数字社会主义的实践分野。在数字社会主义的文明新形态下,应坚持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培养全面占有与使用数字生产力的社会主义新人。要使数字生产力成为推动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强大载体,充分发挥数字劳动者的创造性潜能,使其在数字时代中获得更大的发展空间。
另一方面,优化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数字生态。优化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数字生态,关键在于深度融合数字生产力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体制机制优势,以防止数字帝国主义的渗透式剥削。数字无产阶级作为数字生产力发展的先锋,依然是最具战斗力和最值得信赖的革命力量。必须确保党的领导贯穿数字化建设的整个过程,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数字生态建设提供战略引导、顶层设计和治理决策,改变仅凭出售劳动力才能享受数字消费的社会现状。产业化与金融化是数据要素价值化的重要发展方向,充分发挥我国新型举国体制的优势和超大规模市场潜力,有助于扩大数字财富的“蛋糕”,并稳步推动数字财富的创造与积累。这不仅要求完善数字基础设施体系建设,促进数据要素与传统产业之间的有机衔接和高效组合,释放数据生产力并促进社会进步;同时也要求建立和完善数据采集、确权、交易、安全等基础性制度框架,鼓励通过提供高质量的数据服务、创新的解决方案以及优质的用户体验,来增强多主体间的互信与合作,形成国内国际经济大循环的良性互动。
周露平、吴婷 | 数字帝国主义的新剥削机制及其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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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露平、吴婷 | 数字帝国主义的新剥削机制及其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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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Exploitation Mechanism of Digital Imperialism and Its Reflection

ZHOU Lu-ping 周露平、吴婷 | 数字帝国主义的新剥削机制及其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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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U Ting
Abstract: Digitization has become the most prominent feature of the 21st century. As the latest form of imperialism, digital imperialism is a new exploitation mode with the capitalization of digital goods, digital technology, digital platform and digital labor as social facilities and excess monopoly profits as social content. The superficial reflection on the shell form of digital social facilities and the basic form of digital colonization cannot reveal the essential provisions of digital imperialism, that is, its new exploitation system still strictly follows the capital logic. In other words, as long as it does not rise to the height of capital criticism, it is impossible to clarify the new forms of exploitation of digital imperialism and its operating mechanism. Specifically, digital imperialism constructs a new form of exploitation with digital goods as the carrier of economic plunder, digital space as the field of political control, and digital fetishism as the power of ideological discipline. On the one hand, it takes the monopoly of the core digital means of production as the historical premise, and constantly reproduces the digital capitalist relationship between digital means of production and digital labor; On the other hand,it takes grabbing absolute excess monopoly profits as the social content,freely occupies the production and consumption labor of the global platform users,and replaces the materialized surplus labor value. However, the synchronic existence and endogenous paradox of capital proclaims the structural and systemic crisis of digital imperialism.Therefore, it is urgent to construct digital socialism to enable the free and all-round development of human beings, and to resist and prevent the invasion of digital imperialism through the practice of new civilization in the digital era.
Key words: digital imperialismnew exploitation mechanismcritique of capitaldigital socialism

引用本文: 周露平,吴婷.数字帝国主义的新剥削机制及其反思[J].中国地质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5,25(03):1-10. (ZHOU Lu-ping,WU Ting.New Exploitation Mechanism of Digital Imperialism and Its Reflection[J].Zhongguo Dizhi Daxue Xuebao,2025,25(03):1-10.)

作者简介:周露平,上海交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zhouluping88@163.com(上海 200240);吴婷,上海交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基金信息: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郭大力文集整理、出版与研究”(22&ZD077)

本文转自 | 中国地质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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