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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伴走了快十年了,儿子王明在城里安了家,娶了个叫林琳的媳妇。八年前,林琳生了孙子童童,王明一个电话打过来,让我去城里帮忙。他说:“妈,林琳一个人忙不过来,您过来帮着带带孩子,我们也能放心。”电梯不会坐,门要换几双鞋,说话口音重,怕给他们丢人,我很少下楼。童童晚上哭闹,我怕吵到他们夫妻俩,就抱着孩子在客厅里走来走去,一走就是大半夜。童童从一个襁褓里的小婴儿,长成了背着书包上学的小学生。我以为我的好日子要来了,没想到,这才是煎熬的开始。地拖三遍,菜里少放盐,对着孙子也开始说磕磕巴巴的普通话。王明看我辛苦,偶尔会说林-“琳,妈年纪大了,你多担待点。”-林琳眼睛一瞪:“我说的哪句不对了?我是为了这个家好!”那天,林琳在家赶一个方案,笔记本电脑就放在客厅桌上。也不知道怎么了,脚下一滑,整个人往前扑,手里的水杯脱手而出。“你干什么吃的!你知道这电脑里是什么吗!我半个月的心血!”“不是故意的?”林琳气得笑了起来,“你还能干点什么?做饭咸,打扫不干净,现在还把我的饭碗给砸了!”“林琳,你小点声,妈也不是故意的,赶紧拿去修修。”“我受够了!你现在就给我滚!回你的农村去!我这里容不下你这尊大佛!”房间很小,一张床,一个衣柜,还是他们结婚时剩下的。童童从房间里冲出来,一把抱住我的腿,哭得上气不接下气。林琳站在那里,看着我脚边的布袋子,又看看哭得撕心裂肺的儿子,脸色一下白了。“妈!我求您别走!我刚才混账!您打我骂我都行,求您别走!”“这八年,我没功劳也有苦劳。我把你当亲闺女,把你儿子当亲孙子。”“现在你跪下,是怕没人给你做饭,没人给你带孩子,还是怕邻居戳你脊梁骨?”现在,我每天早上起来,给菜浇浇水,然后去村口跟老姐妹们聊聊天,跳跳广场舞。与其在别人的屋檐下看人脸色,不如守着自己的小窝,活得有尊严。儿女的家,终究是客栈。自己的家,哪怕再破,也是港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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