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图片版权归作者所有 这是 漂在一座城 原创的 第859篇文章 ▼ ▲
书本身写的没啥问题,叙事流畅,语言节奏读起来也挺舒服。 但在某瓣上有点儿争议,简单来说就是被骂了。 一个是作者的某些描写,不符合现代尊重女性的主流观点。 emmmmm咋说呢,里面大部分故事的背景,都是在民国。我个人的观点,还是觉得说所谓的价值观,要服务于作品本身,而不是迎合当下。 另外一个,就是里面有一些比较露骨的,性方面的描写。 这个,怎么说呢,我也可以理解。 还记得大学的时候,第一次读莫言《丰乳肥臀》和陈忠实《白鹿原》的时候,除了被所谓的魔幻现实主义搞的晕头转向之外,也震撼于其中赤裸的描写。 两位写的都是农村,在这个大背景下,要想展示所谓的原始和生命力,这种表现方式,没啥问题。 过往的诸多作品里,也不怎么避讳这些。 只是近些年,好像大家在创作的时候,愈发羞于提及了。 一方面是舆论上更谨慎,那句话说的不对,就会被喷个体无完肤。 另一个,很多东西已经变成了,做得,但说不得。 ![]() 我是河南人,农村的。 从小到大,就没有听过一个爱字。 在我们家,出现“我爱你”这三个字的概率,比有个天降二爷要让我继承300亿还低。 以至于我跟李女士表白的时候都没有说“我爱你”,实在是羞于启齿。 我直接亲上去的。 这个非常不建议各位借鉴,很容易变成耍流氓。 我家里人表达爱意的方式,就是从行动上对你好,各种各样无限制地对你好。 但从来不说。 这种好,往往可能是当事人不一定,且愿意接受的。 我高二和高三那两年,家人可以说对我是无微不至,大早上起来做早饭,牛奶给你热好,洗脸水给你打好,什么东西都给你准备好。 但我很难受。 家里为了培养我独立生活的能力,从小基本上所有的活儿都是自己干,所以习惯了自己做这做那。 我从初一就开始住校,到高三已经独立到可以自己出去生活的阶段了。 结果这个时候,开始所谓的对我“好”。 这就搞得我很崩溃。 合着我前些年那些苦,白吃了? ![]() 这种只会做不会说的爱人的方式,我之前也一直觉得,没有什么,很正常,理应如此。 直到我遇到了李女士。 李女士是没有表达羞耻的。 她如果对某个人有汹涌的爱意,就一定会表达出来。 如果别人对她表达爱意,她也不会有任何别扭,会很开心地接受。 也就是跟李女士在一起之后,我才慢慢地学会,怎么去表达一些好感,可以当面地夸人。 要知道,以前我可是个大喷子。 你要让我变着花样地骂人损人,那咱这张破嘴,就跟开过光似的,要多mean有多mean。 但你要说,发自内心的,发自肺腑的,诚恳的,去夸人,去向某人表达自己的喜欢。 那还不如杀了我。 后来李女士让我每天说一百句爱她的话,还不能重样。 说着说着,我突然发现,对啊,我其实就是这个意思啊,为啥以前,嘴上不说呢。 以前就是傻乎乎地闷着头对人好,但真的好不好,人家也不知道,我自己更不知道。 能做不能说是种毛病,得改。 ![]() 国人有个习性,就是很多事情,能做,但不能说。 有些地方叫潜规则,有些地方叫只可意会不可言传。 这很不好。 一个事情,能说不能做,最后大概率还是会做。 但如果一个事情,能做不能说,那只会两极化,一方面三缄其口,另一方面走向极端,做的更疯狂。 尤其是表达爱的时候。 只说不做的人,很明白自己在做什么,用最低的成本,获取最大的利益。 但只做不说的人,往往就是冤大头。 做了很多,但由于没有沟通,对方感知不到,事倍功半。 做了,就要说。 因为有些事,先说了,你才有机会做。 说说说说 说你爱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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