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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叛后,周公旦认为初期分封不足以约束庞大的殷商遗民,于是就进行了二次分封。首先,他将弟弟康叔封在商故都朝歌建立卫国,以管理商族遗民,卫,拱卫也。为缓和商人的敌对情绪,他又让纣王的哥哥微子启在商邑建立宋国,准许在宋商人按本族方式工作生活。为监视宋国的一举一动,曹、杞、许、焦等一批姬姓国家相继而起。为统筹中原全局,周公旦最后选定在洛邑(洛阳)营建东都“成周”,与位于丰镐(西安)的“宗周”遥相呼应,成,寓意大业完成,也暗指周成王。洛邑建成后,曾参与叛乱的殷商遗民被强行迁至,城市有了规模。周公(旦)辅成王时期,七十余诸侯国拔地而起,遍布华北。 封建,分封与建制。周王把土地封给诸侯,诸侯相当于周王在当地设置的一个代理人。在各自封国内,诸侯也可将土地分封给卿大夫,卿大夫同样作为代理人对诸侯负责,向下以此类推。建制,可理解为自治,周王、诸侯、卿大夫自行管理所辖土地,包括营造都城、组建政府、招募军队或再次分封等等,无重大事件无需向上级汇报。 周朝是中国由奴隶社会转为封建社会的关键节点:奴隶制下,土地归奴隶主所有,人们劳动所得需全部上缴;封建制下,土地所有权有待商榷,劳动者要定期向上级缴税(粮),剩余产出归自己所有。封建制看似公平,但其弊端也很明显,随着周王不断分封,他最后真正能支配的土地就只剩丰镐和洛邑一带,即王畿,所谓的王,只是占个天下共主的名义,在政治和军事上的威慑力尚且不如某些诸侯,长此以往,王侯间难免会产生对立,最终导致大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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