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打开今日头条查看图片详情 最近法考不是刚结束嘛,又有些小朋友开始找我咨询,A是进律所实习准备做律师还是直接进企业做法务,干几年再出来做律师,B是做律师还是进公检法。 公检法咱不了解,不敢妄作评价。 因为我自己是先进企业做了几年法务,又出来做了好几年别的,最后又做的律师。 今天有一说一,只谈论直接进律所这条路。 要说做律师好不好,能不能做,我从反面来说吧,反正我认为,以下这5类人是不适合干这行的,给想转行的大朋友以及刚刚上岸的小朋友们自行参考。 01 过于善良、慈悲的人 善良和慈悲是件好事,也是所有人都非常珍视的稀缺品质。 作为一名律师,适当的善良和慈悲,可以共情当事人,快速产生信任。在办案过程中,也会更负责,互动更多,与当事人成为并肩战斗的战友,从而获得更好的结果。 但,如果一名律师过于善良和慈悲,也许就不是什么好事了。 有可能因为圣母心泛滥,轻信眼泪和一面之词。 这世上并不是所有人都会说真话,都会用真心对待别人。尤其面对律师和法官的时候,多数人会下意识地只说对自己有利的事实,还可能对部分过程加以编撰,博取他人的同情。 如果过于善良,慈悲心过剩,就很有可能就给这类人可乘之机,利用你的善良和同情心。这种人既可能是原告,也可能是被告,可以是我方,也可能是对方。 我之前就遇到过离婚纠纷案中,对方律师被我方当事人的眼泪和哭诉迷惑,最后实在不忍心,又去劝自己的委托人让步的。后来出了法庭,人家戏演完了,也不装了,开开心心给他打招呼走了,反应过来的他独自凌乱在风中。 02 正义感过高,对法律以及身份期待过高的人 罗翔老师曾说过: “ 不要对法律抱有过高的期待,虽然我们法律人对自己的职业有不切实际的期待,我们总是想用法律去解决一切问题,但这本身就是一种狂妄。法律从来不是万能的,他也不是解决社会问题的万能丹,社会问题需要很多东西去解决。法律,他只是一种最后的手段,只是一种维护秩序的外在力量,而对于人内心内在的力量,法律是无能为力的。“ 学法学的人多半是正义感比较高的人,学出来的人则普遍对法律以及法律人的身份期待较高。 尤其是好院校、好的法学专业出来的人、多年学习法学的人。 这单独拎出来其实也不是坏事。相反,是我们法律人特有的自尊感和自豪感,这都没有错。 但如果走入社会,成为一名律师,这种正义感过高、 对法律以及法律人的身份期待较高的人,都将是最先对这个职业失望,并最快放弃的人。 为什么这么说呢?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注意到,曾经意气风发、幽默风趣的罗翔老师,近几年鲜少出现在公众视野了。偶尔出现时,也是头发花白、看破世事的沧桑脸,让人忍不住心疼又感慨,曾经心气那么高、那么火的刑法第一人“张三老师”,这是怎么了? 具体过程我就不在这重提了,不知情的伙伴可以自行去搜索相关事件。 我想说的是,法律人这个行业,本身充满着正义感,但又不需要过于正义。因为你面对的是形形色色的人,你的委托人可能是个无辜的受害者,也可能是个十恶不赦的杀人犯,你尽管可以永远选择只站在无辜受害者这一方,永远只维护表面上的正义。 但你不能否认,我们都只是普通人,都要面对生存的压力,不可能永远都像超人和斗士那样,“冲冠一怒为正义”,既要背负起现实和责任,同时还要守住做人的底线,这本身就很难,也很矛盾。 这也是我们学法学的人终身都要面临和需要解决的问题。 陈少文老师在《写给年轻法律人的信》中回答某位学生提出的类似这个问题时说道:“大部分人,在职业角色中所犯下的过错,其实都是出于这种平庸之恶,而其根本原因,就在于对生计的恐惧和对升迁的渴望。” 干过几年律师的人都明白, 正义感越高,期望越高,对社会和现实的失望就越大。这是必然结果。 想做律师,就必须先对这个职业祛魅。 这只是一份谋生的职业而已,只是一份相较于其他职业更难一些的职业而已。 03 性格软弱、不喜冲突和对抗的人 这类人不适合干律师,包括讨好型人。 题目就是答案,很明显。 我经常遇到实习律师或者刚入行的小朋友抱怨,说律师就是个弱势群体,在当事人面前被牵着鼻子走,公检法面前没什么话语权,有时候就连最简单的立案都被三番五次的为难,这个活太不好干了。 还有的律师干了很多年,仍然不喜欢开庭,宁愿一直做文员律师,做助理,做非诉。 这都跟性格有关,有的从小在顺境中度过,被过度保护,或者从没进行过挫折教育的孩子,就是存在这种问题,过于软弱、不敢跟人冲突或者害怕冲突和对抗,这是性格中带来的东西,后天需要大量的练习和重建,否则很难改变。 律师是什么人? 跟什么人你都得打交道,这不是选不选择的问题,而是始终都要面对的。性格如此软弱,唯唯诺诺,连当事人都无法信服,又如何去面对更加强势的人? 遇到对方律师稍微厉害点的,上来先输了气场,岂不是相当于直接认输了? 遇到稍微厉害点的法官,脾气不好的警察、检察官,你受不了怎么办?哭吗?哭在这里可真没用,只要你敢哭,就有人敢笑你没用,就这还做律师?怎么给别人撑腰? 你得拿出你的底气,你的口才,祭出你背过的法条,用你做主观题时的摆事实讲道理,拿出你的三段论,直到把他们说服,说到哑口无言、无言以对,这才是本事。 你看那些名气很大、做得很好的律师,哪个是怂货?哪个不是气场两米五? 所以,小可爱、玻璃心的孩子们,真的,你不适合干这个。干这行得心脏强大,得能受气,也得能自洽,能给别人撑腰,也能给自己长志气,如果真的特怂,咱也不是非得干这个,不行就别勉强。 04 家庭条件困难,所在城市几乎没什么人脉的人 说这条,应该没有人反对吧? 律师,看的就是案源。天天讲维护公平正义,结果连个咨询的都没有,喝西北风去啊! 如果家庭条件不好,父母都没什么背景,自己所在的城市也没什么好的人脉关系,建议直接放弃这条路,真的不适合。 如果不幸还同时满足前3条,那搞不好真会出人命。 05 骨子里清高,厌恶社交、厌富厌权的人 把这几个形容词放在一起,其实本质上都是一回事,就还是清高吧。 但清高和清高之间,还是有差别的。 很多律师做的特别好,他也清高,但这不妨碍他结交有钱有势的人。现实社会,和有钱有势的人在一起混,才能做到高端的业务,别杠。 如果小朋友们上来就说,我就不喜欢社交,不喜欢喝酒,不喜欢拍马屁,不喜欢高攀,我只喜欢研究案子。 这样的人,在招助理的时候,第一轮直接淘汰。不信也没办法,就是这么现实。 独立执业的律师们,哪个敢不社交,不混圈子,不喝酒,不拍马屁,天天坐在办公室等业务送上门,那肯定是假的。 反正我是没见过。 首先, 并不是所有的社交都是无效社交。 这世上有太多有趣的、惊人的、复杂的、优秀的……人,能够结识他们,就像给自己的世界打开了一扇未知的窗口,让你看到你不曾看到的世界,这非常有意思。 爱酒的人也不乏性情中人,有趣的灵魂,丰富的想象力和创造力;有钱人的世界也不只有奢侈品和高尔夫球场。 牛人都有很多面,牛人自有过人之处。 低估了社交,也就低估了这个社会。 人脉都是通过社交一点点建立起来的,让更多的人认识你,认同你,信赖你,愿意把你介绍给更多的人。 这,才是你的真正价值所在。 ![]() 打开今日头条查看图片详情 嘿朋友,如果你正好想走律师这条路, 如果你恰好是个优秀的、正义的、善良的人, 那么就别禁锢自己, 走出去,用自己的光,去照亮更多的人。 最重要的是,你要知道,光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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